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在校大学生让肯德基品牌所有者百盛公司损失了20余万元。
5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徐某等五人因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发现漏洞,有“福”同享
徐某,1998年生,是江苏某大学的在校生。2018年4月,在利用肯德基客户端点餐过程中,徐某无意间发现两个“生财小门道”。
第一个是在APP客户端用套餐兑换券下单,进入待支付状态后暂不支付,之后在微信客户端对兑换券进行退款操作,然后再将之前客户端的订单取消,这时候客户端上竟可以重新获取兑换券,此种方式分文未付骗取了一份兑换券。
第二个是先在APP客户端用套餐兑换券下单待支付,在微信客户端退掉兑换券,再在APP客户端用兑换券支付,这时便可以支付成功并获得取餐码,此种方式等于分文未付骗取了一份套餐。
发现这个漏洞后,徐某“喜出望外”。从当年4月起,除了自己这样点餐操作,徐某还做起了“副业”:将诈骗得来的套餐产品通过线上交易软件低价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
同时,他还与同学有“福”同享,将犯罪方法当面或通过网络传授给丁某等4名同学。截至同年10月案发,徐某的行为造成百盛公司损失5.8万余元,丁某等四人造成百盛公司损失0.89万元至4.7万元不等。
案件定性:诈骗罪
徐汇法院审理查明,无论哪种方法,被告人是利用系统的数据不同步来实施犯罪,并非系统本身发生的机械故障或者缺陷,其行为存在欺骗性。
因此,法院认定各被告人通过发起虚假交易获取退券退款的行为,体现的是肯德基APP客户端和肯德基微信客户端自助点餐系统这一“机器”背后的“人”基于数据不同步而发生错误认识,并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自愿”进行财产处分,进而造成被害单位的财产损失,故各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综上,法院认定各被告人明知百盛公司旗下品牌肯德基APP客户端和微信客户端自助点餐系统存在数据不同步的漏洞,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虚假交易,进而非法获取财物的行为认定为诈骗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并传授他人犯罪方法,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诈骗和传授犯罪方法罪行,均系自首,依法分别予以减轻、从轻处罚。在判决宣告前徐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徐某积极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获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徐汇法院依法认定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丁某等四人皆因相同案由被分别认定为诈骗罪或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至一千元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