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Q大战到头腾纷争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时代已至



中国互联网巨头之间从来不乏明争暗斗,一定程度上说,互联网巨头的成长史就是他的斗争史,而这次互相厮杀的是腾讯与字节跳动。2日2日,字节跳动旗下的短视频平台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状告腾讯垄断,索赔9,000万元人民币。而腾讯也并不示弱,随即应战称字节跳动恶意诬陷,并反诉对方。过去十几二十年,这样的兵刃相向几乎司空见惯,但如今,无论是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还是中国司法的实践,都必须要回答互联网的垄断之问了。


十年之后腾讯依然能保持胜绩吗



事实上此次抖(抖音)腾(腾讯)大战不过是3年前头(今日头条)腾(腾讯)大战的延续,其背后都是字节跳动与腾讯之间的用户与市场争夺。腾讯与字节跳动的纷争从2018年3月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在中国全国两会期间宣称“腾讯已经注意到短视频,正在探索发展短视频”之后就爆发了。其后出现抖音视频无法在腾讯旗下的微信和QQ平台正常播放,用户无法使用微信与QQ账号登录抖音平台,两家公司出现功能相同的竞品并呈现对立之势,当然也少不了互相指责的公关稿件。

两大巨头的斗争一度令两位创始人在微信朋友圈爆发“口水仗”。 2018年5月,张一鸣在微信朋友圈评论区感慨:“微信的借口封杀,微视的抄袭搬运,挡不住抖音的步伐。”在这个互联网大老云集的圈子中,马化腾当然不能视而不见,随即正告“可以理解为诽谤”,张一鸣虽然试图以“牢骚”止戈但仍忍不住再写道,微信借口封杀不合适讨论,微视的抄袭搬运一直在公证,并毫不示弱地表示“材料我单独发给你”。马化腾随即还以颜色“要公证你们的太多了。”

腾讯与字节跳动的纷争说到底在于前两年中国互联网进入短视频风口,而字节跳动是在“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巨头格局之下,既没有被巨头兼并,又没有倒在创业半路的独角兽。作为互联网后起之秀,字节跳动在短视频领域的爆发必然触动了同样紧盯这一市场的腾讯,而前者要想真正在市场站稳脚跟也必然要接受后者的过招。



同样的案例在十年前便已出现。从2010年开始历经四年的“3Q大战”是中国互联网史上最为典型的关于反垄断的案例。彼时中国奇虎360与腾讯因为在安全市场领域的争夺围绕 “不正当竞争”“滥用市场地位”等互诉三场,其中奇虎360诉腾讯依靠强大的用户基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用户在“QQ与360安全软件之间二选一”的垄断案尤为引人注目。只是最后的结果是法律站到了腾讯的一方,如今,中国互联网走过十年快速扩张期后,十年前的答案会不会改写仍然是具有争议性的。

只是,无论这个答案是什么,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的时代已经到来。


反垄断时代到来的时与势

过去的近二十年,中国互联网平台争相崛起,各个平台跑马圈地野蛮生长,并形成较为稳定的“BAT”三足鼎立之势,在这一格局之下是巨头们在即时通讯、电商、社交、出行、物流、外卖、支付、长短视频等方面激烈的兼并战。其间最为中国网民津津乐道的便是“二马之争”,即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与腾讯创始人马化腾,中国互联网平台也出现“阿里系”“腾讯系”的划分。就在字节跳动与腾讯的反垄断案喧嚣时,由腾讯持股的外卖平台美团因排除阿里旗下的支付宝支付同样引发垄断争议。







可以说,此次字节跳动与腾讯的纠纷正是中国互联网领域积累已久的问题显现。一定程度上说,官方要求反垄断也是时势使然。当互联网巨头对中国社会民生的相当领域占据市场支配地位,他们所谓的大数据互联网生态的商业模式在提供用户方便的同时也令消费者面临过度搜集个人信息、霸王条款等网络霸权现象。这种趋势已经在中国意识形态领域首先发出警告,而后中国市场监管部门展开对阿里巴巴的反垄断调查。

因此,中国舆论中有分析,此次抖音起诉腾讯看似是2018年的续章,其实是新篇章。因为此前的“头腾大战”一开始是“名誉权纠纷”,而后是“不正当竞争纠纷”,如今则是涉嫌垄断。显然互联网巨头嗅到了官方风向的变化。

2020年底中共中央经济会议讨论了未来一年八大主要任务,其中之一便是“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就在字节跳动提诉腾讯之前,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刚刚发布了《反垄断法》修订草案,与“旧法”相比,《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拟将互联网新业态列入,并大幅提升处罚标准。

在这样的背景下,腾讯与字节跳动之间的互诉是“新法”修订后中国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因此,两个互联网巨头的争斗将掀开的是关于中国互联网平台垄断的标准以及更广泛范围内对垄断认识的普及与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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