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小米集团官方发布公告宣布:美东时间2021年5月25日下午4时09分,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颁发了最终判决,解除了美国国防部对于本公司「中国军方公司」的认定,正式撤销了美国投资者购买或持有本公司证券的全部限制。
随后,小米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也在社交媒体宣布了这一消息,并表示“我们赢了”。
受此影响,截至发稿,小米今日股价进一步上涨,市值也反弹到7000亿港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小米被解除“中国军方公司”认定,并不是和解而是胜诉。
这意味着是中国企业的一次绝对胜利。
小米给中国企业打了个样
小米的“跨国维权”要追溯到今年年初。
1月14日,美国政府将小米等9家中国企业列入所谓“与中国军方相关”的黑名单中,阻止美国投资者对这些企业进行投资。
除了小米,被列入名单的还有中微半导体、箩筐技术、高云半导体、中国航空集团、中国商用飞机公司等公司。
不过和中芯、华为被加入“实体清单”还不太一样。根据相关投资禁令,美国投资者需在今年11月11日前出售所持“黑名单”公司的股份。
此外,美国商务部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将中海油列入实体清单,将北京天骄(Skyrizon)列入“军事最终用户”清单。
以往中国企业想要退出黑名单,要不选择离开美国市场,要不就是与美国政府和解并缴纳罚款。
而此次在美国强势压力下,小米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身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也给被美国政府打压的中国企业打了个样。
据了解,箩筐科技和高云半导体也在寻求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相信有了小米的这一次胜利,其他被制裁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信心又有了一份底气。
在小米发布胜诉公告后,#小米被移出美国制裁清单#的话题迅速登上热搜。
不少网友表示这不是小米一个企业的胜利,还将鼓舞更多中国企业拿起法律武器,不卑不亢、勇敢说不。
中国企业不应成为保护主义的“替罪羊”
事实上,在国际化的浪潮下,中国的优秀企业需要拥抱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而以小米、华为等为代表的中国科技企业已经有了足够强大的实力,可以与国际大公司同台竞技。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发起了一系列的制裁活动,以各种理由限制中国企业的发展。
在恶意制裁之下,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发展被严重阻碍。
尤其是目前美国仍然把控着一些核心技术,想要一直保持所谓的“领先”。
确实,在某些方面我们仍然不是最先进的,但是中国科技的发展速度已经足够惊人。尤其近些年在5G、区块链等技术上已经有了不小的优势。
就以中国的手机行业来说,近几年小米、华为等手机厂商在高端手机市场已经站稳脚跟,在技术和设计方面处于国际前列,国有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也在不断攀升。
就在这时候,小米、华为等国有品牌开始受到美国的制裁,而且理由十分牵强。
以小米为例,美国将其认定为“中国军方公司”,这显然不符合事实。
成立于2010年的小米,是一步步成长起来的科技消费公司,它出身平民。
小米在做手机前,几乎没有任何涉及硬件制造的经历,雷军带领的小米团队可以说是白手起家。
小米用了10年的时间才慢慢成长起来,其中的发展路径也清晰可见。
说这样的一家民营公司是“军方公司”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现在的小米还是一家在港股上市、经营管理的独立公司,它的任何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
10多年来,小米已经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了丰富的消费电子产品和服务,收获了大量的忠实粉丝。
在小米的公告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将持之以恒,为用户提供值得信赖的消费电子产品与服务,坚持做感动人心、价格厚道的好产品,让全世界每个人都能享受科技创新带来的美好生活。”
这句话就是对美国保护主义伪面具的最好注解。
以下为小米维权全过程:
1月14日,小米集团在内的9家中国企业被美国国防部列入了与中国军方相关的黑名单当中。
1月29日,小米集团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起诉美国国防部和美国财政部。
2月17日,小米集团正式向法官提交了临时禁令动议(即可以临时冻结美国国防部的军事禁令,直到诉讼判决),美国国防部在2月26日书面提交了反对意见。
3月5日小米集团提交书面反驳,小米集团代理律师向法官提交了两批次资料,一是小米集团对于国防部反对意见的反驳;二是林斌的个人声明(从小米创始人的角度阐述小米为什么不是涉军企业以及军事名单对小米带来的伤害)。小米集团提交的材料结构从程序正义、是否涉军、造成伤害三个角度对国防部反对意见进行辩驳。
3月9日,小米集团和美国国防部在法官面前进行口头辩论,随后法官宣布是否同意小米集团提出的临时禁令动议。
3月12日,法官RUDOLPH CONTRERAS正式批准了小米集团的临时禁令动议,即可以临时冻结美国国防部的军事禁令。
3月16日,小米集团和美国国防部向法院提交了联名报告,表示双方在3月15日已通过了电话协商。
4月2日,美国国防部向法院提交了新的动议,要求延期原定于4月5日对小米集团起诉内容的回复,小米集团没有表示反对,因此法官同意了该动议。
5月26日,小米集团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颁发了最终判决,解除了美国国防部对于本公司“中国军方公司”的认定,正式撤销了美国投资者购买或持有本公司证券的全部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