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子绝孙爪,披麻戴孝头,18禁幼齿…CBA都严打

新赛季CBA已揭开战幕,除了各队实力升降和球员表现外,一些新规则的变化同样引人关注。

原来在《2020-2021赛季CBA联赛特殊规定及解释》新增、修改条款,出台了这样一条新规:运动员装备规定方面,如图所示的头饰,不论各种颜色,不属于规则允许的发带,联赛中不允许佩戴。

这条规则很容易让人想到王哲林。毕竟上个赛季,王哲林经常佩戴类似款式的束发带出战,其长带飘飘的场景令人印象深刻。因此,这一条款就被很多人认为是针对王哲林所设置的。

其实在上赛季王哲林开始使用白色束发带时,就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许多人认为王哲林的这一造型太容易让人想到中国传统的“孝带”,显得非常不吉利。

受到非议的王哲林,在之后的比赛中有所收敛,将束发带的颜色改为了黑色或者蓝色。尽管颜色发生了变化,但这种束发带容易影响到场上其他球员的视线,也可能会影响到裁判的判断,对比赛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本赛季CBA联盟出台规定,明令禁止了这一行为。王哲林发带飘扬的场景,在CBA赛场上就此成为了历史。尽管之前佩戴发带并不止王哲林一人,但由于他的名气最大,触发这一新规的时间点又如此接近。因此大部分媒体和球迷,将其称为“王哲林条款”。

另外,本赛季的规则中还新增了这样一条:比赛中,防守队员利用防守动作或进攻队员利用要位动作,猛烈地、直接地击打对方队员的头部,或掏、打、抓、蹬、踏对方队员的要害部位,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这一条款的出炉,很明显是针对上赛季CBA赛场上所出现的“掏蛋”行为。在今年8月4日进行的CBA半决赛第一场、广东对北京之战中,当比赛战至第二节还有7分32秒时,广东内线球员曾繁日,在篮下双手紧抱北京外援尤度,阻止其快速进攻。在此过程中,曾繁日的一只手精准“袭击”了尤度下体的要害部位。

裁判通过观看录像回放,确认了这一违规动作后,吹罚了夺权将曾繁日直接驱逐出场,他还因此被追加停赛一场。赛后的曾繁日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通过社交媒体进行了公开道歉。

如今,CBA公司在新赛季开启之际,通过明确的条文规定了对类似恶劣行为的处罚,给予所有参赛球员予警示。这一规则也可以被称为“曾繁日条款”。

其实在NBA,以球员名字“命名”记录一条条款的情况并不鲜见,在NBA悠长的历史中,曾有过诸多以球员名字而命名的制度条文,如“拉里-伯德条款”、“罗斯条款”等。

不同于“王哲林条款”和“曾繁日条款”针对比赛规范,NBA的这些条款,主要涉及球队薪资体系方面。CBA在本赛季开始正式落实“工资帽”和“奢侈税”,有关薪资条款的探索刚刚起步。不过在CBA历史上,还有一些条款是针对球队和比赛内容本身的,比如新赛季风头正劲的郭艾伦,能够在2010-11赛季就开启自己的CBA“处子秀”,要感谢篮协的一次规则改革。

在郭艾伦登陆CBA之前,篮协于2008年4月30日曾出台规定:CBA联赛的参赛球员注册时,其年龄必须满18周岁。当年篮协制定这一条拒绝CBA“童工”,也是不得已为之。此前CBA并不限制球员参赛年龄,导致历史上出现了很多14、15岁就征战CBA的“神童”,而这些球员往往在官方年龄超过30岁后没两年就退役了,令人不得不怀疑其年龄的真实性。

虚报年龄、青年队时期“以大打小”,是中国篮球多年以来的痼疾。因此从2008-09赛季开始,篮协官方要求CBA参赛球员年龄必须满18周岁,希望遏制这一不正之风。这样那些改小了年龄的球员,到了自己的真实年龄也只能留在青年队,推迟上一队的时间而自食苦果。

但这项政策也有一个负面效应,就是未满18岁就展现出极强实力的天才球员,征战CBA的时间也必须延后,有可能耽误其关键的涨球期。出生于1993年11月14日的郭艾伦就是这样,2010年8月,当时还不满17岁的他就被邓华德召入国家队,征战了男篮世锦赛。

按照CBA的“18禁”规则,郭艾伦必须等到2012年才有资格打CBA,这就很可能耽误他的成长。因此当时他的主队辽宁队便提出,希望各队可以“注册一名18岁以下球员”的名额,为了郭艾伦上一队“开绿灯”。

时隔三个月后的2010年11月8日,篮协公布的2010-11赛季《竞赛规程》中,明确表示:球员注册时未满18周岁的,到18周岁生日时即可上场比赛(国家队正式队员不受此限制)。正是括号里备注的内容,让已是现役国手的郭艾伦具备了当前赛季的出场资格。

郭艾伦进入CBA后不负众望,第一个赛季便在25.5分钟的出场时间内,场均贡献10.3分和3.1助攻。之后他的出色表现不断延续,很快成长为国家队的主力后卫,至今仍是国内顶尖水平的后场之一。“郭艾伦条款”不仅让他本人圆梦,更为今后的“天才少年”铺平了道路。

“郭艾伦条款”当然不是第一个因为某个人而设定CBA的规则补丁,此前因为外援的使用问题,另一项规则也被以球员本身命名了,而有意思的是,这次的主角还是辽宁队。

事情得追溯到2007-08赛季,当时常规赛排名第4的辽宁,在季后赛中异军突起,连续淘汰了卫冕冠军八一和常规赛亚军江苏,时隔9年重返CBA总决赛。

辽宁队在季后赛的爆发,并非由于他的国内球员打出现象级表现,而是得益于“空降”强援。当时排名第9的北京队无缘季后赛后,自动与球队外援解约,其中名气较大的内线外援奥得捷,被急需补强的内线的辽宁队所相中。

2007-08赛季,奥得捷场均能砍下18.1分和15.3个篮板,他强悍的篮板球技术和护筐能力正是辽宁队所缺少的,双方一拍即合签约成功。辽宁队同时拥有了“魔兽”桑普森和“篮板怪兽”奥得捷,这对内线组合的实力,在当年的CBA达到了顶级水平。

于是在常规赛曾“双杀”辽宁的八一队,到了季后赛首轮便成了辽宁的手下败将。常规赛江苏队曾在主场15分轻取辽宁队,倚仗的是内线支柱唐正东的威力;半决赛再与辽宁交锋时,受限于辽宁“黑色双塔”的大唐威风不再,江苏队以总比分1-3败北。

辽宁队这一次博弈成功,在当时的联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原因在于:进入季后赛阶段,各队若正常换外援很难找到高水平的,且新签外援未必能迅速适应CBA环境;而如果直接签约非季后赛球队的强援,则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

但如果默许像辽宁签约奥得捷这样的操作,就存在这样一种隐患。具备季后赛实力的强队A,可以向B队的强力外援私下高薪许诺,希望其到了季后赛转到A队征战;但想要实现这样的“换人”,B队就不能进入季后赛,那么该外援就有常规赛“出工不出力”的可能,从而令B队一个赛季的努力付之东流。

为了杜绝可能的不道德行为,CBA于第二年就制订了新规,要求凡注册的CBA外援,无论是否参加季后赛或者被球队中途裁掉,都不允许在当前赛季新注册另一支CBA球队。该赛季回归CBA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回归最初签约的球队,进行二次注册。

CBA外援同一个赛季内“忠臣不事二主”的规则,从2008-09赛季开始执行,延续至今从未改变。这一规则也因此被称为“奥得捷条款”。

说起外援,就不能不提CBA对外援曾有的另一项限制,那是在2012-13赛季以前,外援不具备联赛MVP的参选资格。当时无论是常规赛MVP还是总决赛MVP得主,是清一色的国产球员。

这一规则到了2012年总决赛出现了令人尴尬的局面,当年率北京队掀翻广东夺冠的核心球员,毫无疑问是外援马布里,他在总决赛轰出了场均33.4分和7次助攻的超级数据。但由于评选规则的限制,总决赛MVP最终的获得者是李学林。

在那届总决赛中,李学林的场均数据仅有11分、3.4次助攻、4.6个篮板和2.6次抢断,成为了CBA史上数据最寒碜的总决赛MVP得主。如此评选结果,对于付出了更多努力的马布里,显然有失公允。

发现了问题的篮协于第二年开始紧急“纠错”,对联赛MVP评选规则做出了重大变革,规定:常规赛MVP将由一名国内球员和一名外援共同当选;总决赛MVP则将归属表现最为出色的球员,国内球员和外援都有资格当选。

这项新规则催生了CBA历史上首个外援MVP,马布里在2012-13赛季成为首位当选CBA常规赛MVP的外援;2013-14赛季,北京队二度夺冠,莫里斯成为史上首位当选总决赛MVP的外援;2014-15赛季,北京队第三度捧杯时,马布里终于收获了迟到了三年的总决赛MVP奖杯。

“马布里条款”实行至今,8个赛季中有6次总决赛MVP被外援获得,这一奖项的荣誉获得者,终于成为了无可争议的真正王者。

除了场上的规则之外,CBA近几年的改革还包括赛场外的一些细则,比如赛前体测。在本赛季,CBA的体测项目中取消了卧推和深蹲。而这正是因为去年张兆旭的受伤——上赛季,张兆旭在参加深蹲测试时腰部急性挫伤引起旧伤复发,被送往医院治疗,并长时间缺席CBA比赛。


张兆旭的受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上海队的崩盘,而这也在当时引发了人们关于“体测是否还有必要保留”的讨论,事实上,近些年来CBA球员在体测中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之前2016年李晓旭就曾在体测中跟腱断裂),这样对球员无意义的损耗显然并不合理。

于是在本赛季,体测项目中的深蹲测试被取消,受益者不单是张兆旭一人。对于那些膝盖、腰、腿部位有过老伤的球员来说,取消深蹲是莫大的福音,由于取消缘起张兆旭受伤, 因此也被称为“张兆旭条款”,成了CBA公司关爱运动员健康、减少伤病风险的重要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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