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创始人被限高!曾与潘石屹坦言:25岁赚上亿刀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万通创始人冯仑近日被限制高消费,执行法院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此前,冯仑曾被列为被执行人。2023年3月7日,中国执行信息网显示,冯仑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857.38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23)京04执46号,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

2023年3月7日晚间,冯仑在微博转发风马牛社区微博回应自己成被执行人一事:网传「执行案件」系要求冯仑先生向笃瑕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谓「投资款」引起,但该等款项涉嫌系笃瑕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合同诈骗所得,目前该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并在侦查中。

冯仑被限制高消费

5月6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向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限制消费令:

本院于2023年05月0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润汉辉(海口)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冯仑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眼查显示,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健康产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济业务咨询)与企业管理咨询,养老养生物业开发等,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均为冯仑。

冯仑曾与潘石屹坦言:

25岁就赚了上亿美金

据蓝鲸财经,2019年11月,潘石屹、冯仑聚首#潘谈摄影间# 聊起光辉岁月,解密“万通六君子散伙实情”。潘石屹、冯仑公开坦言:咱们真是很年轻的时候就赚了很多钱。1995年前后,咱们平均25、6岁就赚了上亿美金。冯仑直言:我们六人散伙后,我看你们都像看前妻,你们好,我省心,你们不好,我闹心……

图片来源:蓝鲸财经微博视频截图

万通发展官网显示,1991年,冯仑与潘石屹等“万通六君子”创建万通品牌。1993年,成立万通控股集团。1995年,“万通六君子”分开创业。2016年,嘉华控股增资31.5亿元,成为万通地产控股股东;同年受让冯仑持有的万通控股全部股权后,冯仑全部退出万通。澎湃新闻报道,冯仑被称为“地产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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