“超级对撞机该不该建”的争议已经持续数年。一边,超级对撞机的相关研究不断推进,似乎离立项越来越近;另一边,反对者的言论不断引发社会热议,让超级对撞机的未来显得扑朔迷离。
2018年11月,超级对撞机研究工作组在北京正式发布《概念设计报告》,并计划在2022年完成《技术设计报告》。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如果《技术设计报告》完成后获准建设,超级对撞机就可以开始施工开建,并于2030年左右建成。
那么,超级对撞机要想“获准建设”还需要“闯”过哪些关?我国的各类大科学装置又是怎样“上马”的?
审批流程:参照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过程属于工程建设的一种,因此,在建设审批上,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审批流程与基本建设的审批流程相同,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论证、初步设计三个阶段。
其中,项目建议书阶段也被称为立项阶段。在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主管部门需要自行组织人员,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大体设想和建议,确定项目的必要性、建设条件、拟建规模等初步方案,为进一步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等。
通常,《项目建议书》通过评审并获得批复,就象征着项目成功立项。接着项目进入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初步设计阶段,待《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先后通过评审并获得批复后,方可由建设单位提交《开工报告》并开工建设。
第一关:筹措经费做预研
由于经费投入多、科学含量高、技术不确定性大等特点,大科学装置的建设与其他基础工程建设有着较大的区别。比方说,对于大科学装置来说,在一开始就要对技术的可行性进行验证。
作为大科学装置建设与管理的重镇,中国科学院针对大科学装置的建设特点,参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对大科学装置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2007 年中国科学院曾发布《中国科学院大科学装置管理规定》《中国科学院大科学装置建设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大科学装置运行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3日,中国科学院机关科研管理改革完成后,根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中科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印发《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办法》3 个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项目建议阶段前需要进行预先研究。在预先研究阶段,需要研究所自己多方筹措经费,初步确定项目的科学技术目标、建设目标、总体技术方案,并开展关键技术研究,验证方案的基本技术可行性。
预先研究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后,研究所可向中科院业务局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先研究项目申请。项目申请经业务局审查后,由中科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会同业务局组织评审,共商项目支持方式,通过相应程序加以批准。预先研究项目完成后,根据支持方式由相关部门组织项目验收,由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决定是否列入中科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备选项目。
第二关:五年规划定“优选”
预先研究项目完成后,中科院会向国家推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被推荐的项目会由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组织遴选评议,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查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项目列入国家立项计划后,才启动《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大科学装置的主要管理部门。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是我国大科学装置项目的主要经费来源。每五年,国家会将拟立项的大科学装置项目列入五年规划。
2013年,国务院印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不仅明确了此后20年里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方向,也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的建设重点。
根据这一规划,“十二五”期间,国家在能源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系统与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粒子物理与核物理科学、空间和天文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七个领域,优先安排了海底科学观测网、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验证装置等16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又发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优先布局了子午工程二期、12米级口径大型光学红外望远镜等10个建设项目。
除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外,科技部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也是我国大科学装置研究的另一经费来源。超级对撞机的一部分预研经费就来源于此。
2016年起,科技部“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计划,部署了强相互作用性质研究及奇异粒子的寻找,希格斯粒子的特性研究和超出标准模型新物理寻找等14 个方面的研究任务。
科技部公示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显示,超级对撞机分别在2016年和2018年两次获得科技部支持的预研经费。2016年科技部批准了3600万人民币,用于高能环形正负电子对撞机相关的物理和关键技术预研究;2018年又批准了3145万人民币,用于高能环形正负电子对撞机关键技术研发和验证。
第三关:“优选”也会有波折
假设超级对撞机纳入了国家立项计划,那么,就相当于一只脚已经踏进了立项的门槛。不过,过去的经验表明,这仍不代表项目就一定能够获批立项。
相关知情人士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透露,国家将项目纳入五年计划后,会通知相关建议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待《项目建议书》通过专家评审后,才会发出“关于某某项目立项通知书”。
“立项过程一般都会有一些波折。要么是《项目建议书》没能通过专家评审,要么是建议单位迟迟没有接到提交《项目建议书》的通知,要么是提交《项目建议书》之后迟迟不进行专家评审。”该知情人士说。
“十二五”和“十三五”计划里,优先安排的建设项目中,均有仍未立项的项目。如“十二五”期间的“中国南极天文台”项目,以及“十三五”期间的“12米级口径大型光学红外望远镜”项目。
该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南极天文台项目未能立项是因为《项目建议书》中出现了大的变化, “他们发现望远镜要送到南极,还需要建造一艘船,而且还增加了在南极建码头的内容,而这些都是原先的项目建议中没有的。”而12米级口径大型光学红外望远镜项目则是因为在关键技术方案,即“三镜”“四镜”方案上,出现了争议。
“一般来说,项目没能成功立项,大多是因为前期预研不够充分,其中有些是方案发生变动或经费变化太大,有些是因为关键技术路线存在争议。此外,国家的需求和经费的‘盘子’有多大,也决定着项目能否成功‘上马’。”他说。
同时,该知情人士表示,由于此前出现了这类情况,目前正在开展的“十四五”规划做了相应调整,要求项目建议单位在申请项目纳入国家计划前就提交《项目建议书》,纳入国家计划并通过了技术成熟度评审后方可立项。
由此可见,超级对撞机要想立项,还须闯过重重关卡。今年11月,王贻芳在被媒体问到“超级对撞机会不会争取进入我国下一个五年计划”时答道:“这是努力方向之一”。而能否纳入“十四五”规划,或许将引发2020年关于超级对撞机的新一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