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德国内阁会议通过了酝酿已久的《对外贸易条例》修正草案并提交议会审理。根据草案内容,德国政府将降低对于欧盟外外资投资德国“关键基础设施”和“敏感领域”企业的持股比例门槛,从之前的25%降至10%。
同时列举了一些“关键基础设施”的行业领域,包括输电网络、自来水、能源管网等。德国官方对于改项法案修订动因归结于“国家安全”考虑,同时强调德国将继续对外国投资者保持“开放的市场环境”。经济部长阿尔特迈尔表示,未来“大部分”的外国对德投资将得到通过。然而,德国收紧外资投资政策的真正考虑,却未有官方说辞那样简单,背后体现了德国乃至欧盟面对外部经济环境新变化下的“竞争焦虑”、被害妄想与心态失衡。
▲德国经济部长阿尔特迈尔
近两年来,整个西方世界都在鼓噪收紧对外资加大审查力度的呼声。美国已经在《2018年国防授权法案》中提出了加强外国投资委员会的职权,赋予其审查外国投资方面的更大权利。
欧盟自2017年9月即炮制欧盟层面的投资审查机制草案,目前已经获得欧洲议会方面的原则性支持,只等2019年2月正式通过落地。英国也提出了近120页的政策文件,以期强化监管部门对外国投资的审查权力。澳大利亚也在酝酿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出台。而这些政策制定背景上的共同点就是,以国家安全为名行投资环境和技术保护之实。
随着中国经济换挡转型进程不断推进,产业升级和价值链攀升成为中国产业发展的必由路径,也带动了中国“走出去”进程和海外投资重点及方向上的转移。
▲资料图片:包河经开区内的巨一自动化装配车间内,工人正在为即将出口白俄罗斯焊装生产线做最后的调试。(视觉中国)
近年来中国海外投资的重点逐步从在亚非拉国家布局资源和原料合作及生产基地,转向进入欧美国家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在产品技术、创新、品牌及产业链首尾两端进行延展,也使得近年来中国在西方国家特别是德国等欧洲大国投资急剧上升。据墨卡托中国研究所的数据显示。2015-2017年中国在德国直接投资分别达到10.33亿欧元、109.12亿欧元、18.7亿欧元,而2000年-2014年中国对德国投资总和也仅为68.72亿欧元,同时认为中国资本在德国高端制造业的布局更为明显。中国对德投资的迅猛发展,特别是进入高新领域速度加快,加剧了德国面对国际经济变化的“竞争焦虑”。
德国作为制造业强国和出口大国,以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含量作为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立足之本,而近年来虽然全球经济经历了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以及衍生的反经济全球化动荡,但德国总体上在全球化进程中也处于日子不错的国家,其经常账户盈余一度突破8%,国内失业率长期处于低位,制造业等实体经济一直保持较为兴旺的态势。
然而,自本世纪初以来,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新兴市场国家不断夯实制造业根基以及出口比较优势,逐步向国际分工的更高层次攀登,与德国等以制造业立足的发达国家的经济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互补程度下降而竞争程度上升。德国虽然仍然保持着出口和制造业优势地位,然而对于竞争的敏感程度却与日俱增,特别是全球经济在频频遭遇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黑天鹅”、“灰犀牛”冲击的今天,德国更加看重自己本身的市场份额和技术家底。在中国提出发展制造业,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背景下,中国资本进入德国机器人、电信等高科技行业愈发成为投资审查的重点关注对象。
▲资料图片:2015年3月13日,德国奥格斯堡,德国总理默克尔造访库卡工业机器人生产工厂,亲自测试机器人手臂。(视觉中国)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在欧洲的经济存在愈发明显,以及南欧和中东欧国家对华关系在经济关系的带动下出现明显上升势头,欧盟及德国等主要大国之间的“政治影响论”、“投资渗透论”等妖魔化话语,将部分欧盟国家部分问题上的正面对华认识成为欧盟内“清流”,与中国投资的外溢影响力相关联,构成了“投资渗透论”的基本逻辑,甚至形成了他国投资“关键基础设施”将影响国家安全,甚至成为塑造该国的抓手的“被害妄想思维链条”。也成了德国乃至主要西方国家在投资审查中炒作“国家安全”、“关键基础设施”等概念的主要动因。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中德乃至中欧的双边投资务实合作已经被上述负面的政策动向及舆论氛围所影响,比如2017年中国对德国的直接投资出现了明显的下降,2018年上半年中国对德投资也仅达到15亿美元。同时,重要合作项目也受到明显干扰,比如中国资本对于德国输电企业50Hertz的投资计划,德国政府得知后牵线搭桥,使本国商业银行KFW“中途截胡”。
而无论投资审查法案本身内容如何,今后相关部门执行力度大小,本身即代表了德国官方层面对于中国投资的负面观感及今后的行为逻辑。事实上,德国工业联合会等商业团体已经对于该法律的立法进程表示了担忧,认为对德国企业通过合作务实获利可能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可以预见的是,德国乃至欧盟对于中欧经贸关系的心态失衡,既不利于在互惠互利原则下的合作,也不利于双方相向而行,共同在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阴云笼罩的世界中维护给予多边主义和自由开放精神的共同经济利益。
作者| 董一凡,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