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法国小姐”大家都看了吗?这位97年出生的,拥有灿烂笑容的阿芒迪娜·佩蒂特( Amandine Petit ) ,最终凭借人间洋娃娃般的美貌在一众小姐姐们中脱颖而出,成为了第91位“Miss F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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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一年过去了,在我几乎什么都没有做就只是老了一岁的这个年末,2022“法国小姐”即将于 12 月 11 日在卡昂举行。
但是,这离举办没有几天了,就在大家都等着看漂亮妹妹的时候,“法国小姐”的制作公司却被起诉了。
理由起诉的原因是:该公司涉嫌剥削女性和职场歧视。
这是咋回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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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知道,一直以来,“法国小姐”的参选标准都是:
18 至 24 岁,身高170cm以上的法国国籍女性。
除此之外,还需要单身,未婚未育,未做过整形手术,没有明显纹身或打孔,没有犯罪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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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了,一直都是这个标准,毕竟是选美比赛嘛,挑一挑年龄脸蛋身材什么的大家似乎也觉得无可厚非。
但是,最近,有人发出了惊天一问:
为什么选美比赛一定要“选”,一定要“美”,一定要“选美”呢?
......
是啊,为什么呢?
这真是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
......
不过,咱就是说,有没有可能因为它是选美比赛呢?
一个大胆的猜测,不一定对。
图片来源:AFP
正是带着这样的问题,最近,有一个名叫“Osez le feminisme”的女权主义团体起诉了“法国小姐”的制作公司Endemol Production,理由是该公司涉嫌外貌歧视。
她们说,“法国小姐” 虽然是一场选美比赛,但是这场比赛中,所有的参赛者实际上都参与了一场表演。
比如她们会被要求排练编舞,强制服装穿着,比赛的时间表也是由制作公司决定的等,算是一种工作。
既然是工作,那就要符合法国劳动法的规定才行, 不能以年龄、家庭状况、怀孕与否、遗传特征、政治观点和外貌等挑选和区别对待各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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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的状况是,有三名之前参加过“法国小姐”比赛,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被淘汰了的参赛选手,她们认为自己在之前的比赛中因为外貌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正是她们通过这个女权主义团体提起了诉讼。
她们认为,“法国小姐” 中提出的,比赛参加者必须身高超过1.7米,单身,未婚未育,并且是“美女”等挑选规则,违反了法国劳动法。
不够1.7米的怎么了?
超过24岁的怎么了?
结了婚生了孩子的怎么了?
不是美女怎么了???
更何况,谁能来定义何为“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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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说,“这家公司剥削女性,每年都重复并表演性别歧视和利润丰厚的节目,产生数百万欧元的收入。”
不仅如此,各位选手还被要求在比赛过程中维持体重,不能改变发型,并且除了耳孔,别的地方都不能有任何打孔或者明显的纹身。
还不能“在公共场合抽烟或者喝酒”。
而在过往的比赛中,有一些候选人就是因为“违背道德、公共秩序或比赛精神”而被淘汰,理由是不符合“优雅的价值观”。
Osez le feminisme 的律师 Violaine De Filippis-Abate 说,法国劳动法禁止公司基于“道德、年龄、家庭状况或外貌”对员工进行歧视。
但按这个逻辑来说的话,不仅是“法国小姐”,世界上所有选美比赛都确实是在用以上这些条件对各位参赛者进行筛选,符合标准的就留下,不符合的就淘汰。
不过,现在争议的重点是,“法国小姐”中的各位参赛者究竟能不能被看作是这家制作公司的员工呢?
这要看他们之间有没有签订相应的雇佣合同。
Osez le feminisme 表示,他们已经代表三名被淘汰的选手向地方劳动法庭提起了诉讼。
该组织的负责人 Alyssa Ahrabare 说:
“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发声抗议这种落后和性别歧视的竞赛。
“选美比赛降低了女性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地位,物化女性以迎合男性的幻想和眼光。”
她认为,这个比赛规则是过时的,讽刺的,而比赛本身也将“对整个社会的负面和倒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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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那些为了抗击乳腺癌而赤裸上身的“法国小姐”的候选人要被排除在外?
“为什么法国小姐不能当妈妈?
“我认为这些规则已经完全过时了,是时候改变了。”
“通过法律,我们希望呼吁‘法国小姐’的制作公司正视自己的责任,纠正他们涉及性别歧视和职场歧视的规则,同时尊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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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就在这位女权姐姐的怒吼之下,“法国小姐”的制作公司Endemol Production的负责人姐姐Alexia Laroche-Joubert也做出了正面回应。
“这只是一场比赛,不受劳动法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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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oche-Joubert表示,比赛有比赛的规则,他们利用规则去筛选参赛者,他们与参赛者之间并非雇佣关系,参赛者也不会从他们那里领取薪水,因此不涉及劳动法。
至于剥削女性等言论,这位姐姐说,他们的比赛不仅没有贬低和压榨女性,反而是在努力提升女性的社会地位,对抗性别歧视。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允许女孩表达自己,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她们。”
“法国小姐不是模特,不只是穿着衣服走路的人,她是接触法国人和官员的人,她也必须向女孩们传递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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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观众们表示:
那是不是以后都不能办任何比赛了?
“任何比赛的目的都是为了歧视。”
“确实有歧视性的规则。一个想要成为法国小姐的1.55米的妹妹不能参赛,因为规定是必须超过1.7米。还有那些有对象的或者结了婚的也不能参加。我个人来讲确实觉得这些规则是有一些歧视的。”
“只是因为她们太丑了无法参赛。”
“女权主义不是女性的自由吗?据我所知,法国小姐都是自愿参赛的,而且往往是出于热情,所以这些女权主义者反对女性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的事实?”
“是的,而且为什么法国小姐选美大赛不对男性和/或自我认同为女性的人开放。纯粹的歧视 - 我几乎无法呼吸了!”
(这波是一个反讽的大动作了属于是)
“来个各种身材的美女大混战吧”
所以,你们怎么看?
别的不说,最后一个我也想看嘻嘻。
相关报道:法国小姐三名落选候选人,却觉得是性别歧视,把主办方告了
跟很多国家一样,法国也有一个全国性的选美大赛,名叫“法国小姐”,下次比赛将在今年12月11日拉开帷幕,在TF1频道转播。
(示意图)
比赛还没开始,就已经在法国掀起了不小的争议:
因为前些日子,有三位参赛候选人在落选之后,把大赛和赛事主办方Endemol Production公司给告了,
她们觉得,这项比赛涉嫌“歧视”。
报道中说,三位候选人都没有公布姓名,
她们在一个叫“敢于做女权主义者”(Osez le feminisme)的团体的帮助下,在巴黎周围的Bobigny地区向劳工法庭提起诉讼。
三位原告表示,大赛对候选人有一系列苛刻的要求,
比如今年的报名申请表上就写着,要求候选人身高不得低于1米7,外貌姣好,是“美丽的象征”,
候选人还必须单身,必须未婚未育。
报名者一旦参赛,要报告自己穿衣服的尺码,之后不能过度发胖或暴瘦,身材不能有较大的变化,
还不能随便改变发型,不许烫爆炸头或接发,
除了耳洞,不得在其他地方穿孔或纹身,更不许抽烟,
如果不遵守规定,候选人会被处以5000欧元的罚款。
而且在之前的比赛中,基于“优雅的价值观”,有几位候选人因为“有悖于道德、公序良俗或比赛精神”而被淘汰。
(示意图)
原告觉得,大赛提出那些关于外貌和个人生活的标准违反了劳工部的规定,涉嫌歧视,所以才决定打官司。
因为法国劳工部有明确规定,禁止公司因性别、性取向、遗传特征、年龄、道德、家庭状况等原因,对员工进行区别对待。
(示意图)
这个案件很快引起了媒体关注,其中有的媒体把原告起诉的理由简单归结为“外貌歧视”。
比如《每日邮报》,文章标题写的是“三名落选的法国小姐想起诉选美比赛,因为他们拿外貌当评选标准。”
《每日电讯报》的文章标题是:“法国小姐选美比赛因凭外貌选择参赛者而被起诉”。
一些网友看了报道,都觉得奇怪,
选美比赛选的就是“美”,没理由因此起诉主办方呀。
选美比赛看的不就是漂不漂亮吗?
天呐!选美选手赢得比赛,居然是因为漂亮!哈哈哈哈快打住吧!
我把环法自行车赛告了,因为他们居然想让我骑自行车参赛,在如今这个世界也太不公平了!
她们来参加选美,是想看看谁最有吸引力,但现在却因为评判标准就是吸引力而感到愤怒????无解了。
网友们说的都是大实话,但他们看到的内容或许并不完整。
仔细看一下就会发现,原告起诉的原因并不单单因为“外貌”。
这次帮三名原告起诉的女权团体“敢于做女权主义者”,专门为女性权益发声,时不时搞搞游行。
他们早就看“法国小姐”大赛不顺眼,所以这次才力挺三位原告。
该团体的负责人Alyssa Ahrabare在推特发帖评论这一案件时,将原因归结为“法国小姐”正在传播阻碍平等的刻板印象。
“比赛规则是一种歧视:婚姻状况、年龄、态度、女性的选择,一切都来自过时的规定。”
“候选人必须单身,遵守‘优雅’的规则,请停止这些性别歧视的规定吧!”
而且不光原告和女权团体,近些年越来越多的人觉得“法国小姐”这类选美比赛已经不合时宜了。
“法国小姐”已经年满100岁,现在还是电视台的收视热门节目,能吸引法国上百万观众,
但一些人认为,直到今天参赛者还得穿比基尼和礼服,一点儿都没变,搞的仍然是“物化女性”那一套。
很明显,这跟现代的主流价值观大相径庭,
这才是原告起诉的原因。
(1969年身穿泳装的“法国小姐”选手)
不过大赛的支持者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很与时俱进了。
对于这次的官司,大赛主办方没有向媒体发表任何评论,
但2002年“法国小姐”冠军、也是现在该组织的负责人Sylvie Tellier辩解称,大赛促进了女性权利。
“你可以一边穿泳装,一边变成女权主义者。”
“我们不会再忍受‘你看起来真漂亮,但请闭嘴’的那种日子。”
(示意图)
原告和支持者各说各的理,这些都不难理解,
除了这个争议点,还有一些网友提出另一个质疑——
是比赛肯定得有规则,规则本身就带有排他性,
不爽可以不来参赛,为啥非等落选了才起诉?
所有的入选条件都带有排他性,这就是它们存在的原因啊。
那是要求,不是歧视,要么你自己搞个新型选美比赛算了。
如果不喜欢这些规则,她们可以参加其他比赛,我烦死那些成天哭唧唧抱怨的人了。
总之,人们对于这个案件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
有人觉得原告提出起诉是勇敢反抗、顺应时代潮流的做法,
也有人觉得纯属多此一举。
不过从法庭判决的角度来讲,目前案件的关键并不在选美本身。
法国劳工部的规定中,指的是“雇主不能歧视员工”,双方必须是雇佣关系。
而现有报道中提到过,原告跟大赛貌似没签雇佣合同。
因此,三位落选的候选人算不算“法国小姐”大赛主办方和转播电视台的员工,是本案现在的关键,
如果法庭判定她们算员工,那这条规定才能适用。
(示意图)
这里有一个以前的案例可以参考。
2013年,曾有一位“法国先生”选手把大赛主办方和电视台告了,双方发生劳务纠纷,关键点就在他算不算大赛和电视台员工。
最后,法庭支持他的意见,认定他算员工。
所以这次候选人起诉“法国小姐”的案件,是有获胜可能性的。
但具体怎么判,还要等法庭的定夺,
吃瓜群众们还是等着看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