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林瑞阳夫妇创办的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927.99万元,罚款170万元,也就是合计处罚2097.99万元。
有传是股东艺人陶虹获利4亿余元。
4月12日,根据某知名媒体报道,陶虹旗下公司北京最陶然表示:哪有分到4个多亿这么多钱,这是简直是胡说,纯粹是流言。
对此回复,网友的评论甚是有趣:可能也就3.9999个亿吧…
根据数据显示,北京最陶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由陶虹100%独资持股,占有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4.704%的股份,此外陶虹本人还在该公司任董事并持股约1.93%,累计持股6.634%。
据悉,北京最陶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4日。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的一次变更记录。陶虹从法定代表人退出,由魏玉琼担任,同时她退出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职位,也就是说她完全脱离了该公司的运营,但是占股100%,依旧牢牢抓住公司的利益。
此外陶虹与16家公司有关联,其中14家是存续状态,公司所涉及的领域涉及影视,投资、传媒和贸易等领域。
为了进一步打开TST的知名度,张庭林瑞阳夫妇在过去几年,先后邀请包括陶虹在内的艺人站台出席推介活动或成为代言人。
比如罗志祥,明道,林志玲,信,海泉,方大同以及何洁等明星艺人。
明星如果推荐某商品或者成为代言人,必须了解所推荐商品的性能并且亲自使用,这属于一种推荐或者见证的行为。
而根据相关律师的观点,如果达尔威传销被查证属实,那么明星在代言过程中所收取的代言费报酬,要进一步判断是明知或者应知这种活动属于传销,如果能够证明明知或者应知,那么代言费应当被没收,同时还可能处以一到两倍的罚款。
如今达尔威传销已成事实,作为昔日的合作伙伴,不知道陶虹所得分红够不够罚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