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青岛警方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联合破获了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高达158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74人,涉及全国17个省及直辖市。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2年11月,青岛警方收到金某等人账户可疑交易线索,经初步调查,千余个账户每天的流水平均在300万元以上,总交易金额高达20多亿元。这些大额资金存在全天候高频操作、快进快出等特征,引起了警方的关注。
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杨懿介绍,这些账户是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进行操作,网络操作地址显示在境外。但是,这些账户的开户人都没有出过境。经过调查,只有金某的儿子长期滞留境外,并且与网络操作地址相吻合,由此推测,金某就是这些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警方通过对可疑账户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向金某控制账户汇款的人员大多数具有境外留学或多次短期出入境的经历,此外他的相关账户还显示,与境内其他疑似地下钱庄的账户存在资金往来记录。
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杨懿介绍,警方判定金某涉嫌利用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提供非法换汇服务,同时,存在与国内其他地下钱庄进行交易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警方决定对金某进行立案侦查。
经调查,警方发现,金某不仅涉嫌地下钱庄交易,其所控制账户中的大量资金还汇入从事境外虚拟货币交易的李某所控制的账户。
为了全面打击该地下钱庄案所涉及的上下游犯罪,国家外汇局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合力调取了与金某相关的可疑银行交易记录2000多万条,又从中梳理出上千个可疑账户。这些账户的开户地涉及全国十余个省市,资金交易量超百亿元人民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国际收支处副处长刘翠丽介绍,综合运用多种分析工具进行数据比对发现,有大量资金集中转移到了境内一名李某个人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这些资金只进不出。
警方调取了金某和李某的账户流水发现,二人之间的资金流存在异常,此外,办案人员还从中挖出了一个以李某为首的非法买卖虚拟货币团伙。
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治处主任刘刚介绍,李某是一县级城市纺织企业的普通员工,但名下关联和掌控的第三方银行卡的资金流水却高达50多亿元,明显与其身份不符。经过调查,获取了李某大量非法买卖虚拟货币的证据。
虚拟货币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一种新型货币形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化等特点,由于隐蔽性强,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针对案件出现的新特点,警方又采取了多种新型研判手段,发现了李某更多犯罪事实。
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治处主任刘刚介绍,警方发现,李某另一个身份是一名专门从事非法买卖虚拟货币的承兑商。李某通过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帮助金某把大量资金兑换成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在明知金某从事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开展虚拟货币的买卖业务,帮助地下钱庄非法汇兑,已经涉嫌犯罪。
根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工作人员徐潇介绍,地下钱庄从“客户”那里收取了人民币后,就去购买虚拟货币,再通过境外交易平台将虚拟货币卖出去,就可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外币资金。这个过程实现了人民币和外币的转换,这构成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
经过6个月的侦查,办案人员在摸清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身份信息及活动规律等情况后集中部署收网行动。全国各地警方联动,在半个月内共计抓获同案嫌疑人74名。在现场,民警缴获了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机、电脑、银行卡等一批作案工具,并及时固定了相关证据。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向警方供述了操作流程。
犯罪嫌疑人交代,做“这种换汇”赚取汇率差,利润在3/1000到5/1000。
地下钱庄不仅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助长上游犯罪,还可能使与其发生交易的企业和个人面临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买卖外汇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涉及刑事犯罪。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副局长张朝晖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和企业要远离地下钱庄,如果有外汇兑换和结算的需要,切记要到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及经批准的合法机构办理。千万不要贪图所谓“方便”“汇率更合适”而选择通过非法机构或私人进行汇兑结算。
地下钱庄是一种非法金融组织,由于其运作的隐蔽性,往往成为走私、赌博、骗税等上游犯罪转移资金的通道,破坏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危及我国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是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打击整治的重点。
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汇警联合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20起、行政处罚交易对手非法买卖外汇443起、处罚没款9.4亿元人民币,有力震慑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