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大集团清盘案29日举行最后提讯,香港法院认为恒大重组无进展、资不抵债,勒令“清盘”;恒大集团执行总裁肖恩称会“尽一切可能保障经营稳定”。恒大遭清盘是否意味著投资人血本无归?接下来会怎么发展?
中国恒大集团在香港法院被勒令清盘(资料照)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恒大集团清盘案自去年10月以来不断延后提讯,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週一(1月29日)裁定,恒大重组方案欠缺进展,公司资不抵债,因此勒令清盘。盡管恒大仍可提出上诉,但清盘进度仍会持续进行,最终债权人的追偿率有可能仅不到3%。
根据港媒报道,高等法院法官陈静芬指出,恒大在去年12月已再度获准延期清盘聆讯,但仍然没有提出实际的重组方案,且“资不抵债”,决定颁令恒大清盘,週一下午公布判决细节,并开庭处理规管令事务。
恒大清盘案29日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召开。(资料照)
清盘前曾再请求延后法院判决指出,恒大集团在此次聆讯前几天再度提出延期3个月的请求,以推进新的重组计画。不过法官认为,恒大当前“不存在任何重组提案,更不用说得到多数债权人支持的可行提案”,因此对恒大进行清算可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公司而言的额外好处是“可以摆脱许先生(许家印)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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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外贸银行(Natixis)经济学家Gary Ng表示,恒大清盘并非结束,而是“开始”。他认为:“由于恒大的大部分资产位于中国内地,债权人如何扣押资产以及境外债券持有人的偿付等级都存在不确定性;而股东情况可能会更糟。”
恒大总裁坦承:面臨巨大困难对于恒大被勒令清盘,恒大集团执行总裁肖恩回应,对香港法院的决定感到遗憾,但也强调法院颁布的为“境外清盘令”,涉及的主体是在香港上市的中国恒大。他表示,集团将尽一切可能保障境内业务和经营稳定,推进保交楼等工作;另外也会积极和清盘人沟通,配合履行相关程序。
肖恩也坦言,客观来说,恒大经营面臨“巨大困难”,且恒大地产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许家印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无法满足境外债务重组的相关法定条件,导致重组方案最终难以落定。
清盘人:考虑任何可行重组方案週一下午,接手恒大清盘案的“清盘人”、安迈顾问董事总经理黄咏诗也出面表示,将以“谦逊态度看待这个项目,我们也深深明白接下来我们被委以的重任和责任。”
黄咏诗指出,将全力使恒大集团业务持续运作,首要任务是“尽可能保留、重组或继续运营恒大业。我们会有系统地保留恒大的价值,从而增加债权人和其他权益人当中可以(取得)还款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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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说,“会考虑任何可行的重组方案”,并强调高等法院颁布的清盘令只针对中国恒大集团母公司,不会对集团旗下子公司的运作造成直接影响,“特别是中国内地运营的附属公司不会受这个清盘令影响”。
债权人可收回多少债务?此前,恒大在去年7月的听证会上引述国际知名会计事务所“德勤”(Deloitte)的分析,预估债权人在恒大被清盘后的追偿率为3.4%。
然而,在去年9月许家印因涉嫌犯罪遭相关单位调查后,债权人如今的追偿率估计将低于3%。
对中国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专家认为,虽然恒大遭清盘将对中国市场产生冲击,但并不代表其他同样陷入困境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也会如此发展。
另外,有鉴于恒大涉及的房产项目和债务规模之庞大,清算过程也可预期将涉及许多政治考量。
中国恒大清盘,行业人士:不影响购房者权利
1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正式裁定中国恒大清盘。
同时,恒大集团旗下三大上市平台中国恒大、恒大汽车、恒大物业均在开盘暴跌之后宣告停牌,停牌前三大平台股价分别下跌20.87%、18.21%和2.5%。
恒大集团执行总裁肖恩随即回应媒体称,对于此次境外清盘呈请,集团和中国恒大已尽全力抗辩,对此结果“深表遗憾”。
肖恩同时指出,这次法院颁布的境外清盘令所涉主体是在香港上市的中国恒大(03333.HK)。目前恒大集团及其他作为独立法人主体的境内外子公司管理运营体系保持不变,集团仍将努力尽一切可能保障境内业务和经营稳定,稳步推进保交楼等重点工作,维持物业服务品质不受影响,仍将全力保障平稳推进风险化解和资产处置,仍将尽力依法公平推进各项工作。
据观察者网了解,早在2022年6月24日,佳盛环球就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对中国恒大的清盘呈请,涉及债权金额为8.625亿港元。
此后先后历经7次押后聆讯,后续又传闻有新境外债权人加入并有意接替,中国恒大最终迎来了被判令清盘的命运。
除了恒大对于“继续推进保交楼工作”表态之外,公众对于此次清盘事件最为关心的是,在香港与内地互认民商事判决新规落实后,恒大这样被破产清盘的房企,境外清盘人是否可以处置其境内资产?
1月29日上午10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在香港共同宣告,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2019年1月18日在北京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今天起在两地同时生效。
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几个不适用情况,破产(清盘)案件名列其中。换句话说,恒大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定清盘的案件并不被内地直接认可。
不过,有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在2021年高院和香港就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标志着中国内地与香港就认可及协助破产程序达成共识,香港的清盘人可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在香港的清盘程序而内地破产管理人也可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可在内地的破产程序。
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
其中规定了三个试点城市——上海、深圳和厦门,香港的清盘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认可及协助。
因此,上述人士认为,目前境外债权人只能是在试点城市尝试介入恒大资产,只是根据恒大的项目业态,这几个城市有可处置优质资产的可能性并不高,更何况还有保交楼在前。
也就是说,这次香港法院颁发的清盘令在法律程序上的意义和对市场心理上的冲击,要远大于实际上对恒大集团境内业务和风险化解产生的影响。
且对于内地购房者而言,其依然依法拥有法定优先权利。
根据最高院在去年4月发布的司法解释,在相应条件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和价款返还请求权,均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也就是说购房者在风险化解、债务清偿中有优先权利顺位是有坚实法律依据的。只要后续依法依规推进债务风险的化解,保交楼依然拥有充足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