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风暴:艰难过审的国剧,终于把这恶魔拍出来了

最近,《扫黑风暴》正在热播。

也把一个「恶魔」的名字,再次送上了热搜——

孙小果 。







《扫黑风暴》的剧情改编自多起真实案例。

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 孙小果案 」。

剧中有这么一段剧情:

女孩 徐英子 为救弟弟,去找黑帮老大 孙兴 求情。

孙兴 先是下药灌酒,再逼着徐英子咬住桌角,然后侵犯了她。






网友们热议:孙兴的原型就是孙小果。

尤其是「咬桌角」这个情节,直接来自于「孙小果案」。

最初还有人吐槽这段剧情太假。

直到有人扒出当年的新闻,徐英子的原型在受害时年仅 17岁 。






在感到震惊之余,又应验了那句话:

现实永远比电视剧更戏剧。

「孙小果案」当年可谓轰动全国。

电视剧仅拍出现实的一小部分,就足以让人气得咬牙切齿 。

如果原原本本拍的话,恐怕 难以过审 。

其犯罪手段之残忍,涉案人员之众多,时间跨度之长。

以及穿插其中的各种荒唐事,堪称史无前例。






孙小果本该在 1998年被处以死刑,却离奇地「 死里逃生 」。

2019年的全国扫黑行动中,再次落网。

直到2020年才被执行死刑。

而且它不只是一个案件,更是一份 时代样本 。

包含了县城的人情世故,官场的层层包庇,人性的极度扭曲,还有错误的教育方式。






今天,鱼叔就试着来完整地复盘整个事件。

在体会司法正义的同时。

也希望能从中得到一些启发:

是谁一次次纵容了孙小果?

我们又该如何避免第二个「孙小果」出现?



01

死刑



孙小果第一次犯罪,发生在 1994年 10月16日。

他和四名同伙,光天化日之下,将两名女生强行拖上车。

然后在郊区的偏僻地方,实施了侵犯。

当时的孙小果还未满18岁,被判处 三年 有期徒刑。







可三年刑期,他一天牢都没有蹲过。

因为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通过各种关系来为孙小果脱罪。

母亲孙鹤予造假病历,谎称孙小果有乙肝,为他办理了保外就医。

这使得孙小果第一次犯罪,竟 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






当时,很多人猜测孙小果的父母是只手遮天的大人物。

其实还真不是。

继父 李桥忠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的副局长。

母亲 孙鹤予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普通民警。






虽说官职不大,但李桥忠特别善于 拉拢关系 。

他之前在云南省边防部队服役过。

所积攒下来的人脉,大多源于那时候的战友。



全身而退的孙小果,在随后几年变得愈发肆无忌惮。

1997年4月到6月期间。

他先后侵犯了四名未成年少女。

其中包括一名 未满14岁 的幼女。

1997年11月,孙小果还在经营的娱乐城内,挟持了两名17岁少女。

对她们进行凌辱和殴打,整个过程持续了近六个小时。



《云南法制报》对此事的报道

也就是我们在《扫黑风暴》中看到的改编桥段。

孙小果手段极尽残忍。

他让女生用嘴咬住大理石的桌板,然后猛踹她的后脑勺。

1998年2月。

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

被一审判决 死刑 并立即执行。







而孙小果的母亲和继父,也因为4年前对孙小果的包庇分别受到了处罚:

孙鹤予被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李桥忠留党察看两年并撤职处分。

原本以为,孙小果被判死刑,整件事就该告一段落了。

万万没想到,这却是另一场 噩梦的开端 。

接下来,孙小果「死里逃生」的经历,才真正叫人大跌眼镜。


02

复活

孙小果没死。

因为他先后又经历了两次改判。

第一次改判 ,发生在1999年。

孙小果被判死刑后,立刻上诉云南省高院。

经过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次的二审改判,起决定性因素的,是其中一位名叫张某的受害女生。

二审认为孙小果强奸张某的事实并不成立。

而且否认了张某遇害时未满14岁的事实。

这也让孙小果躲过了死刑。

可后来的调查表明,二审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均存在错误。






改判之后,孙小果被送进云南省第一监狱。

按法律规定,死刑缓期两年内没有新的犯罪,可以转为无期徒刑。

很快,孙小果又迎来了 第二次改判 。

第二次改判,也是「复活戏」中的「重头戏」。

转折点出现在 2003年 。

没错,那一年孙小果的母亲刑满释放了。

她一出狱,就费尽心思要把儿子从监狱里捞出来。

尽管她已经被开除公职,但李桥忠的仕途又有了起色。

他当上了城管分局局长。

于是两口子就商量,再找关系启动案件再审,争取为儿子减刑。



想要启动再审程序,第一关是 立案 。

李桥忠再次发挥善交际的技能,逐一攻破。

李桥忠打听到,时任云南省高院立案庭的庭长 田波 ,和自己同一个部队服役过。

于是托战友约饭,并向田波行贿10万元。

立案庭庭长田波心里很清楚,「孙小果案」不符合立案的再审条件。

同时他又抱有侥幸,觉得可以卖个人情,至于最终改不改判,反正把难题交给审监庭。



打通立案关,下一关是 审监 关。

审监庭庭长 梁子安 ,成了李桥忠的重点公关对象,也向他行贿了10万元。

没想到,审监庭庭长梁子安也有自己的想法。

他明知这个案子不该改判,但面子上又抹不开。

所以收下钱,传递了这么一个信息:

「这个事情我可能做不了主,建议你们再找一找院领导。」





李桥忠心领神会。

他的下一个目标,所锁定云南省高院院长 赵仕杰 。

李桥忠没有直接找赵院长,而是先找到当时的省长秘书, 袁鹏 。

李桥忠通过一个私人老板结识了袁鹏,向袁鹏行贿3万元。



袁鹏就给赵院长打电话疏通关系。

赵院长接到电话后,把袁鹏的安排默认为是省长的指示。

于是,赵院长找到审监庭庭长梁子安:

「如果有可能的话,就把这个案子动一动。」

领导都放话了,梁子安也就照办了。



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接连打通立案和审判这两关。

终于,孙小果的案件顺利再审。

2007年9月,再审判决:

在所有事实都认定不变的情况下,将刑期降为 有期徒刑20年 。

从死刑到死缓,再到 有期徒刑20年 。



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仍不满足,希望进一步为儿子 减刑 。

又开始打监狱系统的主意。

依旧是通过熟人牵线,请客吃饭,私下行贿。

从此,孙小果在省第一监狱里得到了 超优待遇 。

每个月的考核都是满分。

连续七年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接连获得减刑。



孙小果在省第一监狱一共减刑了三次。

想要继续减刑时,遇到了阻力。

就像前面所说的,在减刑过程中,皆是徇私枉法之人。

让人感到一丝欣慰的是,当中也有正义之士。

有一位名叫 何绍平 的纪委书记。





他在每次的减刑会议中,都持不同意见。

而且态度非常坚决,不应予以减刑,没有商量的余地。

就算领导施压,也绝不改口:

「不是我不同意,是他不符合规定。如果领导认为我说的不对,那把我换了算了。」



可惜的是,在这起案件中,何绍平这样的人物太少。

后来,孙小果从第一监狱被转到第二监狱。

直接绕开了何绍平,在第二监狱继续违规减刑。

不断的减刑操作,让孙小果实际服刑时间缩短至 不足13年 。

2010年4月,孙小果刑满释放,重回社会。



03

再审

出狱后的孙小果,开始进军娱乐行业。

他经营着多家酒吧和夜店。

在这些看似合法的经营下,实则藏污纳垢:

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

做尽违法的勾当。

孙小果成立了一个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 黑社会性质团伙 。



在2013年到2018年期间,孙小果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共有14起。

包括多起在公共场所的暴力犯罪。

2018年7月。

孙小果在KTV门口把一个人打成了二级重伤。

他被逮捕后,熟练地走完一整套流程——

先是通过向局长行贿,将传唤到案的行为违规认定为主动投案;





然后让手下的一名小弟携带枪支从外地来到昆明,孙小果顺势报案,由此被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再给受害者10万元,让他写下了谅解书;

最后买通鉴定人员,让受害者重新去做鉴定,在报告中将「二级重伤」改为「轻伤」。





果然,事情如孙小果所预料的那样,好像无事发生。

他很顺利地取保候审,达成和解。

一如之前的犯罪经历,孙小果再一次全身而退。

但他没想到的是,一场席卷全国的 扫黑风暴 ,即将到来。

2019年3月。

这起KTV伤人案件,引起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高度警觉。

只因为「孙小果」这三个字。

很多当年经手过「孙小果案」的司法人员都感到诧异。

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这个人应该已经死了。



确认是同一个人之后,这个案件的影响力瞬间扩大。

不仅关注案件本身,更关注孙小果当年「死里逃生」的背后,是否有 保护伞 。

一个月后,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云南。

将「孙小果案」列为一号督导案件,高度关注。





这一次的调查,不仅要还司法一个公道, 更承载了民众的期待。

督导组调查的重点,是对孙小果1997年犯下的强奸罪进行再审。

因为这个案件存在太多疑点。

最大的疑点,就是2003年的改判。

其中的核心人物,就是那位名叫 张某 的女生。

根据当年的起诉书,张某被性侵的时间是1997年的 6月17日 。





而张某的生日是在当年的 6月28日 。

所以根据起诉书,她遇害时确实未满14岁。

但后来的判决书中,却更改了写法:

张某被性侵的时间是「 6月底至7月初的一日 」。

正好跨过了张某的生日,6月28日。

起诉书和判决书,到底哪个时间是准确的?

由于受害者张某已经离世,督导组只能根据当年的笔录,来寻找蛛丝马迹。

张某曾说过:

「遭到侵害的时间在期末考试左右。」



另一名在现场的孙小果的小弟说过:

「事发的第二天,我也赶回学校去考试。」

另外一名小弟也提到了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回家时雨下得特别大,特地套了鞋套之后才回家。」





仅根据这些线索,能否锁定一个具体的日期呢?

检查人员来到当年张某就读的学校,找到了她的成绩单。

成绩统计的时间是1997年 6月23日 。

可以认定,张某被性侵的时间应该在6月28日生日之前。



为了进一步验证,检查人员又前往昆明市气象局调取了1997年6月份到7月份的降雨量统计情况。

非常巧合的是,整个昆明市在6月28日以后就完全没有降雨。

反倒是之前的降雨很频繁,其中6月17日有大雨,6月18日有中雨。





以上这些线索,都证明了6月17日的日期是合理的。

而判决书中所说的那个时间段,没有任何证据能够佐证。

所以认定,当年的受害者是一名 未满14周岁的幼女 。

在场的目击者和证人可以作证:

孙小果想要强奸她,但因为张某强烈反抗而没有得逞。

所以,改判时的判决书,两大重大错误也就此凸显:

一是没有认定这名受害者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

二是没有认定为强奸罪。



以这两个错误为突破口,循着再审的流程,督导组逐一对照当年涉及此事的负责人。

果然发现有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的行为。

最终,近500名警力,前后调查了9个月的时间。

2019年12月23日。

云南省高院对孙小果在1997年犯下的数起强奸罪,进行了再审。

终审判决,处以孙小果死刑。



并对19名涉「孙小果案」的公职人员,分别处以2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这场跨越二十余年的重大犯罪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04

反思

虽然「孙小果案」已经过去。

但通过审视这件事,我们也能够从中获得一些启示。

第一,就是 对原则的坚守 。

在「孙小果案」中,有一个值得被记住的名字,何绍平。





他在本案中,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只有何绍平一个人是穿着西装,面带微笑。

因为只有他是绝对清白,绝对无罪的。

其他的涉案官员,在接受采访时无不锒铛入狱。





在后来的调查中我们得知:

「当年中间只要有一个人,是严格执法的,孙小果的事情就走不下去。」

每一个人都松一个小口子,最后就会撕开一个大口子。

这种看似偶然的结果,背后 实则是必然 。

它深刻反映了那个时代社会风气的积弊——

人情社会,潜规则先行,一路开绿灯。



如果在「孙小果案」中,有第二个何绍平出现。

很可能结果就会完全不同。

第二个重要启示,那就是 父母的教育 。

「孙小果案」里存在这样一种病态的家庭关系:

一个从小在暴力环境中长大的的孩子;

一个对儿子怀有严重愧疚感,千方百计想要弥补他的母亲;

以及一个善于拉帮结派,善于玩弄人际关系,并且将其视为立身之本的继父。





在孙小果一再犯罪的过程中,其母亲孙鹤予的做法也令人不齿。

无底线的纵容和溺爱 ,让孙小果从小就有恃无恐。

面对儿子的犯罪行为,没有及时纠偏。

反而是动用非法手段去包庇他。

导致的结果就是接二连三,更为恶劣的罪行。

1997年,在孙小果犯下强奸罪后,她怪罪的是报纸的报道容易激起民愤。



她的态度中,从始至终看不到任何悔过和反思。

也没有表现出对受害者一丝的愧疚。

哪怕是最终儿子被判处死刑,她的想法也是自己做得还不够好:

「如果儿子知道老妈没有这个能力,可能胆子会小一些,会不会这样?」

言外之意似乎在说,为什么没能尽全力保住犯罪的儿子呢?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要讲究边界和方法的。

不加控制的爱与恨,都有可能毁了一个人。

第三个启示,或许能再次告诉我们,如何把握好 舆论的力量 。

「孙小果案」发生在了一个信息传播还相对闭塞的时代。

民众接受信息的来源只有报纸。

缺少了舆论的监督,所以一旦在内部打通关系网,就有可能脱身。

好在2019年的时候,「孙小果案」进行了再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件事在网络上的发酵,让千万双眼睛都在盯着。

不会有人再帮他脱罪,帮他减刑,帮他改判。

孙小果不可能再轻易逃脱了。

它告诉我们,发声是有用的。

「孙小果案」结束了。

避免类似孙小果的事件再次上演,需要的是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共同监督和参与。

我们唯一的希望是:

千万不要再有第二个「孙小果」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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