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在微博上发布了公开听证会总结陈述全文(组图)

11月15日,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出席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瑞士蒙特勒举行的听证会。今天,孙杨在自己微博上公布了听证会总结陈述的完整版:








北京时间16日凌晨2时,持续了10个小时的孙杨听证会结束。整个听证会期间,孙杨讲述了“抗检风波”当晚的整个过程。孙杨表示,自己一开始是比较配合的,也同意血检。但此后尿检官声称是粉丝,拿出手机开始拍照录像,他觉得非常不专业,此后要求查看检测人员的相关授权和文件,但对方无法提供。

庭审现场,WADA(世界反兴奋剂组织)律师咄咄逼人,追问如果对方警告过拒绝提交样本的后果,孙杨是否会允许对方带走血液样本。孙杨则霸气回应:现实没有如果,如果在那天他们首先给我看了资质文件,就不会发生这件事情。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获得14枚金牌,记不清楚提供了多少次血液样本,可能有几百次,每一场比赛我都严格遵守了所有的兴奋剂检测。”孙杨说,这是唯一一次不愿意提供样本,检测官不合资质,没有提供所有的文件,作为一名运动员,感觉非常糟糕。



以下内容为根据庭审整理的孙杨完整陈述:

2018年9月4日,我结束了在雅加达的一场比赛后,刚刚回国。结束后第二天就来到杭州,虽然说时间很紧张,我还是遵循了检测安排。那天晚上,我跟父母一起回到家,门卫告诉我,有检测团队的人,所以我妈妈开车送我去了正门口,那会儿检测官们已经到了。

我当时非常惊讶,根据我的经验,那天晚上需要有4名检测官,只有3名所以我觉得很奇怪,而且其中一名检测官穿的还不是特别专业,所以就比较怀疑是否要听从他们进行检测。

看到主检测官的时候,我认出了她,2017年她就参与了关于我的样本抽检。我知道她是国际兴奋剂管理机构的人,但是上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还不是一名正式的检测官,因此当晚她来的时候,我不知道是否已经有这个资质和合格文件了。

到了检测站,我一开始还是比较配合的。主检测官给我看了身份的一个复印件,血液采集助手给我看了护士证明,我以为她能够执行血液检测,就同意了提交血液样本。我是运动员,会遵从指令,这也是规则所规定的。

但不幸的是,在血液样本准备过程中,我发现尿检官开始用他的手机拍照或者录像,这也是当晚事件的主要起因。

看到这个行为我开始质疑。因为我知道,在规则下,所有这些拍照或者摄像都不能被接受。但他说,我是你的粉丝,我今天到这里见到您本人非常高兴,想拍照。但是从我的角度来看,这是很荒谬的,我也不能相信他。

其实我觉得整个事件,采集应该是由主检测官掌握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比如说有人拍照,主检测官应该去阻止。因为在所有的竞赛中我们都有这样的规定,如果说有人在检测过程中提出任何问题,检测助手在过程中拍照,你怎么还可以相信他呢?

这是非常不专业的,根本无法让人信任他们接下来的流程,之后所有的行为都可能有严重后果。所以他必须证明能够开展这个流程、能够进行血样采集、能够在我所在的城市来进行采集样本。

我就要求看他们的授权书和文件,当晚只看到国际泳联发布的授权书,因为我英语不太好,当时并不理解整个文件的内容,也没看到上面有我的名字,其他文件上也没有。一般来说,主检测官会给我看身份证还有检测官卡,还必须要有IDTM的授权。但那晚,我没有看到任何我提到的这些证明和资质文件。



当时其实我已经抽完血了,发现他们资质有问题,就电话联系了我的医生以及泳协,告诉他们这个事情。我还通知了中国游泳协会的领导,请求他们的建议。

泳协专家告诉我,如果检测官没有任何证明的资质文件和授权,那他们根本就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因此他们是不能够做血液采集的,也不能带走我的采集样本。如果我早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听从他们的指令去做抽血了。

后来我的医生来到现场,不幸的是,我们发现血检官也并没有可接受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去进行血液样本采集。

医生花了近两个小时跟主检测官讨论。我们这方的专家担心,采集助手没有合格的资质证明,会产生后续的一些问题。血检官不能提交相应的证书,来证明她按法律规定可以做血液采集,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法律问题。

主检测官就建议,如果没有相应资质就不能把血液样本拿走,他们只能收集相应的材料。所以如果我们能把这个放血样的容器打开的话,我就能自己保留血样,他们把外部的容器拿走。也就是说,可以把血和设备分离开来。

我们没有人主动去拿那个盛放血样的瓶子,是血检官自己把箱子打开,拿出来并且试图打开,但是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之后她摇晃了一下,发现我们可以试试从底部打开,所以就交给我们。我没有任何隐藏,我可以毫无保留的告诉大家。

在她建议下,我们寻找工具,我的妈妈找保安,问是否有什么工具。后来又返回检测站,在此过程中保安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他很担心,担心采血的管子非常重要,血样也很重要。我们到外面后,我用手机上的手电筒来照明。当时主检测官过来,整个过程都是在她的监测和观察下开展的。

我自始至终从来没有坚持说,要把血样留下。如果检测小组能够提供合格的资质和证书,就能把血样带走,但问题是,他们不能。所以我对他们说,可以等着你们把有资质的人带来,或者能够把相应的资质文件展示一下,我就能做检测。但是主检测官坚称这根本是不必要的,所以我当时也很疑惑,我觉得是有一个解决方案的,但是为什么他们拒绝了我的提议呢?

容器被打碎后,主检测官还是想保留这个血液样本瓶子,但这样也必须有授权和证书。因为这涉及到我的隐私,必须保持尊重。同时我想说的是,这个容器已经破了,但到目前为止,血样还是保存下来,可以从视频中看到。因为我想要保留所有的证据来确保能够重新去审视,再回头看。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获得了14枚金牌,记不清楚提供了多少次血液样本,可能有几百次,每一场比赛我都严格遵守了所有的兴奋剂检测。所以基于专业角度,主检测官必须要有资质,要出示相应的资质证明。试问,如果半夜有人根本没有任何证件来到你家门,说我是警察,我身上没带证件,你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但那晚检测官一行3人根本不专业,也不合资质,自始至终都没有跟我说过,任何关于拒绝提供样本的可能性后果。他们进进出出,打电话,我根本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那天他们首先给我看了资质文件的话,就不会发生这件事情。

当时不知道他们是谁,以及有什么证明,所以并不信任他们。实际上,直到这次听证会之前,我也不确定他们的名字叫什么,因为他们没有展示这些证明的文件和身份证明,而且在这个授权文件上,我也没有看到任何名字。

如果仅凭一个证件,如果我们从在座中随便找两个人去对运动员进行检查,如果运动员没有遵从他们的指示,那这根本对运动员是不公平的。这个检测官不合资质,没有提供所有的文件,所以作为一名运动员,我感觉非常糟糕。

我接受过这么多次检测,这是唯一一次不愿意提供样本。之前不同机构每次做样本采集的工作人员,都有合格的资质和证明授权。检测官也都比较友好,是公开透明的,也没有撒谎,我知道他们不会对我不利,所以非常愿意配合。但不幸的是,那天晚上来的检测官们,没有做这些事情。

在反兴奋剂方面,中国的标准是很高的,所以我非常了解这项规则是需要严格遵守的,这个可以保证体育的公平性。在之前的检测中他们都会出示是国际泳联授权的检测官卡,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个公司有授权文件,他们有资格去进行样本的采集检测,但是在那天晚上,我并没有看到这些信息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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