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民海外买房会坐牢?胡说!可以这样换汇(组图)

春节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份文件于2019年1月3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从2月1日凌晨开始正式实施。

但我们发现,最近很多公众号将其解读为“海外买房涉嫌违法”。这一耸人听闻的谣言,已经给不少有意移民的朋友,带来很多不必要的恐慌和困扰。

所以,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份文件做出了哪些限制。


文件到底意味着什么?

根据文件提供的对非法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的解释,核心要点大致有以下几条:

明确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定义:比如,继续限制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等。

明确了“非法买卖外汇”的处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明确了什么是“非法买卖外汇”的“情节严重”: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等。

明确了什么是“非法买卖外汇”的“情节特别严重”: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

处罚从重:比如,同一案件中,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这份文件,可以视为对境外汇款的进一步收紧限制。

去年12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对于资金流转的新规定文件。从2019年1月1日起,央行要求支付宝、微信支付这些账户5万元以上的大额交易进行上报。任何第三方也就是除了银行之外的机构,有类似资金交易都要受到审查和上报。

当时的央行通知施行,意味着国内个人账户的大额交易都将接受中央银行的监控和管理。这之中,不仅仅包括银行账户收支情况、网络银行收支记录,还将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支付机构的记录。只要一个人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购物消费达到5万块钱以上、转账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就会受到风险监控。

而春节前最高法的文件,实际上就是进一步对非法支付结算和涉及到外汇的境外支付的处罚、定罪进行解释,也就是说,要进一步打击各类变相、隐蔽的外汇买卖行为。

当然,这份文件中,虽然没有明确指明“非法外汇买卖”的具体用途,但以往外汇局多次通报过各类海外买房的“蚂蚁搬家”行为。还有境内外的资金呼唤,比如在国内售楼处售卖国外楼盘,收取人民币支付等行为。这些都属于央行会重点关注的“可疑交易”行为,当然会根据最高法的新规给出相应的非法外汇买卖的处罚。

总的来说,以往许多被通报处罚,甚至是定罪坐牢的海外买房行为,多半是想要通过各类地下钱庄等非法手段转移境内的资产,即使没有这次的新文件,这类行为也一直是违法的。可以这么说,如果是不经过国内外汇监管的海外买房行为,当然都是违法的。

但这绝不等同于所有海外买房的行为都会涉嫌非法外汇买卖。更没有说移民也不能在海外买房。实际上,合法的海外资产转移途径规定也非常明确,也有很多人可以不受限制转移财产,自由在海外买房。


哪些人不受限制?

在国内,大家手上的资金如果想周转到境外,其用途是有明确规定的。这些用途在国内购汇时,“个人购汇申请书”上就明确告知大家了:个人办理国内购汇业务,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资本项目。

但与此同时,也有三类人不受以上规定的限制。《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中的说法,这三类人是可以直接申请全部个人资产转移到境外:

1. 从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

2. 从内地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

3. 从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

简单的说,购汇转款的限制只针对中国大陆公民,海外身份和港澳台身份的人不受影响。具体财产转移在规定中又被分为了“移民转移”和“继承转移”两种情况:

移民转移:

从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内地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可申请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

继承转移:

外国公民,或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移民转移”的情况,规定中明确强调,刚申请海外身份的阶段还不行,必须是确认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取得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身份以后,才能适用这项规定。

明确知道这些三类人不受相关限制就行了,我们再开看具体转移手续和方式。



如何合法在海外买房?

从上面可以看到,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移民是可以申请资产转移,合法在海外买房的。具体做法的规定十分明确。

需要申请大额财产转移境外的这三类人,转移财产时需要准备6份不同的材料。

1. 《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需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 申请人收入来源证明以及财产权利证明文件:

(1)个人薪酬所得(包括工资和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等),需提交有关收入来源的证明;

(2)经营收入(包括私营业主、企业个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等),需提交个体户经营收入申报表、股权证明或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以及能证明收入来源的材料,如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董事会分配决议等;

(2)资本所得及变现:①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提交存款证明、股票、债券开户及交易记录,②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等,需提交财产租赁、转让、特许权使用的合同或协议,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

(3)偶然所得(包括合法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收入等)及其他财产或收入,需提交真实交易记录证明。

4.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由申请转移财产所在地或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从要求的6类材料,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材料是属于证明转移财产合法性的,而不是限制转移的。这就说明这种情况下的转移本身收到的限制较少。

总之,国内的朋友如果想要在2019年顺顺利利地在海外买房,可能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老老实实按照国家规定的手续办理财产转移。如果想要简单省事,少受点限制的话,最好先办理移民手续。


相关报道:华人注意!私下换汇风险多 合法渠道知多少

最近一段时间,在赴美留学以及投资经商的华人中间有许多人都在寻求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机会,有的人想换三两千,有的人则表示换的“越多越好”。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一是中国国内加强了外汇流出控制,对于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兑换上限进行了更为严格的操作管理,二是有投资移民以及其它美元消费需求的人在增多。有关律师提醒说,中国国内于今年2月初出台了新政,私兑外汇情节严重者将被按刑事法律来量刑,因此,外汇民间交易行为需要谨慎;但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对于那些合法移居海外、在中国国内又确实拥有合法资产需要转移的人来说,还有一条不受“5万美元限制”的道路可走。

一位居住在休斯敦、刚刚在春节期间回中国探亲的女性华人向记者证实,作为中国籍的外国永久居民,在转换国籍后,可以不受“个人每年5万美元跨境汇款”政策的限制,通过合法途径、一次性地将其想转出的大额美元资产转到移民所在国。这一操作办法,依据的是中国外管局《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但这种机会一生只有一次,同时,必须经过复杂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众所周知,不少在美华人都在中国拥有房产,或者可以从亲人那里继承房产。随着近些年来中国国内地产价格的跳跃式增长,如何把房产变卖后将那笔可观的现金以合法方式转移到美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此前,一些人采用“蚂蚁搬家”的方法,即通过多个国内人民币户头使用各自的兑换额度换出美元、然后往同一个人的账户里汇款,少量多次地进行转移,但随着国内开始对这一现象进行管控,“蚂蚁搬家”已经越来越行不通了。

美元 (网络截图)

长期以来,还有人冒险通过地下钱庄或私人汇兑等方式来转移资产,但是,不仅时常发生当事人受骗上当的事情,而且,随着执法机构对此打击力度的增大,这种行为所引发的法律风险性也日益突显。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不久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就规定: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所以,显而易见这条道路也不好走。

那么,当有一条合法转移资产的道路出现时,务必要抓住机会了。以前文所述的那位回国探亲的女士为例,申请者需要注意以下细节:

那位女士是北京人,准备由“绿卡持有者”身份转为美国籍。她首先要向北京的外管局提出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申请。同时,她可申请的资产必须为现金方式,这意味着如果拥有其他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就必须先出售、然后才可以申请资产转移。再者,申请的额度必须计划好,比如说,一共有等值800万美元的资产,她可以选择全部都转走,也可以选择少转一点,但这次没有转出去的钱,以后如果再想转移,就得按照一年5万美元的上限来执行了。另外,如果有不动产出售,那么,这套不动产在房管部门登记的交易金额是多少,那么可以转移的金额就是多少。此外,转移资产时,必须是本人在移居国的同名个人帐户。因此,就不太可能有人利用自己的永久居留权来帮助别人转钱。

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永久居留证等)。境外证件姓名无法直接判断为同一人的,需开具相关公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申请人在国外已取得永居身份的证明。

境外生活的证明材料,如驾照、银行账单等3种以上证明文件。

银行存款的完税证明。

原房产证(售房前)复印件。卖房时的税票及税务局完税证明原件。过户后新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以及,指定汇出接收银行等等。这一点需要提前与境内汇出行沟通能否办理移民财产转移汇款业务,境外接收行能否接收境外汇入,账户是否支持接收该汇入币种。汇出、汇入账户户名均属申请人同一人。

这么看来,虽然手续是挺繁琐的,但无需担心吊胆,终归是一条正规途径,有相应需要的人们,应该为此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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