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美国大学里的帅哥 也跟中国大学生一样(组图)

2010年8月,将NBA推广到全世界的“梦一队”成为历史上首支入选奈史密斯名人堂的团队,除了已经去世的教练查克-戴利,所有成员悉数亮相。作为老大哥的魔术师上台发表了演讲,向这群伟大的队友们一个个表达了谢意。

到了最后,魔术师终于提到了那个“默默无闻”的名字:






“莱特纳小弟,你大概以为我会把你忘了吧,我可没有啊。我记得第一个训练日,巴克利把你撞得四脚朝天,他还对你说:‘老弟,欢迎来到NBA。’”

此时躲在大佬们身后的莱特纳,只能以一脸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作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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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多数球迷来说,梦之队里凑数的臭弟弟是莱特纳一直都没有脱离的形象。是的,莱特纳的确有一段辉煌的大学生涯,资深一点的球迷大概还知道他曾在1991年NCAA决赛中演过惊天绝杀(那场比赛他投篮10中10,罚球10中10,表现堪称完美),这一球甚至被美国媒体评为体育史上最令人难忘的五大时刻之一。




但除此之外,莱特纳的职业生涯就只能用乏善可陈来形容了,除了可怜的一次NBA全明星替补之外,他没有任何一项拿的出手的荣誉。高顺位水货,打球软、对抗差,生涯高开低走,莱特纳的NBA生涯符合一切标准而典型绣花枕头的形象设定。

所以,能挤掉奥尼尔入选梦之队,小帅哥莱特纳最大的优点大概就是脾气不错不爱惹事吧?






不,真相和你想的完全相反。

多年之后再回头看来,莱特纳挤掉奥尼尔入选梦之队的确不可思议,但事实上,真要以NCAA的表现来看,莱特纳和奥尼尔的影响力的确等量齐观,在杜克的最后一年,莱特纳场均21.5分7.9篮板,投篮命中率57%,三分命中率55.7%,是美国男篮最为紧缺的那种FIBA高炮台。

更何况莱特纳早已证明自己的“赢球气质”,在大学四年,莱特纳所在杜克的最差战绩也有全国4强,在1991年,莱特纳带领杜克夺得了队史首冠,并在一年后实现了卫冕。除此之外,年度最佳男运动员、ACC年度最佳运动员、Final 4最杰出运动员,莱特纳各种奖项拿到手软,而为了表彰他的表现,杜克甚至在他还没离开球队时就退役了他的32号球衣。

在当时,甚至连奥尼尔本人对于莱特纳入选梦之队没有多大异议,在选秀大会上接受采访时,奥尼尔也曾表示(不管是否真的不服气):“大学时的克里斯蒂安-莱特纳的确比我强,他对杜克的影响比我对路易斯安那的要大,而且他打了四年大学篮球。所以我并不会因此伤心难过,只是让我更有努力的动力。”



其实大学时莱特纳收拾奥尼尔并不费力

所以没错,虽然92年的选秀顺位是奥尼尔第一莫宁第二莱特纳第三(巧合的是热火在2005年集齐三人做了队友),但在NCAA,莱特纳是高于奥尼尔和莫宁的王者,让他入选梦之队并非什么大逆不道的选择。

另外一点不好明说的原因在于,莱特纳是一个白人,代表了美国白人篮球的希望,何况他实在是太帅了,在很多不明真相的(女)粉丝眼中,这简直就是白马王子的代名词,大学毕业时,他被《人物》杂志评为全美最帅50人之一,《GQ》杂志将他列为封面人物甚至愿意出版他的日记,贵族学校杜克把他当做代言人,选中他的森林狼队甚至寄希望他像当年的乔治-麦肯一样,能重振这座城市自湖人搬迁后就一蹶不振的球市。



然而……人是不能光看脸的……

“人们以为他是美国甜心,GQ先生”莱特纳的队友帕克斯这样说:“但如果你了解他,你就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恩师老K教练的评价则比较艺术:“你听说过那种为胜利不择手段的人吗?莱特纳就是那样的人……”

“他像一片森林大火,你控制不好他,他就会连你和球队一块烧掉。”

而在上面那场1991年NCAA决赛里给他传了致胜传球的格兰特-希尔就比较直接了:

“我想他就是个恶棍,没有更好的形容词。”



没错,莱特纳不是一个王子,事实上他是一个会向队友脸上吐痰的恶棍,在杜克内部,莱特纳以嘴臭和“霸凌”形象而闻名,他会给队友起侮辱性外号,在他不满意的时候,他会用介于殴打和开玩笑之间的动作招呼队友。

用莱特纳自己的话说,他的初衷是想要“激励队友”,但结果就是有一次队友鲍比-赫利难以忍受,直接在训练中给他眼眶来了一拳,然后飞一样的跑出了训练场(赫利:我不想被他抓到,他体重比我重150磅,他要揍我我根本打不过他)。

不过莱特纳对此倒是坦然接受:“如果我在更衣室里看到一张满意的脸,我会狠狠教训他。我的问题在于我诚实得残忍。人们不喜欢这样。”

“很多时候,我很可能就是一个混蛋。”



对自己人残忍,对外人,莱特纳就堪称无所不用其极了。对莱特纳的对手来说,用“脏X”形容莱特纳毫不夸张,身高2米11的莱特纳动作敏捷,有媒体报道他是“世界上身材最高能倒立行走”的人,打球基本功好,进攻端动作潇洒大气。但除了那些能拿上台面的招数之外,莱特纳在阴招上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他会用黑肘等小动作暗算对位球员,而且他从来不担心挑起争端。



更恶心的是,在那个录像回放并不完善的年代,莱特纳非常会利用裁判的视觉盲区,因此他的脏动作总能逃脱处罚。在NCAA与北卡的比赛中,他一肘将对手蒙特罗斯打得眼睑流血,气得名帅迪恩-史密斯跳脚;之后他三番五次地在裁判看不见的角度击打康涅狄格大学的塞勒斯,最后被对手按在地板上暴揍。结果莱特纳最后一点事没有,塞勒斯反倒吃了禁赛的罚单。



在血气方刚的大学篮球界里,莱特纳的所作所为自然不受待见,很多人认为他简直就“不是个男人”,而更多人乐意用“婊子”这个词来形容他,而他被扭曲的“公子哥”身世,更加深了这种刻板印象。

因为身在“高贵”的私立学校杜克,加上肮脏的球风,莱特纳一直被看做是一个类似比尔-兰比尔(NBA史上最知名的恶棍,富二代)的球员。而他母校的背景也的确符合人设——作为私立贵族学校,杜克学费高昂,所以除了少数体育特长生,大多数球员家庭背景非富即贵,而他们的学生也带有那种典型的贵族气息:比如总是装作彬彬有礼的绅士样,但实际根本不拿正眼看人,争夺利益时就抛下伪装露出不择手段的嘴脸,完事了还会以居高临下的态度鄙视你——而这恰好也是杜克球迷给其他NCAA球队球迷的印象:他们成群结队,他们傲慢无礼,他们仗势欺人。



曾就读于杜克的韩裔演员郑肯就是典型:“我们不在乎别人喜不喜欢我们”

显然,莱特纳的形象太杜克了,自然会被人当做靶子立起来打。“人们用刻板印象包装杜克,而莱特纳成为了他们的焦点,”作为对手,康涅迪克大学的教练吉姆-卡洪如此说。“而我们就是很讨厌这种人。”

然而,他们其实完全搞错了。莱特纳并非来自大富大贵之家,甚至可以说出身贫寒,他的父亲是报社的员工,母亲只是一名普通的公立教师,少年时,假期的莱特纳要去铲马粪补贴家用,家里甚至负担不起他的高中学费,他只能去做换灯管、擦地板玻璃这些工作来换取助学金。






这其实能解释莱特纳身上那和俊美外形完全不搭调的混不吝气息的来源,莱特纳本来就是成长于乡间街头的蓝领家孩子,他打篮球的初衷很朴实,因为它可以让他获得奖学金,免费读完大学。而所谓的“作恶”无非是一些街头好勇斗狠把戏的延伸,只是人们从来不认为一个靠跳投吃饭的白人“应该这么打球”。

“他打球特别强硬,蓝领气息十足。”K教练在谈到招募莱特纳前对他的印象时说:“他有些叛逆,不过我认为这是他的优势。”

“这大概和文化,以及刻板印象有关”,乔治城大学的教授迈克尔-戴森这样形容莱特纳,“莱特纳是一个非常强硬的球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身上有那种往往只在黑人身上体现的阳刚气质(实际来源于其贫穷的童年生活)。”


莱特纳在高中时就经常引发冲突

并且会在冲突后趾高气昂的离开

“但当这一切和他的白色肤色结合起来之后——尤其是他对自身能力的自负,他总觉得自己是球队的救世主——就会变得让人非常受不了。”

这是一个尖锐但被所有人回避的矛盾,如果莱特纳是一个黑人,那很多形象问题或许可以迎刃而解,在学校,莱特纳喜欢嘻哈说唱音乐,和同样拿奖学金的底层黑人朋友打成一片(莱特纳多年后这样说:“我们这些杜克的球员压根都不是什么富二代。我、赫利、布莱恩、汤姆-希尔,我们都不是,唯一的富二代是格兰特-希尔。”),而在比赛中,他的斗志也堪比那些为了挣口饭吃玩命的底层球员,而且往往比赛越重要,对手越强悍,越能激发他的斗志。

与乔治城大学的比赛,莱特纳在超级新人莫宁头上砍下24分9篮板,并将对手打得犯满离场。身为杜克主帅的K教练称赞道:“自从乔治城的比赛以来,他成为了我们曾经拥有过的最顽强的孩子。”

而且他不止一次扮演了关键先生的角色,除了上文提到的那记绝杀之外,在1990年对阵康涅狄格大学时,他就在加时赛命中绝杀。而在1991年的四强赛,面对前一年屠杀杜克30分的UNLV(当时被认为是大学篮球中黑人文化的代表,球风叛逆狂放,完全站在“全民公敌”杜克的反面),莱特纳在最后12.7秒造成对手犯规,稳稳命中了两记罚球锁定胜局,带队闯进总决赛。





“执行罚球前,他微笑着看着我,我还没想好怎么开口,他就跟我说:‘教练,我来搞定。’”K教练回忆时说道,“说实话,我心里都有点发怵,结果他上去两罚全中,我们能去争夺总冠军了。”

而在所有“大心脏”与“恶棍”结合的比赛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当属前文提到那场和肯塔基大学的决赛。在射中绝杀之前,莱特纳犯下了最招致他被人憎恨的动作——在之前几个回合防守卡位抢篮板时,莱特纳被对位的对手直接推出底线。睚眦必报的他当然不打算罢休,他在之后的一次进攻中造成对手犯规,接着直接朝躺倒在地的汀布莱克(他以为推他对手)踩了一脚。

“现在如果有人这么干,那他99.9%会被驱逐出场。”NCAA时代和莱特纳交过手的贾伦-罗斯说,“我敢打赌,如果是我们‘密歇根五虎’有人这么做,那肯定会被禁赛的。”


“但就因为他是莱特纳,就因为他们是杜克大学,所以就没人会受到惩罚……”youtube知名网红up主罗森贝格(他最出名的作品就是“为什么杜克是垃圾”)说,“这简直是篮球场上最下流最恶心的肮脏动作。但莱特纳做完以后没被罚下,还能继续像没事儿人一样比赛。”

“然后他全场百发百中,射进最后一个绝杀……这真的,恶心透了。”

而这几乎也成了为莱特纳生涯定性的一个瞬间,时至今日许多球迷依然会在网络上对莱特纳口诛笔伐,甚至在他离开杜克20年后的网络票选中,他依然成功当选“最让人讨厌的NCAA球员”。

莱特纳本人对此倒是一笑了之,甚至会主动参与进来陪大家玩梗,用他自己的话说:“99%的言论都很搞笑,虽然有一些的确挺过分的,但我其实也不是那么在乎……毕竟,人生苦短嘛,没必要纠结于人们背后说你啥。”

但如果这样的言论针对的是他的性取向呢?



作为一个帅,而且知道自己很帅(《1992梦之队黄金男孩》作者语)的青春期球员。莱特纳从不在乎那些为自己尖叫的球迷感受如何,反而把球场内的恶棍形象带到场外。他对女球迷的冷淡态度一度让外界怀疑他的性取向,尤其是他跟队友布莱恩-戴维斯的“暧昧”,让大家坚信他就是个GAY。

而出人意料的是,莱特纳从不解释这种质疑,甚至会借此故意挑逗媒体,一次在曾在接受采访时他就说:“有三样东西对我最重要,篮球、学业还有布莱恩,我95%的时间都和他在一起。”他在学校里跟布莱恩牵手散步,比赛中完成扣篮后跟后者拥抱亲吻。布莱恩对此也毫不避讳,表示自己曾建议莱特纳换了个发型,让他变得更加帅气潮流。



考虑到当时魔术师刚刚爆出感染艾滋的丑闻,男同性恋又是感染艾滋病的高危人群,莱特纳和布莱恩的发言显然带有玩火的性质,甚至“男同性恋”在当时本就是个带有歧视和侮辱性质的词,乃至在打客场比赛时,对面的球迷都会冲他高喊“同性恋”,试图借此激怒和羞辱他。

可是莱特纳完全不在乎外界的嘘声,他用一次次强硬的表现作为回击,甚至在扣篮后冲球迷竖起“1”的手势,急得K教练赶紧叫了个暂停,怒骂道:“你TM是不是要害死我们?别再那么做了!”

至今,莱特纳的性取向似乎依然是一个谜,虽然他日后很平稳的恋爱结婚,退役后有了三个孩子,但随后他又跟妻子离婚,反倒是一直跟布莱恩关系紧密,两人联手开发了达勒姆镇的房地产项目,收购了一支MLS足球队,并一起给母校杜克篮球队捐赠了200万美元,用于奖励那些优秀的大学生运动员以及改善运动设施。



但他的性取向到底是什么,他和布莱恩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这一切在他加盟NBA以后就没有人在意了,因为离开杜克后的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球场上无所不能的恶霸了。

1992年夏天,莱特纳到达了人生巅峰的梦境:他带队卫冕结束了辉煌的大学生涯,挤掉奥尼尔加入了众星云集的梦之队,并以探花秀的身份踏上NBA的舞台,前途一片光明。

而这也成了他人生的梦醒时分:大学的霸道恶棍成了梦之队大佬身边的小喽啰,被捉弄到大气都不敢出。第一年他在森林狼场均18.8分8.7篮板,但球队输了61场,三年后,为了给加内特腾位置,他被交易到老鹰,随后去了活塞、小牛、奇才,因为天赋所限,无论走到哪里,他都再也没找回大学时统治一切感觉,成了一个标准的NBA流浪汉。



“看到他在NBA吃瘪,其实我们都挺开心的。”记者赫罗维尼说“他以前可是常胜将军,然后在森林狼一年要输60场,这感觉肯定不好受。”

“但大家对他的恨意也在消失,因为出了校门就没人再把他捧得那么高了。”体育作者安迪-巴格韦尔这样形容莱特纳,“其实仔细想想,很多人咒骂他,但他们未必都不想成为他,而事实是很多人试图模仿他,但没有人能成为他”

“就像杰里-韦斯特作为logo代表NBA一样,我觉得莱特纳也是一种标杆,代表那些被人讨厌的“蓝魔杜克球员”……这种感觉真的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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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纳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矛盾体,整个生涯,他一直被包裹在外界的偏见中:

他长着一张富二代公子哥的脸,实际上却出生于普通家庭;外界默认他是典型的白人内线,软、慢但精准,他却成了球场上臭名昭著的硬汉,铁肘之下尽是无辜的受害者;人们以为他会是花花公子,他却对女人傲慢到极点,还跟同性队友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而这种反差感,仿佛是莱特纳一生的缩影,但若要他评价“被人憎恨”的自己,估计莱特纳还是会引用恩师K教练的一句话:

“这种憎恨其实是一种讽刺,而莱特纳根本就不会把这些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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