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昨日通报了17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件,其中包括5起银行案例、6起企业案例、6起个人案例,总罚款金额高达8444万元。其中最高一笔罚款案例是一家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285.8万美元,被罚3734万元人民币。
本次通报还首次出现因实控人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形成逃汇的案件。被通报的五家银行既有国有大行,也有股份行,有三家都涉及虚假转口贸易付汇。六起个人违规案例有四起都与地下钱庄有关,还有一人在四年多时间里累计私自购汇3.12亿元用于境外购房等用途,被罚款2500万元。
五家企业因逃汇被罚
此次被通报的六家企业有五家均因为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构成逃汇行为被处罚,而且处罚信息都被录入央行征信系统,给企业信用留下“污点”。
通报显示,广州飏帆贸易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285.8万美元。处以罚款3734万元人民币。这笔罚款也是本次通报案例中最高的一笔。
通报还显示,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309.74万元人民币。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509.84万元人民币。北京欣华阳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213.65万元人民币。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被处罚款80万元人民币。
此外,乡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违规向境外母公司汇出利润,构成逃汇行为,被罚款302万元人民币。这也是首次出现因实控人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形成逃汇的案件。
私自购汇3.12亿境外买房被狠罚
此次通报的六起个人违规案例多是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这六个人都登上了外汇局“关注名单”管理,处罚信息也都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通报显示,刘某通过地下钱庄分12笔汇入767.17万港元,被处以罚款49.14万元人民币。湖北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港元34笔,金额合计899.32万元人民币,被处以罚款71.95万元人民币。重庆籍彭某于通过地下钱庄购买美元16笔汇往境外,金额合计1383.58万元人民币,被处以罚款96.85万元人民币。安徽籍张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金额合计376.24万元人民币,被处以罚款45.2万元人民币。
此次最大一笔个人罚款接近2500万元。浙江籍洪某向他人账户支付3.12亿元人民币,私自购买外汇,用于在境外购买房产等,被处以罚款2497万元人民币。
孙某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4.62万美元,用于境外投资等,被处以罚款83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