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昊唯出事《庆余年》还好吗?演员与作品之间的恩怨

娱乐圈总是不缺瓜。只有瓜多瓜少、瓜大瓜小之分。

近日,《庆余年》中的太子张昊唯被爆出偷税漏税的丑闻,张昊唯工作室及时发声明做出回应,也选择报警处理。公众一边在关注这张昊唯事件本身的进展,希望只是造谣,愿张昊唯清者自清。

不过,在这场风波中,除开他本人,《庆余年》剧组以及喜欢看《庆余年》的观众应该是最难受的——如果张昊唯丑闻事件真的实锤了,那《庆余年》会何去何从?会不会下架?还是说进行删改?《庆余年》第三季还会拍吗?

目前,还需要让子弹飞一会儿。

演员塌房,作品遭殃,似乎已经成了业内常态演员个人问题导致影视作品被下架的情况在国内外娱乐圈时有发生。

这些个人问题可能包括道德争议、法律问题、政治立场等,这些问题有可能影响到演员所在的作品。

简单回顾一下近几年类似的例子:

(1)吴秀波

由于吴秀波个人的丑闻,他参演的一些电视剧和电影受到了影响。例如,他主演的电视剧《巴清传》播出时间被无限期延后。

(2)高云翔

高云翔因涉嫌性侵在澳洲被捕,此事导致他参演的电视剧《巴清传》未能如期播出,尽管后来高云翔被保释,但剧集的播出仍然受到了影响。

(3)范冰冰

范冰冰因涉及税务问题而引发巨大争议,她参演的电影《她杀》的上映被取消,其他相关作品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4)郑爽

郑爽因涉嫌“阴阳合同”逃税漏税等问题,其参演的作品如《翡翠恋人》、《绝密者》等均被延迟或取消了播出。

(5)翟天临

翟天临因学术不端问题,被撤销了博士学位,其参演的一些影视作品也遭受了负面舆论的影响。

(6)黄海波

黄海波因嫖娼事件被拘留,其主演的电视剧《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等作品遭到了延播或下架。

(7)文章

文章因出轨事件影响,其参与的影视作品如《陆垚知马俐》等在一段时间内受到了观众的抵制。

(8)赵立新

赵立新因不当言论引发争议,其待播的电视剧《南烟斋笔录》等作品受到了波及。

(9)张默

张默因吸毒被警方抓获,他参演的电影《1942》和《一个勺子》等作品在宣传和上映方面受到负面影响。

不只是演员,不单单是影视剧不光是演员,所有参与到影视剧制作中的重要人物,其个人作风问题都可能对影视剧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

比如,几年前震惊娱乐圈的某导演因涉嫌性侵丑闻,其多部脍炙人口的电影作品同样遭到封杀。

广告代言、综艺节目等也是同样的道理。

更早之前,也有演员因违法被捕,其代言的广告和参与的节目无不如临大敌般撤下相关内容。

这些都反应出一个现象:“一人犯错,作品遭殃”的现象在娱乐行业并不鲜见。

无辜“躺枪”的同事们一人犯错,作品下架。

受牵连最深的当属那些无辜“躺枪”的同事们了。

其他那些参与演出的演员、幕后制作团队来说,无疑是所有付出都“白费”。

对投资方来说,则可能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真金白银打了“水漂”,甚至会影响到公司今后的运营。

为什么何个体失误引发“集体惩罚”?我们不禁会有疑问:为什么一人犯错,要殃及池鱼?

一人犯错而导致整个作品被封杀的做法,初看似乎过于苛刻,但实际上背后涉及到的是品牌效应和关联责任的问题。

首先,影视作品是一个集体创作的结果,一个演员的丑闻会影响到整个团队的形象和声誉。

其次,观众和社会对影视作品的道德要求越来越高,一个有污点的演员会让观众对整个作品产生质疑。

最后,影视公司和平台为了维护自身的品牌形象和社会责任,不得不采取下架等措施。

法律法规怎么说?当然,抛开市场、公关等考虑,更刚性的理由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应当遵守。

主要法律依据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等。

这些规定中明确了禁止传播含有违法违规、有违社会风尚和公序良俗内容的节目,而涉事演员参与的作品,尤其是那些涉及道德问题的,往往被视为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制片方和播出平台为了避免触碰红线,会选择先行下架作为应对措施。

此外,广电总局也有相关规定,要求影视作品的内容和演员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要求。

其他国家怎么样?如果将视野拓宽至全球范围,可以发现,不同国家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理手段各不相同。

在美国,一旦演员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其参演作品中已播出的剧集通常不受影响,但未播出的剧集或会遭到暂停或重新评估。

比较有名的,比如,凯文·史派西(Kevin Spacey),因性骚扰丑闻被曝光,其主演的电视剧《纸牌屋》(House of Cards)被迫修改剧情,甚至考虑取消。

欧洲一些国家则更为注重个人权利与集体利益的平衡,不会单方面因为个别演员的行为而全面下架作品,而是通过删减或声明的方式,将问题演员与作品进行切割。

在韩国,某些艺人因违法行为被曝光,其参演的综艺节目和电视剧也会被紧急下架。

结语一个演员的塌房不仅会对其个人形象和职业生涯产生重大影响,还会波及到整个剧组和其他参演的演员。这种现象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法律和商业因素,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

然而,公众对于影视作品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高质量的内容,也渴望获得多元化的观看选择。

简单地将作品下架,虽然雷厉风行,但也不可避免地可能反而会引起观众的不理解和反感。

依我拙见,娱乐产业还是应当建立更加完善的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理机制,比如,设立专门的审查小组对有问题演员的影视作品进行再次评估,而不是一律封杀。

同时,法律法规也应适时更新,及时跟上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和,引入更为灵活和公正的管理政策,以保护产业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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