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搜索引擎的百度已死。”知名媒体人方可成1月22日在微信公众号新闻实验室撰文《搜索引擎百度已死》指出:百度搜索结果中频繁出现百度自媒体平台“百家号”内容,内容质量堪忧。这篇文章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百度搜索搜出的全是营销号。”被称为“国民搜索引擎”的百度到底推荐了啥?企业优先推荐自己的产品应不应该?做搜索引擎的百度跨入内容平台的江湖之争又面临何种境遇?
南都记者就此采访多位专家学者,他们表示,百度推荐百家号背后反映出平台之间存在内容壁垒,实际暴露的是近年来互联网平台“流量之争”中互相屏蔽的典型问题,平台间互相屏蔽封杀或已伤及用户利益。
百度搜索结果引争议
首页13条中的8条信息皆来自“百家号”
1月23日上午,南都记者以“英国脱欧”为关键词在PC端搜索,发现除了第二栏集中展现5家媒体报道,第三栏即百度百科,首页的剩余8项均为百家号文章。无独有偶,以“春运”为关键词搜索也同样出现上述情况。
有互联网业内人士就此向南都解释,目前百度首页的搜索排序是产品设计所致。以“英国脱欧”为例,百度会根据内容匹配、热度等因素抓取门户网站和各大媒体的报道置于第二栏集中展示,后面8项内容则是百家号中用户点击量较高的文章。
首页13条中为非百家号的文章仅5条,这个比例是否过低?该人士告诉南都,首页第二栏集锦中的文章也不局限于5篇的数量,而会根据文章热度实时更新,“不同时段,各家媒体的内容热度会产生变化,所以及时对此栏进行更新,同一时段呈现5篇文章,也是考虑到人们注意力在同一时段基本只能关注到5个热点信息”。
该人士介绍,根据用户习惯和用户体验,PC端和手机端搜索呈现机制也各有不同。
南都记者在手机端以关键词“英国脱欧”搜索发现,在智能聚合一栏中,详细显示相关机构媒体报道共有10条,比PC端多5条,向右滑动后可选择查看“更多报道”。
百度昨日也在微博回应称,目前搜索结果中,百家号内容全站占比小于10%。
优先推荐自有产品涉嫌垄断?
专家称欧盟曾有判罚先例高额处罚
目前百度在搜索引擎市场中占据份额第一的位置。有观点质疑:百度利用搜索引擎的巨大流量,来为自有产品导流、“浇灌”百家号,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永伟认为,百度如果在搜索引擎中大量导向自己的产品,行为类似于搭售商品。据陈永伟介绍,2017年,谷歌因为搜索商品会在业面优先显示Google Shopping(即谷歌提供的商品比价服务网站),被欧盟认定为在搜索结果中推广自己的比价服务,并且对竞争对手进行了搜索权限降级,滥用了其搜索引擎的市场主导地位,操纵搜索结果不公平地把客户引向自己的购物服务。欧盟反垄断机构委员会就此对谷歌处以24.2亿欧元(约合27亿美元)的巨额罚款,同时要求谷歌在90天内终止相关行为,谷歌随之将旗下的Google Shopping比价服务与主要的搜索平台分离。
“就搜索引擎而言,应是公共利益的提供者,绝不能捆绑到自己的产品上去。”陈永伟说,企业需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产品意识,产品不好将遭遇消费者的自觉抵制。同时政府需要对此种情况进行监管。“这样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体验,也不利于百度自身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继峰则持有不同意见。刘继峰告诉南都记者,尽管此前欧盟以反垄断法对优先提供自己产品的企业进行判罚,但目前中国对此种情况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反垄断法》来看,判处“搭售”中的一个考量关键是要求消费者强行购买商品,而百度在搜索引擎中尤其是在首页里优先推荐百家号内容,对其他竞争者产生挤压效应,但尚未构成“强行购买”,“因此是不是涉嫌垄断还有待考量。”在刘继峰看来,企业优先提供自家产品,从经营者的角度无可厚非,目前市面上还有众多提供搜索引擎服务的企业,当某一产品损害用户体验时,用户还可以选择其他产品。
专家点评“平台壁垒”:
互相屏蔽封杀已伤及用户利益
在各界围绕百度搜索推荐机制进行争论的背后,互联网平台间的潜规则与“壁垒”也渐浮出水面。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中国互联网平台型企业争相构建“生态系统”的当下,用流量“浇灌”自有产品、优先推荐自有内容甚至屏蔽竞争对手的现象,频频出现。
南都记者搜索发现,不仅是百度搜索引擎会优先出现“百家号”,在搜狗搜索引擎,也会优先推荐来自搜狐网的内容(搜狗是搜狐的股东)。
在前日举行的2019百家号创作者盛典上,百度副总裁沈抖针对《搜索引擎百度已死》做出公开回应。沈抖表示,中国互联网在逐步走向分裂、割裂,PC时代用户在标准浏览器上可以没有障碍地访问任何网站的内容,但是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APP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相互之间连接非常困难,很多内容被封锁在APP内,使得用户的访问变得更加困难。“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才推出了百家号,推出了百度智能小程序的行业解决方案来彻底扭转这个局面。”
近年来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媒介生态已经发生变化,随着微信、今日头条等APP的崛起,这些新生的互联网平台争相推出自己的“号”,以搭建平台的方式吸引优质内容生产者入驻,同时为夺取独家优质内容,平台之间产生互相屏蔽封杀的现象,“号”的出现催生了新的内容生产、分发、传播体系,直接挑战甚至颠覆搜索引擎在内容获取、分发中的江湖地位。
在陈永伟看来,内容平台之间设置“平台壁垒”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每个内容聚集平台的搜索功能要好用,“未来也许将逐渐走向精细化的搜索,用户需要什么样的东西,就在相对应的某个平台上搜索到,这样也通过优质化、精细化的内容竞争来鼓励企业竞争”。
值得关注的是,这样的屏蔽封杀现象绝不仅限于上述领域,就在不久前,今日头条推出社交产品“多闪”、前快播CEO王欣推出“马桶MT”、快如科技推出产品“聊天宝”,此3款社交APP均在面世后其下载链接遭遇微信屏蔽。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旭也告诉南都记者,利用微信屏蔽竞争对手的产品的行为均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为何企业冒着涉嫌违法的风险,还要纷纷构建平台壁垒?
陈永伟指出,在内容为王、流量变现的时代,企业纷纷进行生态布局,争夺流量就是争夺经济效益,企业相互之间绝不会让竞争者引流。
企业到底有没有权限使用屏蔽封杀等手段,其边界又在何处?知名科技自媒体人王冠雄认为,屏蔽手段的使用无可厚非,但其使用边界应遵守两个原则:不能绑架用户;不能违反现行法律,这是底线。“但事实上,目前的屏蔽已经伤及用户的利益。”王冠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