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加我也加,想跑也跑不了。”“有空就去‘加班’吧,去完成那些我们还未完成的事!”“白天加白班,不瞌睡;晚上加晚班,睡不着。”“大家加,才是真的加,加班真好。”近日,浪潮集团的花式加班标语,引发了网络热议。
有网友评论称,打工人看到这样的标语要直呼“救命”;还有网友表示,想出这些标语的人也是牛,让把这个挂出来的人也是够厉害。
视频截图
“横幅是真的挂了,但不确定用意是鼓励加班,还是勇者反讽。”浪潮集团济南总部员工杨蕾(化名)对红星资本局说,“无论挂不挂横幅,浪潮加班确实很厉害。”
“不同的产业单位可能制度稍微有差距,但基本思路差不多,会有加班时长要求,影响年终考评。”杨蕾说,“比如有的是按百分比,加班时长30%以外不得评B+及以上,具体比例视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对于实际下班时间,杨蕾表示,不同产业单位标准不一样,“有的会有下班时间要求,有的没有。研发和集团支撑部门(晚上)九、十点下班很正常,销售部门可能就会好些,应该以考核业绩为主,但也有加班要求,反正总体来说看加班时长。”
“这些都不是空穴来风。”杨蕾对红星资本局表示,自己“一年加班600多个小时,排名还是倒数”。
曾因未足额支付工资及加班费
被前员工起诉
记者注意到,10月20日,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的官方微博的一条消息评论区内,有多条评论提及浪潮加班现象。
浪潮集团官网显示,公司作为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商,旗下拥有浪潮信息、浪潮软件、浪潮国际三家上市公司,业务涵盖云数据中心、云服务大数据、智慧城市、智慧企业等业务板块,形成了覆盖基础设施、平台软件、数据信息和应用软件四个层面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全面支撑政府、企业数字化转型,已为全球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IT产品和服务。
二级市场上,截至15日收盘,浪潮软件报收12.78元/股,总市值41.16亿元。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将其称之为“加班概念股”。
这不是浪潮第一次因“加班”而引发讨论。
早在2016年,浪潮就被曝拟实行6x12小时工作制,要求员工春节国庆随叫随到等。
有自称浪潮员工家属的网友发布疑似“奋进者选拔细则”截图,截图显示浪潮鼓励员工争当“奋进者”,而不申请奋进者或申请后没有做到的,则需“退出干部序列,年度评价不能评为S、A。
据齐鲁网此前报道,记者就截图真实性与浪潮多名员工进行交流,得到反馈称“是真的”、“之前就有消息”、“前台开会刚说的”。但同时,员工也表示没有得到具体说明,尚不清楚公司要如何执行。
此外,天眼查显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曾因未足额支付工资及加班费,被前员工起诉。
据天眼查该公司的法律纠纷中,其涉及的案由统计中,除未公开的外,劳动争议的数量排名第一,有11件。
济南劳动监察部门:将赴浪潮了解情况
11月15日,记者致电浪潮集团总部,客服人员表示,自己不负责此事,请记者联系相关部门。记者多次拨打其提供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15日下午,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在网上看到关于浪潮加班标语一事,将前往浪潮集团调查此事,具体情况等调查结束后才能知晓。该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企业把这些标语落实到规章制度里,则违反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会纠正这样的行为。
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条款
被认定为无效
超时加班、“996”工作制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为确保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我国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予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制度,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条款,均应认定为无效。
经济日报:畸形加班文化不可滋长
从“996是一种福报”“工作家庭平衡不好可以离婚”,到“不爱加班就是不爱工作”……近年来,因畸形加班文化而引发争议的情况愈演愈烈。其实,广大劳动者吐槽的并非加班本身,而是由畸形加班文化产生的“无效加班”“被动加班”甚至是“无偿加班”。这种所谓的“福报论”既是对奋斗精神的背离,也是对劳动者身心健康的漠视。
面对个别企业盛行的加班文化,单靠他们自身觉醒来解决加班困局,仍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尤其是近年来涌现的一些新业态、新职业,工作时间弹性大、有些尚未明确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其从业人员是否超时加班尚无法理依据。从更长远看,如何让休假制度做到企业和职工双赢,还需要在立法层面发力,从健全工时协商机制、科学制定劳动定额、明确界定加班标准、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更刚性更细化保障。毕竟,只有关照好每一个劳动者,企业才能行稳致远,社会才能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