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巨贪?涉案超31亿外逃原副市长案的经济学解读(组图)


内容提要:



我们简单回顾一下涉案超31亿、房产超千处的外逃原副市长李传良案。在涉案200亿的中信银行资产中心原副总罗金辉、涉案5.8亿的辛庄村原党总支书记石凤刚面前,李传良涉案金额并不意外。贪腐干部们割一茬长一茬,导致官员们前赴后继式腐败的原因是什么?腐败的官员惩戒不绝,与我们的投资型经济发展模式中,官员们掌握了太多的资源高度相关。

一、我们简单回顾一下能够超过一揽子刺激方案热度的涉案超31亿房产超千处的外逃原副市长李传良案。






自9月24日央行史上少有地降息降准降首付掀起这一轮经济刺激措施后,接踵而至的发改委一揽子刺激方案、财政部一揽子刺激措施,不断刺激、撩拨着中国人的注意力。特别是财政部长的一句“刺激计划足够大”到底是多大?一万亿、二万亿、五万亿或是十万亿?亿万中国投资者陷入了对“足够大“的到底是多大的争执与辩论中。

但如此涉及当下和未来、个人和国家重大利益的热议焦点话题,很快被《人民法院报》整版刊发的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所取代。5天了,各自媒体平台仍然在向我推送没完没了的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探寻、思考、评论和调侃。






根据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整版刊发的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李传良案的大体轮廓是:2020年9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公布了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被监察调查的消息。彼时,李传良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该案涉案资产超31亿元。李传良使用上述违法所得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设备等。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1亿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二、在涉案200亿的中信银行资产中心原副总罗金辉、涉案5.8亿的辛庄村原党总支书记石凤刚面前,李传良涉案金额并不意外。







不少人为李传良的31亿元和1021套房产感到惊讶。这纯属少见多怪。因为论金额大小,李传良案不值一提。

据财新报道,曾于2017年11月曝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涉案上百亿的山东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于2020年1月7日被检察院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及违法放贷罪共五项罪名提起诉讼。






10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公告,曾被誉为"金融界魔术师"的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原副总裁罗金辉,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和贵州省六盘水市监委监察调查。据传其涉案超过200亿。

可能有人会说这两个百亿级别的巨贪来自金融系统,掌管的资金数以千万亿。李传良曾经担任副市长的鸡西市,2023年GDP才655.6亿元,财政收入仅49.7亿元。






2021年2月1日央视网报道称,在北京市召开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原丰台区辛庄村的党总支书记石凤刚,在征地拆迁中攫取5.8亿元的违纪违法一案,作为警示教育片中的“主角”被通报曝光。一个村书记贪腐5.8亿,管理几百个村的副市长李传良,涉案31亿元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贪腐干部们割一茬长一茬,导致官员们前赴后继式腐败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应该奇怪、探究的焦点,集中去寻找导致这些原本为人、工作都不错才被培养提拔的干部,为什么走上工作岗位之后蜕变为腐败分子,岂不更有价值与意义?

从逻辑上与事实上来看,干部贪腐,无非是个原因,

一是权力大,管人、管物、管钱、管一些能够改变人的命运的事物,都属于权力。

二是缺乏监督。严格地说,上级监督下级,干部监督干部,涉及上下左右错综复杂的关系,不能算有效的监督。只有独立媒体的监督、全体人民的监督,才算真正意义的监督。

三是法不责众的幸存者偏差式反腐。其实,在数字化的今天,哪个干部有多少存款、房产、股票,将其一家人的身份证号输入查询,很快就有结果。就像久已不闻其声的前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为官员财产不能公示所辩护的那样,都公示了,大多数领导的资产可能都超过其合理收入了,所以现在不是时候。资产超过其合法收入的很多,被查的很少,这意味着在治理贪腐时,是存在“幸存者偏差“的。

这三点其实都不太好深入剖析。一旦太深入,读者们肯定看不到。但作为专业的经济研究人员,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一直强烈呼吁要改变投资型经济发展模式为消费型,呼吁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国有资金的一半,用于提高全国人民的收入,提高家庭购买力,消化过剩的产能,从而实现经济良性循环,推动经济复苏。其实我在谈及固定资产投资中的闲置投资、无效投资、投资浪费现象时,故意回避了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所导致的贪腐问题。

四、腐败的官员惩戒不绝,与我们的投资型经济发展模式中,官员们掌握了太多的资源高度相关。






在固定资产投资整个链条上,涉及资金筹措、资金分配、项目筛选、招投标、监理验收、拨款付款、项目运营等多环节,涉及的部门,有银行、财政、地方投融资机构、发改委、地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土地管理部门、建设部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较多的承担单位,铁路、公路等。

然后我们回忆各地纪检部门的通报,各地的交通部门、城投公司、银行、土地、建委等岗位,被查处的领导是不是概率要大很多?是不是有些地方几任书记,有些交通厅几任厅长,前赴后继地出事?






回过头我们谈谈李传良。虽然鸡西市财政收入每年只有四五十亿,但其600多亿GDP中,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平均40%以上的占比,投资中国有资金超过50%的占比,以及越穷的地方、民企越少的地方,GDP中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越大,国有资金投资占比越大的规律,鸡西市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得有300多亿,其中国有资本投资估计有200亿左右。

如果从这个角度计算,李传良担任财政局长和副市长那么多年,手里经手了1000亿-2000亿的国有投资,涉案31亿,是不是合理了许多?

在机关上过班的应该知道,正常的办公经费、人头经费、涉及个人的标准有很透明的转移支付,这是很难做手脚的。做了,很容易暴露。这部分经费,也不可能有人给你好处,因为是政策该给的,是透明的。

官员们如果管不住自己的手,贪腐一般来自项目经费、不透明的补助经费,比如各种贫困补贴。给谁不给谁,他有决定权,真给或假给,表面上还看不出来。







所以从经济学角度,在投资方面,如果我们将产业投资交给市场,必要的公共事业投资,每一个过程都公开透明化,公共资金中用于投资的钱少了,心思不正的官员们经手的钱少了,贪腐也就少了。实际上,压缩投资,不仅是供给与消费平衡的需要,也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在对个人的转移支付方面,也就是各种补助方面,财政、民政等部门应该建立一套透明的制度。首先是补助的条件、标准至少要做到全省统一透明,要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其次是申请渠道要公开,向哪个部门、哪个岗位申请,要公之于众。第三是获批的、被拒绝的,也要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做到这三点,冒领补助的,为自己的亲朋好友谋取补助的,挪用补助的,自然就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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