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法院很尴尬 司法部长对孟晚舟有最终决定权

昨天,卑诗省高等法院对孟晚舟案的第一阶段引渡听证会已经结束,法官宣布保留裁决权。这意味着法官可能不会在短时间内做出裁决,不少媒体分析称,法官的最终判决可能要几个月才会出炉。

孟晚舟的律师团队表示,对孟女士的判决结果将考验加拿大的法院,看他们是否会做出与加拿大价值观背道而驰的决定,“法庭已经陷入了非常尴尬(embarrass)的境地”。


图片来源 CTV NEWS

卑诗省首席大法官Heather Holmes证实了这一点。她承认,引渡之后孟晚舟所面对的审判有可能会违反加拿大的价值观。

在本周的听证会上,检方和孟晚舟律师讨论的重点聚焦于“双重犯罪的法律检验”,即对孟晚舟的指控是否在加拿大也成立。如果能证明孟晚舟的所作所为及其代表的华为也触犯了加拿大法律,那么孟晚舟则很有可能被引渡到美国。

孟晚舟的律师团队一再强调,这些指控不构成欺诈,原因是加拿大并没有对伊朗实施类似制裁。不过加拿大总检察长则认为,孟晚舟的行为使汇丰银行等面临经济损失的风险,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认定孟晚舟在加拿大的欺诈罪行。



图片来源 Twitter

辩方律师坚称,法官一定要驳回此案,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加拿大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控方则认定,法官的职责是判断是否存在欺诈,而不是维护加拿大的主权,制裁与否不是法院需要担心的事情。

Richard Peck是孟晚舟的律师之一,他坦言,这是一个困难的案例。“这是独一无二的情况,因为我们的标准在这个问题上已经改变了。”

2016年,世界大国与伊朗签署核协议后,加拿大取消了对伊朗的制裁。但是2018年美国单方面宣布退出核协议,并再次对伊朗实施制裁,还追加了惩罚措施。重点是,加拿大并没有效仿。



图片来源 Twitter



CTV NEWS称,如果法官判定孟晚舟应该被引渡到美国接受审判,加拿大司法部长David Lametti仍将对是否将她移交给美国拥有最终决定权。

检察官Robert Frater表示,法官负责评估证据,而司法部长负责权衡加拿大的独立和价值观问题。“法官不一定要考虑美国的制裁法案,因为孟晚舟案在加拿大本身已构成欺诈。”Frater称,汇丰银行在处理与伊朗相关的交易时承受巨大的声誉风险,其在利比亚和苏丹等国的业务已经面临处罚。

孟晚舟事件已成为中加两国冲突的一个焦点。中国指责加拿大接受美国出于政治动机的引渡请求,并以所谓报复的方式拘留了两名加拿大人——迈克尔·斯帕沃尔和迈克尔·科夫里格,同时还禁止了一些农产品的进口。

ref:https://www.ctvnews.ca/canada/the-court-is-being-embarrassed-meng-lawyers-say-1.4779801


孟晚舟案首轮引渡聆讯:控辩争议点何在?后续如何?

持续4天的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案首阶段正式聆讯,于当地时间1月23日在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结束。此轮聆讯的重点是辩论美方针对孟晚舟的引渡要求是否符合“双重犯罪”原则,但法官当庭未作裁定。目前案情走向惹人关注。


何谓“双重犯罪”?

这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寻求引渡的另一国家对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在加拿大也属于犯罪,这是开展引渡的先决条件。法庭判定案件是否符合“双重犯罪”,本质上是要用加拿大法律论证相关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换言之,法官应保障引渡过程执行的是加拿大法律而非外国法律。

引渡聆讯的目的是裁定案件是否符合引渡条件,并不会判定孟晚舟是否有罪。



控辩争议点何在?



控方指称孟晚舟曾在香港向汇丰银行所作的业务陈述中涉嫌欺瞒、误导,因而构成欺诈。而欺诈行为在美、加均属违法。

孟晚舟辩护律师团队则认为,美方基于欺诈罪对孟晚舟提出引渡要求,但此罪名只是一个“外壳”,案件核心问题是美国对伊朗实施的制裁令。若无制裁,亦无后续的官司。但加拿大已于2016年取消对伊朗的相关制裁。因而辩方认为“双重犯罪”并不成立。

控方还认为,孟晚舟对银行的“误导”陈述对银行产生了经济风险。辩方认为,相关行为并未对银行在加拿大的业务造成实质损失或风险。且辩方认为,相关“欺诈”行为应发生在加拿大方适用于法律规管。

而香港《南华早报》近期披露,汇丰银行实际早在孟晚舟作业务陈述前就已知晓涉案公司真实状况及其与伊朗的业务往来关系。有加拿大法律界人士认为,辩方将会向法庭提供包括电子邮件等更多证据,以说明银行过去知情的程度,甚至尝试推翻对孟“欺诈”的指控。



后续有何走向?



面对复杂案情压力的主审法官海瑟·福尔摩斯(Heather Holmes)当庭仅表示保留裁决权,案件暂时休庭。人们需要一定时间等候裁定。加媒预测,等待期有可能达数月。若法官裁定“双重犯罪”不成立并且释放孟晚舟,她将可以离开加拿大,回国与家人团聚。但届时控方仍可在30天内上诉。

相反,若此案被认为符合“双重犯罪”原则,引渡聆讯将继续推进。按照早前披露的聆讯计划,控辩双方还将辩论孟晚舟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被加方拘捕时,加方执法行动是否存在程序滥用并导致孟的合法权利受损。法庭已在1月17日决定,控方需争取在2月28日之前根据辩方要求披露关于拘捕过程的更多相关文件。此外,法庭还计划辩论美方提出的引渡证据及罪名是否充分、适当。

在后续引渡聆讯过程中,孟晚舟一方同样可以提出上诉。而加拿大司法部长也可凭借适当理由,随时介入,中止引渡程序。

可见,此案变数尚多,颇为复杂。“速战速决”的可能性固然存在,但“持久战”的机率恐怕更大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