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2017年中国对美国出口是4298亿美元,货物进口1539亿美元,货物贸易顺差2735亿美元。
但美国商务部统计显示,2017年美国对中国的货物出口1304亿美元,货物进口5056亿美元,货物贸易逆差为3752亿美元。
为什么中国海关总署统计的中国货物贸易顺差,与美国商务部统计的货物贸易逆差,相差了1017亿美元?
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许宪春近日在上海财经大学演讲时解释,这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的对美国货物出口数据,和美国统计的从中国的货物进口数据之间的差异,这一数据的差额(758亿美元)占了整个中美贸易差额的76%。
其中有几大因素,比如计价方式、转口贸易、贸易加成、旅行项目中包含货物等。
现行贸易总值统计方法扭曲了真相
从计价方式看,许宪春说,中国货物出口统计采用的是离岸价(FOB),美国货物进口统计采用的是船边交货价(FAS)和到岸价(CIF)两种价格。这就意味着,美国按照到岸价计算从中国进口的货物价值中,包含了从中国口岸到美国口岸所发生的国际运费、保费等,而中国按照离岸价格计算对美国的出口,并不包括这些费用。
另外,转口贸易中会发生两种加价行为。
一种通常针对加工贸易货物,这些货物在离开中国关境后被中间商购买,然后以更高价格转卖给美国买家,于是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商品价格出现加成,但这个加成中国没有得到。
另一种是经过中国香港转运到美国的加价行为。这是因为货物在香港被进一步简单加工后产生了增加值,或由于逐利而抬价。美国依旧把这部分视为中国内地对美出口的一部分,而且统计加工后货物的进口总值。这部分增加值或抬价推升了统计差异,但这部分中国内地也没有得到。
关于旅行项目包含货物,许宪春说,中国很多旅行者在国外购买大量产品,已经是货物进口很大一部分,也就是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中的旅行项目包括了大量货物,但这部分实际上被计入了服务贸易进口,没有计入货物贸易进口。
其中主要包含两大类内容:第一大类是旅行,包括旅游、留学、医疗等;第二大类是运输服务和知识产权使用费等生产性服务业。
中国的服务贸易长期是逆差,对美国也是长期逆差,但是这个逆差大部分来自旅行项目的逆差,“如果把这部分服务贸易的逆差转到货物贸易,就会冲减相当一部分货物贸易顺差。”许宪春认为,这部分本应计入货物贸易进口却被计入了服务贸易进口,导致了中国货物进口在一定程度上被低估,加大了中国对外,尤其是对美的货物贸易顺差。
另外,许宪春说,仅考虑美国对中国的货物贸易逆差是不全面的,近年来中国对外服务贸易逆差迅速扩大,其中对美服务贸易逆差快速增长。
据中方统计,2006~2016年,中国来自美国的服务进口额由144亿美元扩大到869亿美元,增长了5倍。2016年,中国对美国服务贸易逆差高达557亿美元,占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总额的23%,占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总额的22%。所以仅考虑美国对中国的货物贸易逆差,而忽视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顺差是不妥当的。
许宪春说,分析贸易情况,可以从两个角度看,一是贸易总值,二是贸易增加值角度。
目前海关统计都是按照贸易总值统计,但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个产品往往是全世界很多国家共同参与制造,比如货值几百美元的iPhone手机,虽然从中国出口,全部按照中国对美国的出口计算,但实际上中国获得的附加价值不到10美元。
“按总值来计算,往往会夸大双边国家之间的贸易差,特别是中美之间的贸易差。”许宪春说,贸易总值统计在新型国际分工体系下的不适用性导致了“统计假象”,扭曲了双边贸易的不平衡状况。
比如,“两头在外”的模式,在统计上就会表现为对原材料来源国家(地区)如日本、韩国等的贸易逆差,对制成品去向国家(地区)如美国等的贸易顺差。
世界贸易前总干事拉米就认为,现行的贸易总值统计方法扭曲了贸易的实际情况,他提倡改革贸易统计方法,推进全球价值链研究,以贸易增加值统计弥补传统贸易统计体系的缺陷,合理还原事实真相。
贸易逆差背后的利益顺差
许宪春说,在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美贸易顺差记录在中国,但贸易背后的利益顺差多在美国,总体上多方均实现了互利共盈。
根据商务部委托中国全球价值链课题组所做的《2010-2016年中美贸易增加值核算报告》,如果2017年有关参数保持不变,2017年中国向美国出口每1000美元货物所拉动的中国国内增加值为646美元,中国从美国进口每1000美元所拉动的美国增加值为814美元。
这也就意味着,中国向美国出口1000美元货物中,有354美元用于购买位于产业链上游国家(地区)的原材料或服务,646美元形成中国居民的工资、企业的利润和政府的税收等项目。这一数值在美国则为814美元,远高于中国。所以,同样的出口额中,美国居民、企业和政府实际获得的利益更大。
许宪春说,从投入产出表来推算,出口对中国和对美国的增加值拉动是不一样的。2017年中国向美国出口货物拉动的中国国内增加值为2776亿美元,中国从美国进口货物拉动的美国国内增加值为1253亿美元。
所以基于贸易增加值统计的中美货物贸易顺差仅为1523亿美元,比基于贸易总值统计的中美货物贸易顺差2758亿美元降低了44.77%。
“这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贸易总值情况下很多是由其他国家产生的,中国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利益,所以基于贸易增加值统计更加客观。”许宪春说。
另外,统计数据也显示,中美贸易不平衡的“贡献者”并不只是中国本土企业,还包括广大的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在华的美资企业贡献了相当一部分。
从2007~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对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差额的贡献都在50%以上,也就意味着外企占到了中国货物贸易顺差的半壁江山。尤其是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对中国对外货物贸易顺差的贡献达到84.29%,近几年有所回落,2016年这一数值到了28.64%。
“中国的货物贸易顺差很大程度上是由外商投资企业的跨国生产、经营、销售行为导致的。”不仅如此,许宪春说,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美国在华投资企业还获得了丰厚利润,增加了美国的国民总收入和国民财富。
许宪春说,对美出口货物的价值,一部分是中国本土企业附加的价值,一部分是外商投资企业附加的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附加的价值再分解,一部分是外商投资企业所产生的工资和税金,这应该是留在中国国内的,另一部分是企业利润,其中有一部分是汇给母公司变成投资收益,还有一部分利润留下来,变成对华再投资。
“这部分变成美国在中国金融资产的增加,进入美国对中国资本金融帐户里面,增加美国的金融资产,也就是增加美国的国民财富。”
因此,许宪春认为,分析中美双边贸易关系不能只关注货物贸易差额,却忽视货物贸易背后对应的跨国企业获利和资产负债变化。忽视这一点就会低估货物贸易对双边经济的互利关系,也会低估美国企业从中美互惠贸易中的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