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微博,看到这些照片,你还想起的她是谁吗?
11月20日,当年因为“炫富”而走红娱乐圈的郭美美,曝光了一组短发照片,曾经一个月就能吸粉六万的郭美美如今低调复出,不仅将一头长发变成了短发,而且似乎连整个样子都变了。
她一改往日总是雍容华贵的装饰,整个造型都比以往低调了很多,看样子五年的监狱生活,令到她改变了不少,不过细心的网友还是可以从她拎着的包包LOGO上,察觉到一点点郭美美往日的奢华。
21日,有网友晒出郭美美参加活动的照片。照片中,郭美美打扮的十分低调,身穿黑色打底衫,搭配牛仔棉外套。将一头黑发扎起,微笑地面对镜头。
这身打扮的确很低调,不过细看之下会被亮晶晶的项链与耳饰所吸引,光彩夺目。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自然价值不菲。
2014年8月3日,郭美美通过央视承认自己嗜赌成性、被人包养、从事不正当性交易,在网络上热火了三年的郭美美、最终被绳之以法。随着郭美美的破灭,她的身边人也揭露了郭美美炫富的理由为,想要得到有钱人的关注,成为有钱人眼中的奢侈品,“不花个几十万陪她,这些有钱人面子上过不去。”郭美美的朋友说。
郭美美原名郭美玲,改名的原因,郭美美母亲郭登峰曾在一次饭局上说过:自己曾遇到一个算卦大师讲,将孩子的名字改成郭美美以后,这个孩子能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此后的郭美美确实震惊全国,她因为长期在微博上炫富而被人注意,而她认证的理由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使红会随即陷入信誉危机。此后,郭美美试图澄清此事,将自己的认证理由改为演员,随后主演了两部影视作品《海天盛宴韦口》和《我是郭美美》。《海天盛宴韦口》上映一月后便被各大视频网站撤下,而另一部投资七位数的《我是郭美美》,像是一部自传电影,至今不能上映。
另外,郭美美在微博上炫富的目的,是希望得到有钱人的关注、且需要有钱人将自己视作奢侈品。要达到“不花个几十万陪她,这些有钱人面子上过不去。”的目的。通过这种方式她也得到了许多生意和关注。
郭美美身边朋友还透露,她平日里常设赌局,在北京CBD一带的日租房里,设一种名叫百家乐的赌博游戏,年轻青青的郭美美还会做庄,深得该圈人士信任。警方也通过调查发现,郭美美嗜赌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后郭美美在北京开设赌场,邀人参赌,她从中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水钱”。而郭美美自发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时隔五年,出来后不久的"第一代网"郭美美近日又开始活跃在人们的视线里,但是现在的她却大变了模样,让不少网友怀疑是否是同一个人,而郭美美也在直播中坦言自己整容失败,还患上了甲亢。不过这一切似乎并不影响她复出的决心,郭美美不仅在多家开通账号搞直播,还积极与粉丝互动。
说起郭美美,"红颜祸水"这个词放在她身上也不为过。毕竟她曾凭一己之力将"干爹"一词污名化,将中国慈善事业拉入了舆论的漩涡。疯狂炫富、各种商演站台、拍自传电影,郭美美当年一次次地把自己送上热搜,最终她也自食恶果。
因非法涉赌,郭美美于2014年入狱,五年后,出狱的郭美美试图重操旧业,再次以网红身份走入人们的视线。然而,这一次,她想要翻身似乎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刚出狱时的郭美美曾被曝出近照,她不仅剪了短发,脸也圆润了不少,当时还有网友笑侃说监狱伙食太好。
而两个月后,经过休整的郭美美再度现身网上时,整个人已是流水线上的网红标配:大直径混血美瞳、锥子小脸、高鼻梁、十级美颜和滤镜,当然还有少不了的抖音美拍视频。
整个人像是换了个头,而网友对她的"变身"似乎也并不买账,不少人直接指出她的鼻子有问题,还评论留言称"这鼻子不尴尬吗""鼻子该修复了"。
好在现在的郭美美比起以前坦诚了很多,不仅在直播中大方承认自己整容手术鼻子做失败了的事实,还称自己其实并不适合整容,已经打算过段时间就去把"假鼻子"拆掉。
除此之外,郭美美还透露自己得了甲亢,目前正在服药治疗。而提到自己复出一事,郭美美也表示自己现在还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全靠吃老本,想要做直播以"自力更生"。但她此举也遭到网友群嘲,他们表示郭美美的劣迹不可原谅,现在脸也"整垮了",红是不可能的,还是别作妖了。
但是为了证实自己要重新开始的决心,郭美美还去为自己改了个名字叫"郭宸溪"。
之前的改名并没有让郭美美的"网红之路"持续多久,那么这一次她能否在迅速发展的互联网之中谋得一席之地呢?
5年铁窗生活让郭美美变好了么?服刑期间未获得减刑资格
2011年因冒充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获刑的郭美美,于7月13日刑满释放。在为期5年的服刑期间,郭美美未曾减刑。
事件回顾:郭美美冒充红十字会总经理炫富,终落法网
2011年6月20日,一位微博昵称为“郭美美baby”的用户在微博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2011年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由于该事件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警方随即立案侦查。经调查,郭美美原名郭美玲,湖南人。
2011年6月22日,郭美美在其新浪微博公开称“1.我和红十字协会没有任何关系;2.我不是红十字会会长或郭沫若先生的子孙。3.我当时新浪认证是演员。4.我所说的红十字商会并不是公司或机构名称。5.其他我不想解释太多,舆论和谣言太可怕……”
2014年7月9日,郭美美被警方逮捕,7月10日被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7月14日,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2014年8月7日,针对公众关注的郭美美“红会炫富”事件,根据警方的调查和郭美美本人的供述:她以及她的资金来源都与中国红十字会毫无关系。
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被告人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湖南权威人士证实,在郭美美5年的刑期内未曾减刑,她于7月13日被刑满释放。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