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月29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于瑞士洛桑当地时间2月28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2月28日晚17时)公布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孙杨和国际泳联一案的仲裁结果,CAS秘书长宣布,孙杨被暂停比赛八年。熟悉相关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士观看了庭审直播,并对庭审内容进行了专业分析,专业人士认为庭审环节孙杨的团队表现得并不专业,也是造成辩护失败的关键。
专业人士认为,此次庭审孙杨的团队表现得很不专业。首先是孙杨的母亲,一再避开对方律师的提问,无论对方问什么,孙杨的母亲要么不愿直接回答是,要么答非所问,然后坚持说她对主检官的不满。“比如对方律师问她孙杨有没有撕掉一张检验单,她的回答应该是撕了还是没撕。结果她绕了半天,说没有文件夹,只是一张纸。”对方律师一再提醒她,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的故事可以留给你方律师。最后她在主席的一再催促下,极不情愿地离开了证人席。
其他的证人表现得也不够专业。领队打电话给现场主检官,说如果写孙杨抗检,可能和某个人一样保不住工作。他虽然辩解说不是直接说主检官的工作保不住,但是这种来自权威机构的对本国检测人员的威胁,会被WADA认定为中国官方和反兴奋剂机构在对他们的反兴奋剂检测工作造成干扰。省反兴奋剂机构的韩先生作为反兴奋剂机构官员,自称对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规则非常熟悉。结果在对方律师的追问下,表现出实际上对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的流程和规则并不十分了解。
队医巴震曾给孙杨使用过违禁药物,这已经让他成为一个最不具备资格给孙杨做反兴奋剂的顾问的人选。对方律师问他多次陪同孙杨去药检,有没有发生什么对药检人员资质有疑问的情况。他的回答是:“有过,我们还是做完了检测,然后在检测单上写下了我们的质疑。”这就一下子被对方问出了孙杨的团队过去对有程序疑问的药检该怎么处理完全知道、唯独这次反应激烈的“问题”。在问到“你让孙杨他们不带走血样时,血样是否已经采好装瓶?”巴震回答“是的”。“那你是否知道血样一经装瓶就属于反兴奋剂机构的财产?”巴震称:“我们认为这是违法程序采集的,我们不认可,所以我们可以这么做。”对方律师最后问巴震:“万一你不让带走血样的判断是错误的而造成运动员受到严厉惩罚,你想过这样的后果运动员该怎么承担吗?”巴震坚持说他们是对的。“那万一错了呢?”巴震说:“那不是我的错。我是听领导的,听韩主任的。”
最后出场的法律教授主要是说血检助手的护士虽然拥有护士资格证书,但如果不当场出示原件又异地作业都是违法的。这位专家曾专门给出法律意见,说这个护士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对方律师追问下,他又承认没有任何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对方律师说你就这样自作自话说她应该坐牢?你说护士必须出示证书原件,不得异地作业,那中国反兴奋剂中心的护士们没有出示原件有各地检查,都该被抓起来吗?专家说:“不是每次都会,要个案处理。”最后律师追问他“你建议将这个异地作业的违法护士送进监狱引用的哪一条法律”,他说是第2条。对方律师提醒他,难道不是21条才是关于授权执业地区的规定吗?专家说在我的法律意见里没有采用这一条。律师最后说你在对中国反兴奋剂中心的程序不知情,对当晚是否有人要求检查护士的职业资格证书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引用一条错误的法律给出你的法律意见要送她进监狱?专家的回答竟然是:“是的,有可能。”
孙杨本人的发言也存在着一些漏洞。关于孙杨方抗检最大的理由——随行助手没有合格资质的问题,在WADA指派律师理查德-杨(WADA反兴奋剂规则条例起草人之一)看来,即便运动员对检查人员资质情况有异议,也应该提供样本,而他的投诉同样会被记录。“孙杨这样一味依靠其医生指示的行为,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在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进行的1万9千次检查中,采取的都是同样的方法,这是第一次受到了如此投诉。”孙杨方给出的拒绝理由,都是按照他自己的规则在操作(Sun Yang playbook)。
其次是干扰采样。理查德-杨指出,根据规则,一定要有极其有说服力的理由才能干扰采样。对工作人员拍照(穿超短裙)以及认为授权文件和身份证明不完整提出异议,不是这种极具说服力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拒绝让检测人员带走血样,他们就违反了反兴奋剂条例,就是干扰采样。这是八年禁赛的处罚。如果拒绝上交样本,则是两年。
第三是明显漏洞。针对孙杨在交叉质问中说他不知道,工作人员也没有告知他拒检的严重后果时,该律师指出,如果你翻看记录检测单,会看到孙杨的签名旁边就是拒检的警告。孙杨已经签过六十多次了,他说不知道,这显然站不住脚。
第四是证词不一。对方另一名律师也对孙杨的证词中的前后不一致提出了质疑。之前的证词说他阻止主检官留下血样,本次听证会删除这个内容。还有孙杨在第一次听证会中说是自己随机拿了血样瓶子,后来又改口说是巴震拿了瓶子。还有就是说发生上述对话时主检官在房间里,之后又说主检官不在房间里。所有这些证词的前后不一致,在听证会中都会被记录在案。
最致命的质疑是孙杨为什么要主检官等到早上。孙杨团队的理由是等有资质的工作人员到场。但是对方律师指出,他已经在没有人陪同的情况下多次进入卫生间。这是最大的问题。兴奋剂检测所以要规定在没有任何通知情况下收集第一次尿样,就是要避免干扰采集的情况。要想检测出违禁药物,时间是关键。到了早上再采样,药物就可能检测不出来。孙杨团队对兴奋剂检测比任何人都有经验,不会不知道时间的重要性。他说“(到早上)正是我想要的”,坐实了他们的动机。
关于孙杨给出的“尿检助手承认自己是个建筑工人,对兴奋剂检测完全不懂,也不知道那天晚上我的角色是什么”的所谓证据,WADA已经说了助手不需要IDTM资质,而且他的身份并不能使他们当时拒绝他参与的理由更加充分。这个后发现的事实对当时的决定没有起到任何影响。而且该尿检助手在2018年就执行过其他尿检任务,并且有本人签名为证,完全不是他说的新手。根据对方手上的证据,这个翻供不仅不会被仲裁庭采用,而且还会因为孙杨的公开感谢而对孙杨方造成负面影响。
反观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和检测机构IDTM方的的证词,回答问题就是“是”或“不是”,或者“不清楚”。但是每个问题都是对他们的程序的说明,结论就是,FINA一年就提供这么一个整体授权信,药检人员的身份姓名FINA方面不会具体提供。至于药检资格证明主检官有就行了,助手不是验血验尿官,没有这个要求。
财新网:不撞南墙不回头?再谈孙杨案中的规则问题
(专栏作家 邓学平)孙杨案结果出来后,网上一片喊冤叫屈之声,理性分析的声音反遭谩骂。比如就有一篇《孙杨被禁赛是西方针对中国,有人却向他背后捅刀》的文章在网络上流传。单看题目,这位作者就把孙杨等同中国,把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等同西方,把禁赛等同针对,把质疑等同背后捅刀。只有情绪和立场,不讲事实和逻辑,拿阴谋论当武器,拿想象做论据,是这类文章的通病。
孙杨能代表中国吗?显然不能。中国有十四亿人民,他只是其中的一份子。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能代表西方吗?如果能,那么西方是什么?这些国家难道是铁板一块?如果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代表西方,那么早先裁决孙杨没有违规的国际泳联代表的又是什么?如果禁赛就是针对,那是否意味着应该取消所有的禁赛条款?其实稍微查阅一下资料,就可以发现世界反兴奋剂组织处罚最多的恰恰是那些西方国家的运动员。这也许会惊掉一些人的下巴。
西方使坏,已经成了一种哲学,只需要被信仰,不需要被证实。凡是国际上对我们不利的事情,都可以用这种解释套路。只是如果坚持认为国际无正义,那么“程序正义”、“结果公正”这些词不是应该遭到删除吗?孙杨认命就可以了,还上诉干嘛呢?可见,长期沉醉在“西方使坏”的解释哲学之中,最终长不大的只能是我们自己。
程序正义当然重要,也是法律人普遍推崇的。在孙杨案中,采样人员在资质证明和采样过程中确实可能有不规范的地方,但是这种不规范是否可以上升到抗拒检测的程度?至少在法律规则上,程序瑕疵不意味着法律行为一定无效。更何况,这是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组织的一次飞行检查,基本方式就是在非比赛期间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性检查。抗拒飞行检查可能面临什么结果,难道孙杨不知道?
有些网友拿想象做论据,认为这些不具资质的人拿走样品后可能会栽赃陷害。但是孙杨之前60次检测,使用的是同样的授权文件,并没有发生栽赃陷害的事情。在IDTM公司的检测历史中,也从未留下过栽赃陷害的记录。更何况这次检测中,主检官的资质没有问题,只是血检官和尿检官的资质存在争议。根据孙杨自己公布的视频,血检官和尿检官都是中国人。所以,一些人把程序瑕疵或争议无限拔高,再辅以故事想象,并不符合事实。
仲裁庭很在意:同样的授权文件,孙杨已经配合检测了60次,为何唯独在这一次提出了质疑?针对这一点,有人认为:如果检测程序不正当,孙杨当然有理由在第61次拒绝配合。理论上,这种说法未必全错。但这种说法,可能很难说服仲裁法庭。以我从事法律实务十几年的经历,这种说辞可能也很难说服国内的法庭。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秘书长也公开宣称,孙杨“未能提供合理解释”。
很多人拿严格的程序正义理论来看待这件事,但体育规则和法律规则是不同的。法律规则关乎各种公民权利,要求极高,标准极严。但体育说到底是一种游戏。体育规则可能不完美,但加入游戏就要以认同和遵守这种规则为前提。如果不认同或者不愿意遵守也没关系,退出这种游戏即可。很多国家都把体育作为一种产业去发展,民众也是以娱乐的心态去观看比赛。不参加国际游泳比赛,甚至不做职业运动员照样可以在这个世界上很好的生存。孙杨当然可以质疑检测程序,当然可以抗拒检测,但代价就是要接受一段时间内无法参与游戏的结果。必须要划重点的是,禁赛八年不是判刑八年。当然了,禁赛八年是否过重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探讨。
有些人认为,国际体育就是国际政治,孙杨案的本质是国际话语权的争夺。这么理解也未必不可,但照这种理解,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在国内自娱自乐,不去掺和国际赛事,这样就自然不会忍辱受气了。如果还要继续参与国际体育,甚至还想要在国际体育中证明自己,尊重既有规则将是唯一的选择。
主张程序正义的逻辑前提是对规则的认可,而尊重规则的逻辑起点就是尊重国际体育法庭的仲裁裁决。不服仲裁裁决虽然可以上诉,但法院的审查将主要局限在程序方面。站在这个角度,孙杨案的仲裁裁决基本上是终局性的。在这起仲裁案中,国际泳联和孙杨一样都是被告,但国际泳联已经声明将会执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孙杨的裁决。
这些年,我们已经成为国际体育的领先玩家。这些令人瞩目的成绩,某种程度上就是国际体育规则有效性的证明。不能取得成绩了就是自己的实力,受到处罚了就抱怨规则不公平。如果硬拿立场说事,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要远比国际泳联更为中立和超脱,但恰恰是国际泳联裁决孙杨不构成违规。有人主张要培养中国人充实国际组织。这种努力方向没有错,但在国际组织中伸张正义,首先需要破除出身论的迷信。中国人加入国际组织的目的依然是为了规则的公平,而非是为了在国际赛场上照顾、偏袒哪一方。
国际体育规则是整个国际规则的一部分。对国际规则的理解,又是一个人国际观和世界观的核心。对外部世界和国际规则充斥着阴谋论的人,有没有思考过中国是如何迅速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的?我们的主要贸易对象不是亚非拉,而是广义的西方发达国家。如果一枚体育奖牌,一场国际比赛,游戏规则都会被他们的政治力介入和扭曲,那要跟他们做生意,在真金白银的利益面前,规则还不要被他们玩死,中国人还不要被他们坑死?可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又为何那么乐意跟他们做贸易呢?又为何要极力主张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呢?
其实,真正把政治和体育紧紧绑在一起的并不是那些西方国家。在一些国家,甚至奥运会的参赛项目,政府也很少投入资金。在那些国家,很少有运动员敢把自己和国家简单等同,很少有运动员敢于认为不尊重自己就是不尊重自己的国家。对于我们而言,国家的强大早已无需体育和奖牌去证明。我们国家现在真正需要的早已不是几枚奖牌,而是坚韧不拔、公平竞争、勇于比拼的运动精神和国民风貌。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规则,只有不断改进的规则。在孙杨事件中,对飞行检查的抗拒可能是比取样程序不规范要严重的多得多的违规
孙杨禁赛 一骄横 长遗恨
孙杨被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禁赛八年,即日生效。孙杨还残存着一点点希望,上诉。准备拼到最后。他的遭遇,网上议论纷纷,叹息的,不平的,指责国际仲裁机构的,怨孙杨一“失手”,千古恨的。种种。
说来道去,总括各种议论,正面看,反面看,至少有一点是有共识的,孙杨有今天的后果,当初杭州家中上演的那一幕使然。一些网民称作“孙杨抗检”。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裁决书也主要是针对这一幕而来。
澳大利亚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称,2018年 9月4日,中国游泳队队医巴震拒绝检查人员带走之前提取的孙杨血液样本,孙杨接受取样之后发现采样过程不符合正规程序,与3名药检人员发生冲突。尽管检测人员警告,这样做会被视为违反兴奋剂检测规定。
报告引述见证人说,孙杨要求一名保镖去找来一把锤子,用锤子敲碎完全封闭的检测血样。砸得何其痛快! 孙杨没想到后果严重。出了大气,泄了怒火,孙杨从此成了可疑人。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周五裁决,孙杨完全可以在保持血样完整性的前提下,质疑检测人员的合规性。但他采取销毁样品容器的方式,从而消除了将来检测该血样的任何可能性。
去年韩国光州世界杯锦标赛,孙杨的成果照旧骄人,400米自由泳夺冠,200米自由泳夺冠,无人可与之匹敌。然而,孙杨受到泳界健将空前的蔑视。
获得400米第二名的澳洲选手霍顿拒绝与其同台,过了两天,孙杨又夺得200米自由泳第一名,然而获得第三名的英国选手斯科特拒绝与冠军握手、合照。孙杨伸出手邀请,伸出的手呆在空中无人接的尴尬一瞬,被照相机固定下来。身高近两米的孙杨很不高兴,首先举起双手高喊“我赢了!我赢了!”然后在领奖仪式结束时呛斯科特:“你输了,我赢了!”
拒绝握手的健儿可能风度不够,国际泳联威胁要惩罚他们。但是,众多的游泳健将声明跟霍顿他们站在一起。归根究底,要怪孙杨自己。
孙杨曾在2014年因服用违禁兴奋剂曲美它嗪而被禁赛3个月。
自由泳名将孙杨的教训多深刻,他可能自此永久告别他所热爱的泳坛。对于生命力正旺盛的体育健将,游泳可谓是他的生命,现在,他不仅失去了即在眼前的东京奥运,也可能失去了所有参赛机会。一个运动员,八年停赛,不可能卷土重来。
有人评论,在辉煌的时候,别忘了尊重,尊重对方,也就是尊重自己,孙杨怒砸尿样瓶,轻浮至极,后果深重。对他,对所有喜欢他的都是一个灾难。
孙杨自2011年以来,总共赢得了11个世界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