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买方违约 王健林将被连带追责

据永辉超市10月11日公告,公司已发函要求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御锦”)支付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达商管”)第四期股权转让款,并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及王健林等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视觉中国


收款,困难重重

去年12月,永辉超市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转让价格为45.3亿元人民币。根据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上述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从永辉超市披露的进展公告来看,上述交易收款并不十分顺利。去年12月底,永辉超市收到首期款项3亿元;截至今年4月8日,永辉超市第二期应收款项3.9亿元,仅收到2.9亿元,剩余款项则于4月19日付清;7月1日,第三期应收款项共7.92亿元,已收到2亿元,剩余5.92亿元。

7月27日,永辉超市公告称,购买方目前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正积极处置资产以回笼资金用以支付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款。经各方协商,公司拟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调整剩余转让价款的分期进度并补充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担保方。

永辉超市披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约定,剩余转让价款将再分为八期,其中下一次付款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付款金额为3亿元。其余金额将在2026年3月31日前全部付清。

10月11日,永辉超市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也就是说,大连御锦的剩余的未付金额仍有36亿余元。

永辉超市表示,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公司已向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

根据补充协议,购买方未按照补充协议所约定期限向永辉超市足额支付任何一期转让价款的,永辉超市均有权通知后续未付转让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购买方支付相当于全部应付未付款项的6%的加速到期违约金。


买卖双方都不容易

今年9月23日,名创优品和永辉超市同时发布公告称,前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东骏才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以62.7亿元人民币收购后者29.4%的股权,其中包括牛奶公司持有的21.1%及京东持有的8.3%的股份。交易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骏才国际及名创优品。

永辉超市公告

对此,东吴证券分析称,永辉超市是国内营业额第二大的连锁超市企业,经营规模大,也具备较大的改造提效空间。此前永辉处于无实控人的状态,名创成为永辉第一大股东之后,有望借助自身供应链管理能力,帮助永辉提升管理经营效率。

不过据永辉超市2021至2023年财报显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9.44亿元、-27.63亿元、-13.29亿元。在连年亏损的情况下,其转型难度可想而知。

另一方面,万达集团创始人王健林今年年初曾在万达年度工作会议上表示,2024年的任务之一是降本增效。据财联社援引相关报道显示,仅7月第一周,王健林就连卖了3座万达广场。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万达商管已对外转让了至少26家公司的控制权,涉及位于北京、上海、广州、珠海等地的多家万达广场。

爱企查官网显示,9月3日,大连万达商管新增一则股权冻结信息,冻结股权数额约5.4亿元,执行法院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6日,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显示遭到股权冻结,数额约3亿元,执行法院为成渝金融法院。

此外,作为大连御锦的控股股东,也是交易担保方之一的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也在今年4月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超过4.6亿元,执行法院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来源:爱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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