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打假人王海揭露了某天猫店铺的离职员工曝光该店花钱刷单虚构点击量和虚假宣传的行业内幕,再次引发了网友对虚假评论涉嫌欺骗消费者的担忧。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采访了多位在不同电商平台开网店的经营者,他们均认为只要平台算法不变,刷单刷好评的不正之风就不会真正遏制住。“我们也没办法,大卖都刷,我们要想打造爆款也只能刷单。”在淘宝经营一家家居用品7年老店的刘女士说。
店家通过刷单制造虚假好评、虚假销量打造“爆款”,进而吸引更多消费者加购,这一营销模式何以能够“烈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平台当如何做才能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
夸大功效价格翻几十倍,刷单已成产业化
近日,有消息称,某天猫店铺的离职员工曝光该店花钱刷单虚构点击量和虚假宣传的行业内幕。据该员工介绍,这家店主推治疗灰指甲和脚气的各种产品,生产工厂在湖北襄阳,也有同名网店,所有同系列的产品都是“换汤不换药”,产品成本仅有几块钱,但是通过虚假宣传治疗功效,价格翻了几十倍,套装标价大都在六七十元。
该网友介绍,有大批顾客使用后反映效果不明显,甚至指甲过敏、发炎化脓。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就此向该品牌多家关联网店客服求证,均收到了否定答复。但在相关产品的评论区,确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类似情况。
记者在淘宝平台搜索该品牌,能查到多家网店专售其产品,这些网店均为好评率100%且经营多年,店铺主打的几款爆款产品动辄七八万条评论,有的甚至到了十余万条评论。
记者还注意到,如果单以时间为序查看评价,该店好评与差评的数量大致相当,然而好评大多为有视频、配图、百字以上使用体验的优质评价,差评则多为简短而单一的文字评价。根据天猫平台的评价算法,优质评价被算法自动认为更具有参考性,会默认放在评论页面的最前方确保意向消费者能优先看到优质评价。也就是说,普通消费者点到好评页面默认看到的,全都是精心撰写好的优质评价。
爆料网友则认为该网店正是掐准了这条规则,刻意刷单制造出大量的此类优质好评,借此来引导消费者的购买心理。他还透露刷好评的一般流程都是,店铺花钱找红馆、迷你蜂等刷单平台,注册了平台的刷手就是会通过这些平台接刷单任务。完成店铺要刷单的产品后,就把拍下的订单号和拍下的金额上传到刷单平台上,然后这个店家就通过充值到平台里面的钱,把本金和佣金返给刷手,一般是6-10元不等。
平台算法不改,刷单现象不停
事实上,开网店刷好评在业内已经不是新鲜事,刷单的不止上文提到的几家店铺,存在刷单现象的平台也不只是淘宝天猫。
刘女士坦言,刷单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于,平台算法是根据点击率、转化率、成交金额等几个维度来分配曝光的,卖家如果想要产品排名靠前被消费者看到并转化为订单,就需要销量、评分好。其中销量占的排名权重大,没有买家愿意买销量低的产品,而刷单是最快提升销量的办法。“有些劣质产品凭借刷单就能赚大钱,质量高的好货不刷单没有曝光就是卖不动”,刘女士无奈断言:“只要平台算法不改,刷单就不会停。”
简书有网友评价,当下尽管阿里官方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打击刷单,较为机械的刷单方法会很快被判定出来,但是永远无法断绝隐匿的刷单手段。并且很多专业的刷单团队会严格控制浏览次数、浏览卖家数量、浏览时间、浏览关键词、加购物车、收藏隔日购买等手段,刷单手法极为隐蔽,这都是淘宝后台系统很难监测判断的。
2021年年初,广西南宁的90后小何的淘宝国潮服饰店开张,小何从一开始的信心满满到现在“销量惨淡,每个月都在亏钱,快撑不下去了”,他直言淘宝目前的电商生态对小店不友好,“做宣传推广需要给平台大量资金,所以以前很多商家起步时选择刷单,但现在刷单的成本也越来越高,铤而走险越来越不值得。”
上半年查获“刷单炒信”3128起,管控虚假评论道阻且长
从国家法律层面来讲,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从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角度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有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的义务,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些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形成对应关系,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今年上半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
2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10起,对“刷单炒信”行为进行曝光。例如,广东省佛山市麦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开设经营“edon旗舰店”从2020年6月份起,为提高网店销量排名,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通过委托刷单公司以刷单方式为当事人经营的网店虚构交易记录、销售量等,共虚构交易165笔,虚构交易金额共1.92万元。因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罚款2.5万元。
然而,在刷单炒信的高额收益和相对较低的违法成本对比之下,不少商家仍选择铤而走险。如2016年河南工商局查处的一特大刷单团伙,虚构交易数近500万单,总流水金额超17亿元,手续费共计430万元,涉及两千余商家,但最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仅罚款16万元。正因处罚力度较轻,刘女士更倾向于把刷单这种违法行为看作是一种投资,“低成本、高回报,被查到无非就是换家人的号继续开店。”
“我作为刚入行的小卖家,也期待提高刷单犯罪处罚力度,还我们一个公平公正、风清气朗的交易空间。”小何说。
文/实习记者 王萧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温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