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硅谷创业传奇跌落神坛的血液检测新创公司“Theranos”创办人福尔摩斯(Elizabeth Holmes),自2018年遭起诉后案件审理至今,陪审团于3日做出判定,11项罪名中4项有罪。
据报导,福尔摩斯遭判定的罪状为谋划诈欺投资人、邮件诈欺格罗斯曼(Brian Grossman)3800万美元、邮件诈欺德沃斯家族490万美元、邮件诈欺律师及前投资人莫斯利(Dan Mosley)600万美元。
报导指出,在经历7天的讨论后,陪审团告知地区法官达维拉(Edward Davila)仍有三项罪名无法达成全体共识。达维拉鼓励他们持续深入讨论,但陪审团不久便宣告判决结果。听判时福尔摩斯低头坐在位子上,没有显露明显情绪。
现年37岁的福尔摩斯刑期最高可达80年,不过外媒预料实际刑期会低上许多,且福尔摩斯主张无罪,应会提出上诉。
福尔摩斯19岁从斯坦福大学辍学后创办Theranos,声称能彻底改变血液检测技术,多年来向投资者诈取超过7亿美元,公司市值一度高达90亿美元,在当时成为硅谷闪亮新星,甚至被受封为“女版贾伯斯”,如今却以史上最大投资诈欺局面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