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事件,今天又爆出了一个新消息。
据王振华的律师陈有西表示:“王振华是有错,错就错在他喜欢找年轻漂亮的女性嫖宿,这是他的错,但是16岁以下的少女绝他对不碰,这是他的底线!”
而在此之前,王振华的律师也曾表示,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并要求恢复王振华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模等荣誉。
在王振华这个案件中,目前已经有两个板上钉钉的事实,分别是:
① 王振华和一个9岁女孩同进入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同一个房间,这是事实;
② 王振华给了带来9岁女孩的牵线人10万元,这是事实。
那么问题来了,按王振华律师陈有西的话——“王振华绝不碰16岁以下少女,所以要求对王振华无罪释放”这个逻辑推断,既然王振华不碰16岁以下的少女,那他花10万元让牵线人把一个9岁女孩带进酒店房间里,是想干嘛呢?
唯一合理的推断就是:王振华花10万元,让牵线人带来一个9岁的女孩,然后王振华就把这个女孩带进酒店里,最后王振华便和这个9岁的女孩一起在酒店的房间里聊天!
聊天10分钟,付款10万元。看不出来,原来这个9岁女孩的聊天时间价值,在王振华的眼里,比很多顶尖的专家顾问的时间价值还高。
搞不搞笑?荒不荒诞?
事此刻,只有一个动图能表达我的心情:
据业界传闻,目前这个王振华,身家近500亿,而单在这个案子上,王振华就拿出1200万,让他的律师团队给他做无罪辩护。
王振华的辩护律师陈有西,是目前中国最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一,非常擅长做无罪辩护。
据9岁女孩的律师计时俊表示,在法庭上,王振华一方表示,之所以发生今天的事,完全是9岁女孩和她的家人想诬陷王振华,想挖坑来给王振华跳,而且他们还表示,9岁女孩阴道虽然有撕裂,但那不是新鲜伤,而是旧伤,所以他们表示,这个9岁女孩之前就有过性生活。
如此缜密、恐怖、让人无法反驳的逻辑,王振华一个人能想得出来吗?大概率不可能。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王振华的律师团队,教他们这么说的。这就是一些黑化的顶级律师团队的恐怖之处。
身为律师,为一些嫌疑人做辩护可以理解,毕竟人人都有辩护的权利。但是为了钱,就放弃辩护底线,公然撒谎,公然颠倒黑白,这就是一种极大的恶了。
这个律师团队,让我想到了前几天为了讨好袁老师,而在班级群里组织点赞的那位家长。
因为这类人,都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故意讨好强者,栽赃弱者,完全不顾是非黑白,完全没有一点做人的底线的一类人。
这种人是最坏的。
既然说到这里了,那今天我就再借这篇文章,再说一说缪可馨事件中我新发现的一些可疑之处。
在缪可馨事件中,袁老师说,缪可馨作文中的涂改都是缪可馨自己划的,她自己只在作文上写了“传递正能量”五个字而已。
但是今天我找到了缪可馨的作文对比一下我发现,其实缪可馨的作文里各种涂改线的颜色,和缪可馨所使用的红笔的颜色,是不一样的。
大家看看这张缪可馨母亲在网络上晒出的高清图片:
在这张图片中,我截取了两个区域,上面是用红笔批改作文时的红线的颜色,下面是缪可馨自己所用红笔重写的作文的红笔颜色,大家对比一下这两种红的颜色:
仔细对比一下,发现这两种红笔的颜色的区别了吗?
用肉眼来看,上面一种红色,是很明显的暗红的圆珠笔的颜色,下面一种红色,是明显的鲜红的水性笔的颜色。
如果觉得用肉眼辨别不准确,那我们用软件上的RGB颜色值对准上面的这两种红色,我们能看到,出现了这个结果:
可以看到,上面这个暗红的批改作文的笔的颜色,它的RGB颜色值,是(172,23,19);而下面这个缪可馨重写作文的红笔的RGB颜色值,是(147,23,19)。
所以很明显,这两种笔的红色值是完全不一样的。
所以基本可以推断出,缪可馨使用的红笔,和上面修改作文的红笔,根本不是同一支笔。
那么说到这里,到底谁撒谎了,估计很多人心里都有答案了。
其实对比一下缪可馨之前的作文,也可以推断出缪可馨是画不出如此圆润的红线的。
其实坏人之所以坏,之所以敢明目张胆的撒谎、颠倒黑白,这完全是有一些扭曲的舔狗在其背后无条件地支撑他们,他们才敢如此嚣张。
例如在王振华案件中,某位陈姓的大律师;又如在缪可馨案件中,某位带头组织点赞的家长。
身为律师,你可以替恶人辩护,但是你不能替恶人撒谎;身为家长,你可以巴结老师,但是你不能站在孩子的尸体上跳舞;我想这应该是生而为人最基本的一条底线。
无论什么时候,人都需要给自己一个明确的底线,因为当一个人没有底线的时候,他就会完全被别人控制。
再伟大的事情,一旦离开了做人最起码的底线,它都将没有任何意义。底线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也是一个国家、社会、家庭生活维系的基础。
只想对某位陈姓的律师说:“陈律师,当你睡觉的时候,请记得有一位9岁的孩子在看着你”;
还想对某位在家长群里组织点赞的家长说:“这位家长,请你记住,缪可馨会永远地在天上盯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