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巨资购买爱车,却发现多个部件是“拆车件”?近日,一名车主爆料称,在购买二手法拉利后,意外发现原车车辆保险杠、扰流板均为“处理过”的拆车件。车主要求车商讨说法,但对方称该车已经交由第三方检测平台对车况作出详细检测并出具了相关报告,车主已经认可才购买。最终双方经过协商后,以商家支付相关部件的维修费用而得到解决。
然而,围绕着目前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售前检测、售后质保中的维权细节,依然需要消费者们注意。
车主提车后,发现保险杠开裂且是拆车件,
要换价值20万元原厂件被拒
近日,浙江消费者周先生向南都湾财社报料称,4月21日,他在广州车天车地汽车城花190.8万购买了一辆2018年出厂的法拉利488GTB,该车原价400多万。当时出售该车的二手车商承诺车辆无事故,没有被撞过,只是有部件非原厂车漆。4月底,他将车辆运回浙江使用时发现异常。
对此,周先生要求车商更换回原厂配件,估价需要20万。但车商拒绝承担该损失,认为周先生自己已经验过车,不存在隐瞒,只愿意赔偿1000元。截至发稿前,周先生称已经与商家在协商中,其后不愿再透露更多细节。
车天车地:
买家确认检测报告后才购买
就此事件,南都湾财社记者联系到广州车天车地汽车城负责人郭逸儿。她告诉记者,这辆二手法拉利确为他们车城里面的车商所售。
据她介绍,周先生提车一周后反映车辆后杠组件为拆车件。但是,他在提车前,已检查过车况,并升高底盘观察过,并没有发现该问题。经销商在出售该车前,也经过第三方检测平台检测通过,并无显示有此项问题。因此,车辆上架前,商家并不知悉该车存在周先生反映的问题。而且,周先生也对检测报告确认了才购买。
而消费者提出要更换价值20万元的原厂护杠,商家表示难以接受。商家认为,二手不同于新车,这款二手车法拉利也是换了几任车主,车商从客户手中收购回来,很难像新车销售那样,确保原车配件均为原装件,只能确保车辆无重大事故、无水泡火烧以及无调表。
郭逸儿表示,这次消费者反映是保险杠出现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并不在质保范围内。后来双方经过协商,商家答应为消费者更换一条价值1.8万元的保险杠作为补偿。最后周先生也表示认同并接受该解决方案。
第三方检测机构:
保险杠不在此次检测范围内
就此事件,南都湾财社记者联系到为该车出具检测报告的查博士第三方检测机构。该公司广州区域负责人黄先生承认该车为他们公司检测。
他指出,这台车他们排除了大事故、水泡及火烧。对于大事故的定义,是指车身骨架受损。原车左右翼子板修复过,在他们的检测报告中也显示出来了,然而保险杠并不在检测报告内容里面。
本次车商选择的是“豪车检测”总价等于或大于100万的车辆检测套餐,而这个豪车事故检测有133项,包括重大事故检测、泡水检测。从该车的一份检测报告可以看到,车辆评级为S级。“非重大事故非水泡非火烧都是S级。”黄先生解释。
行家认为:二手车与新车有异,
关键看合同内容
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目前2015款488GTB,广佛深等地的二手车商有不同的报价。深圳有车商对2018年上牌的该车报价208万元,也有广佛车商对2019年上牌的该车报价186万元的,至于2016年上牌,这台2015款488GTB目前报价在175万元左右。由于二手车一车一价,即使车况正常,也可能实际报价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现在的消费者普遍维权意识会更加强烈,二手车也不例外,但有时也会出现一些认识误区。”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二手车商联谊会主席何启明表示,由于二手车不同于新车,无论是车商还是消费者,都需要在购车合同条款上去规避风险。在二手车购车合同中,即使有第三方检测方提供检测报告及提供质保,但一般都是确保无重大事故。而保险杠是否原厂件,并不属于这个范围。
他分析道:“部分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会按照购买新车的标准来衡量,这就有可能导致在交易合同内容没有涉及到的细节内容上,对界定责任出现理解偏差,从而产生交易纠纷。“该车在车行承诺了无事故、没被撞过的前提下,送修之后又出现拆车件,那需要看当时车行的检测报告具体内容。同时,消费者验过车,是自己凭肉眼检查,还是第三方专业人士通过专业仪器检检测,性质都不一样。”何启明认为。
律师:即使有检测方,
买家也只能找车商承担责任
由于在本次二手车交易中,车商在出售车辆之前,委托了第三方检测平台进行过车况检测鉴定并由对方提供质保。因此,在该车出现问题后,车商也表示应由检测方提供相关赔偿。
那么,消费者应该直接向经销商维权,还是向第三方检测平台追究责任?要求商家更换二手车原厂件是否合理?对此,有法律界人士有各自的看法。
消费者应找车商还是第三方检测方承担责任?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民健指出,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全面地提供商品信息。具体到二手车,所提供的信息不仅包括核心部件,还应包括其他配件情况。消费者不具备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的技术能力和条件,因此在交车时消费者对车辆的外观检查,不意味着确认车辆质量合格或者免除经营者对于质量的担保义务。如果经营者在出售时没有特别提及车辆配件存在更换的情况,按照一般消费者的理解其他配件应属于原厂件。
其次,因为经营者没有全面告知车辆情况,导致消费者对所购买的车辆质量、性能存在误解,并因此作出购买行为,消费者在发现后有权撤销合同。
第三,如果在销售过程中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除有权撤销合同外,还可以要求经营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给予惩罚性赔偿。
第四,由于二手车本身属于非标产品,存在一车一况一价的情况,因此作为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也应当仅可能询问或者了解清楚车辆的全部情况。同时,尽可能要求经营者在车辆买卖合同中详细写明车况,或者对车况作出书面的瑕疵担保责任,以免后续的争议发生。
“消费者向车商购买机动车,车商委托平台检测,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沈民健认为,一方面是消费者和车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一方面是车商和检测平台的委托关系。对消费者而言,其与检测机构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不能追究检测机构的责任。车辆有任何问题,都只能找车商承担责任。而如果车商认为检测机构没有履职合同义务导致其赔偿消费者损失,可以另行追究检测机构的违约责任。
与此同时,对于目前一些二手车购买合同中出现的相关条款内容,沈民健觉得,合同内认为消费者对于车辆情况进行了基本检验和确认属于合理,但这里面也会不包括需要拆卸才能检验的部分。而对于车辆的瑕疵担保期,车主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和商家进行协商解决。毕竟二手车是非标品,并没有非常统一的质保期限。所以,作为消费者需要在协商合同时与对方沟通好,并在合同内进行明确约定。
争议:要求商家更换二手车原厂件是否合理?
“该案例是否属于二手车销售中的欺诈行为,要看其严重性。”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培杰表示,要看引发的问题,是否对车辆本身的价值和安全性造成明显影响。若构成比较明显的影响,就有可能退一赔三,如果影响不是很明显,可能就赔偿一些修车的费用了。
“至于第三方检测公司是否需要赔偿,要看委托书或者是检测合同里面是怎么约定的。”曹培杰称,毕竟装饰件的损坏,对车辆价值和安全性的一般来说没有明显的影响。车辆在交付前如果进行过简单的维修,一般也不一定构成欺诈,最多就是赔偿一些维修费用。
至于消费者要求车商为自己更换原厂配件,需要考虑几个因素。一个是合同里面对保险杠有没有承诺是原厂的,一个是第一次的评估报告里对保险杠是否为原厂有没有确定。消费者现在认为保险杠不是原厂的,有没有证据?原厂保险杠的准确价值是多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