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推楼市新政:取消限购!商品房不限制转让(组图)

刚刚,浙江嘉兴市的楼市新政,一步到位,随便买随便卖,全面限购限售!

浙江嘉兴发布21条新政

8月25日,浙江嘉兴市住建局发布21条新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提到: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

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凡在8月25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备案合同日期为准,下同)的缴存职工,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继续执行2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30%。

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鼓励各县(市、区)本着自愿原则组织本区域内房地产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购房团购活动,引导住房消费预期。

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合理融资需求。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求,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债券等新增融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前期辖内商业银行与优质房地产企业战略合作项目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

优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将原有的预(销)售许可最低按照2万㎡调整为按楼幢申领。严格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确保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市场各方合法权益。


楼市大消息!这个东部城市宣布:全面取消限购限售!所有商品住房不再限制转让,不限购房套数,指导商业银行调整存量个人房贷利率..

8月25日,浙江嘉兴市发布重磅楼市新政。

据“嘉兴发布”官方微信,嘉兴楼市新政一共涉及全面取消限购限售、降低首付比、提高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等21条措施。

新政明确,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即自措施发布之日起,支持所有居民家庭的合理购房需求,不再限制购房套数;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因申领人才购房补贴需限制交易的房屋不在执行范围内,参照相关人才政策要求执行。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继续执行2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30%。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从10倍提高至15倍。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嘉兴楼市新政:全面取消限购限售公积金贷款额提至100万元

8月25日,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嘉兴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 》(简称《措施》),共提及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等二十一项措施。

《措施》显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指出,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即:支持所有居民家庭的合理购房需求,不再限制购房套数;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不过,因申领人才购房补贴需限制交易的房屋不在执行范围内,参照相关人才政策要求执行。

同时,《措施》显示要拓宽货币化安置渠道。加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完善“房票”安置政策,拓宽房源选择范围。对于选择“房票”安置的群众,各地应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积极探索“房票”跨区域使用政策。

公积金政策方面,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措施》显示,凡在8月25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备案合同日期为准)的缴存职工,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买家庭名下首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市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5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100万元。嘉兴市符合保底贷款政策的缴存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

嘉兴市公积金中心表示,符合人才、多孩家庭等优惠政策的缴存职工在8月25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贷款限额基础上同步调整。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提出,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继续执行2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30%。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从10倍提高至15倍。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措施》还提及,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落实好新发放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优化和支持刚性住房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措施》中还提到,开展团购住房活动。鼓励各县(市、区)本着自愿原则组织本区域内房地产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购房团购活动,引导住房消费预期。

滑动查看全文↓↓↓

关于嘉兴楼市21条新政的“权威解读”如下:

滑动查看↓↓↓

专家:不同于此前部分城市

本次嘉兴调整限购限售全面、力度较大

据澎湃新闻8月25日报道,中指研究院华东大区常务副总高院生指出,今年以来,嘉兴市楼市持续低迷,市场面临较大调整压力。面对房地产供求关系的新形势,嘉兴市本次政策工具箱大开,从刺激需求、调整供应、加大对房企扶持,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发布21条优化政策。相比去年8月的“嘉12条”,本次“嘉21条”政策覆盖面更广、力度更强,将助力嘉兴楼市活力恢复,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另据北京青年报,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认为,政策的优化对于购房者而言,无疑是一利好消息,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购房需求的释放,提高房地产市场活跃度。嘉兴本次新政最大的亮点在于全面取消限购限售,而且在嘉兴之前,其实也有厦门、郑州、扬州等城市对限购限售政策进行过优化,不过大多是针对局部区域或个别群体的调整,而本次嘉兴调整限购限售做到全面惠众,力度较大,这对于当前情绪仍较低落的房地市场以及逐渐形成一定免疫力的政策端给予了一定信心。

多项重磅利好政策落地

近期,房地产利好政策信号不断。仅8月25日一天,就有多项重磅利好政策落地。

其中,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另外,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据券商中国,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优化首套房“认房又认贷”政策为“认房不认贷”,对于外地有过贷款记录本地无房及卖一买一的置换需求来说,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将得到较大改善,同时房地产相关税费也有望按首套执行,此政策在降低家庭购房门槛的同时,也降低了购房成本。中央政策在8月底落地,若地方加快政策执行速度,将有利于带动需求入市,核心城市“金九银十”行情可期。

陈文静还表示,此前,在2022年9月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一年内换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优惠时间至2023年年底。此次,换房退个税优惠延长至2025年底,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更好地支持换房需求释放。


如何理解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现状?

据红星新闻,原中房集团董事长、原国家房改课题组组长,有着“中国保障房之父”称号的孟晓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准确判断房地产市场真实供求关系,就要等到“打开路障”和“商场重新开门”之后。只有放开限制性条件,才能够判断出正常的供求关系。

系列利好政策出台,何时见效?

孟晓苏表示,房地产政策跟其它经济政策的见效时间不一样,要有较长的时间周期。经验告诉我们,房地产政策的滞后期一般在9个月左右。“楼市经济是信心经济”。现在中央调整房地产政策的要求,在一些地方并没有落实到位。很多在房地产“过热”时期发布的限制性措施依旧未做调整。这就是房地产市场恢复的最大阻力所在。虽然目前金融部门已推出多项信贷优惠政策,但它们都是楼市政策中的“非核心政策”,属于辅助性政策。

是否应该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

孟晓苏表示,“我一直对“取消公摊”的说法不太在意,为此受到不少网友批评。我认为,真正有利于百姓的做法是完善住房双轨制,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房。这远比“取消公摊”要有意义得多。“

“公摊面积”是房屋“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之差,包括室外楼道、公共楼梯、公共门厅、电梯间、公共地下室等等,这些都是房屋的组成部分。“取消公摊”只不过是把公摊前的“建筑面积”改算为公摊后的“使用面积”,把公摊从“显性存在”变为“隐形存在”,不可能“取消”,只是算法不同。

人们所要的“取消公摊”,是希望能把“公摊面积”给取消掉。但“公摊面积”不能没有,房屋不可能孤零零存在,设计得太不合理的房子也没有人要。那么“公摊面积”能摊给别人吗?不可能。

所以“取消公摊”不会降低房屋总价,摊掉的价格要计入剩余“使用面积”中。比如本来“公摊面积”是30%,按减去公摊后的“使用面积”计算,房产证上面积缩小了30%,每平方米房价可能就要高出42.58%。购房者可能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反而房本面积小了很多,单位房价提高了不少。所以当年我们判断,购房者更愿意按“建筑面积”拿房产证。

我个人认为“取消公摊”是做无用功,把“公摊面积”标注清楚就可以了,使用“建筑面积”计量是我国惯例,所有统计数据都是按“建筑面积”。当然“公摊面积”涉及建筑规范,不能随意改动,设计与施工都要更加合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