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贷款1200万?银行:署名经鉴定是本人所写


程女士的爆料



日前,来自四川的程女士发布微博称,意外发现其个人名下有两笔来自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计达1200万元,虽然贷款已经还清,但“本人对此贷款完全不知情”。

对于这起引发多方关注和议论的“被贷款”事件,7月30日,浦发银行对《每日经济新闻》回应了最新调查进展,表示司法鉴定机构已于当日出具《鉴定意见书》。结果显示,上述贷款的《借款申请书》《个人信贷业务谈话调查记录》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迹与程女士2020年6月、7月分别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请》和《异议申请书》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

此前,浦发银行曾对外界回应称,对于网络报道涉及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有关信息,浦发银行总行高度关注,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开展调查。经查,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程女士参股的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

值得一提的是,9月30日,一份盖有“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公司”)公司的声明文件在网上流传。作为此次“被贷款”事件涉及的另一关键方,该公司指出程女士及其子在网络平台及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的是“不实言论”。

浦发银行二度发声:署名字迹经鉴定为同一人书写

日前,来自四川的程女士发布微博称,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时,意外发现其个人名下有两笔来自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但“本人对此贷款完全不知情”。

据程女士叙述,她意外发现其个人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有两笔各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经向银行申请,她拿到了贷款合同复印件,认为两笔贷款合同中涉及到其本人的签名及手印均不是本人笔迹及指纹,“系他人模仿我签字。”

不过,对于程女士所称的其签字“系他人模仿”的说法,与浦发银行展示的最新调查结果并不一致。

7月30日,浦发银行相关方面向记者出示了相关鉴定结果,表示司法鉴定机构已于当日出具《鉴定意见书》,结果显示,上述贷款的《借款申请书》《个人信贷业务谈话调查记录》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迹与程女士2020年6月、7月分别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请》和《异议申请书》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

“该两笔贷款的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浦发银行表示,经查,程女士于2011年向成都分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600万元,期限为1年,用于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2012年该笔贷款到期后,续贷1年。上述贷款在存续期间,均按时付息,到期结清,无逾期欠息情况。

实际上,对于程女士的质疑以及舆论关注焦点,浦发银行7月28日公开对媒体发声时就曾表示,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最后一笔贷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结清。

值得一提的是,在最新回应中,浦发银行还表达了还原事件真相的态度,“尽管上述贷款业务发生已时隔八年,我行将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健的经营管理原则,查明事实,依法依规采取后续措施,并切实维护我行的良好声誉。”



另一关键方出具声明:程女士言论不实

随着浦发银行连续发声,“被贷款”1200万元事件中的部分细节渐渐浮出水面,而该事件的另一关键方的现身让该事件更添一层迷雾。.

浦发银行回应中提到,程女士上述贷款是用于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继浦发银行7月28日首度发声后,7月29日,一家名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企业也出具了《强烈谴责程某某、杨某某不实言论》的声明,直指程女士及其子在网络平台及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的是“不实言论”。

在网上传出的这份声明文件中,不但盖有顺发公司的公章,还有其他股东的签字及指印。据澎湃新闻报道,顺发公司的财务总监王斌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

顺发公司在声明中称,该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融资业务均通过全体股东同意,涉及股东以股东名义发生的用于公司发展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均由股东本人与公司共同一起办理。

经公司及股东核实,程女士对两笔600万元贷款都是知情的,这与程女士及其儿子向媒体爆料称完全不知情的说法不符,程女士的情况也不属于媒体报道中“被贷款”的情形。

据启信宝信息,顺发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500万元,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经营范围为“碳化钙、铁合金生产销售;DVC树脂代购、代销”。股东名单显示,该公司共有8位股东,均为自然人,其中一位自然人股东与前述程女士姓名相同,出资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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