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David Aldridge是NBA最资深的内幕记者之一。在乔丹纪录片《最后之舞》中,他也作为那个时代的“见证者”接受了摄制团队的访问。而在他最近一篇专栏中,也感慨了NBA那一去不复返的狂野与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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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认我当时喝了好几杯。但我没断片,还是清醒的,如果你明白我意思的话。
那是在1997年总决赛刚结束的时候。现在回想起细节已经挺费劲的了。不管怎样,公牛又拿了总冠军,7年来的第5冠。那时候球队还没有像现在一样防媒体如防贼。我们都知道公牛在芝加哥市中心什么地方开庆祝派对,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而且压根无所谓。
派对大约在凌晨两三点钟才开始,所有教练和球员基本都来了。乔丹待了一会儿。菲尔-杰克逊也在。还有斯科蒂。他们一般都在更私密的包厢里庆祝,这可以理解,毕竟是巨星。
最后,来了丹尼斯-罗德曼。
他之前就已经跟好哥们艾迪-维德尔嗨起来了。维德尔是乐队Pearl Jam的主唱兼吉他手,G6还到联合中心现场给公牛助威。为了保留一点仅存的秩序,公牛派对是在俱乐部二楼办的,一楼则挤满了芝加哥的牛鬼蛇神。我们媒体也在二楼,但还是很注意给球队一些空间。他们都在场子的一头,喝酒说笑没什么了不得的场面。
等到了凌晨4点的时候,我还记得自己跑去跟皮蓬当时的经纪人吉米-塞克斯顿聊天。后者现在的代理客户都是大学橄榄球的精英教练。而当时我余光瞥见罗德曼往阳台方向走去,楼下正是几百个狂舞的牛鬼蛇神。
随后,罗德曼爬上了阳台栏杆。
随后,他从阳台上跳了下去。
这时候我先是问自己,是不是喝太多眼花了?刚才的事情是幻觉吧?
“丹尼斯……刚才从阳台跳下去了?”我问。
是的,他真的跳了。
原来,是楼下的粉丝说想跟罗德曼一起嗨,想请他喝酒还有别的什么,于是罗德曼选择不走楼梯。
我跟你们讲,那时候可真跟现在不一样。而丹尼斯-罗德曼也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家伙。
我在《最后之舞》第三集里说的话是真的——罗德曼是我报道NBA三十多年来见过的最强的跟球防守者(on-ball defender)。
皮蓬、迈克尔-库珀、艾尔文-罗伯特森、本-华莱士、慈世平——他们都是非常厉害的防守者。但没有人,没有任何人能像罗德曼那样锁死一个对手。他防过魔术师,防过伯德,防过乔丹,防过卡尔-马龙、贾巴尔和尤因。而且他还不是偶尔防一下,或是换防的时候才对位一下,他是在很多个回合里专门针对他们。
除此之外他还会跳阳台,在赛季中去拉斯维加斯玩消失,在马刺效力的短暂时光里完全无视波波维奇的任何话。
罗德曼自己在纪录片第三集里也说:“我就是对手无法摆脱掉的皮疹。”而未被他说出口的真相还有更多。
罗德曼可以说是一条分界线,将NBA从他全盛时期是怎样打球的,与之后是怎样的打球的,现在又是怎样打球的划得泾渭分明。
他就在其中,他的推搡、挤压、斗殴,伴随着他不可思议的连续第二跳、第三跳和第四跳,和他与生俱来的能力——特别是在生涯早期,他能打垮任何想要把球带到指定地点的人。
当他作为球员开始成熟,活塞几乎战无不胜。
而当他在1996年来到公牛取代了霍里斯-格兰特的位置,他也帮助乔丹重塑了神的传奇。他在公牛的防守特点与在活塞时大不相同。即便在那时候,NBA已经非常渴望减少球场冲突了,他们急于摆脱“乔丹法则”——即不管乔丹什么时候突破禁区,都将他暴力击倒。
但另一方面,他又是那个时代的NBA球员中第一位特别适应当今NBA的人。
他全身是纹身,在NBA,除了艾弗森之外这么做的球员可不多。他会把头发染成多种显眼的颜色。他跟麦当娜和卡门约会。不管在哪,他都尽情派对。
如今的球员在社交媒体上多多少少都有点自恋,这不是批评,但罗德曼的确会很适应的。
再说,罗德曼作为球员是真的很强。
你能想象他开个Instagram账户、天天在Twitter刷屏的样子吗?
他就是乔丹的反面,乔丹也很强,他无时无刻不控制着自己的形象,永远只让一小部分人真正进入他的世界,穿着永远无可挑剔,拆了不少球队的家还总能准备好一套说辞。
1989年5月8日,当乔丹在克雷格-埃洛头上命中“The Shot”淘汰骑士、晋级次轮的几小时后,在俄亥俄州的我曾这样为《华盛顿时报》写篇报道,名叫《关于迈克尔-乔丹这个人》。那是乔丹从“联盟最强球员”进化到“能带队夺冠”的开始。
通过《最后之舞》,你们都知道他巅峰期在场上是什么样子。或许你们对此早就心知肚明。
但我也希望你们明白,为什么我们这些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会如此热爱它。
还是因为憎恨。
那种恨意是如此发自内心,如此的原始。不是作秀,比赛结束后也没人忘记。
乔丹憎恨活塞,活塞憎恨乔丹。活塞还憎恨凯尔特人,而凯尔特人则跟湖人互相憎恨。菲尔-杰克逊在纪录片中就回忆道,他以前在波多黎各联赛执教的时候,甚至遇上过一个因为憎恨而朝裁判开枪的镇长,而他自己在NBA最受不了杰夫-范甘迪,两人的过节是真的。
小范当年对禅师是睚眦必报,一度嘲讽他是“三角大酋长”。体型巨大的禅师则指出,范甘迪小矮子在场上拉架球员的样子很好笑:“教练就不应该上场,但小矮子们总能跑上去,因为裁判看不见他们。”
这才是我的NBA!
乔丹在纪录片第四集里也说:“(活塞)的恨意延续到了今天。”天啊,这简直就是我的药。
乔丹和伊塞亚-托马斯的血海深仇从1985年全明星赛就开始了,这段宿仇经历了他们所代表的两支东部最强队伍为了争夺总决赛席位的无数血战,一直到托马斯未能入选1992年奥运梦之队达到高潮——他的落选就算不是乔丹强制的,肯定也是得到了乔丹支持的。
我可以很明确地讲,托马斯认定NBA更喜欢打球花哨的乔丹,而不是活塞夺取两连冠的残暴打法。(他也认为“坏孩子军团”这种说法就来自NBA的炒作,一边踩活塞罚款和驱逐球员,一边靠他们盈利。托马斯的很多直觉都是对的。)
当年HBO为伯德和魔术师争霸所制作的纪录片里,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伯德听说魔术师在1984年的波士顿花园输掉总决赛G7后有多么愤怒。
伯德当时冷笑了一声。距离那场比赛已经过了25年他还在冷笑!
“我希望他痛苦。”伯德说,“我想让他感到生不如死的痛苦。他在那场比赛的关键时刻出现一些失误,没人比我更开心了。不只有赢球会让我开心,知道对手生不如死我更开心。我知道他生不如死。”
现在的NBA已经不是这样了。我不是嫌弃如今球员的意思。只不过如今球员之间确实不可能再出现那样的反感情绪了。
比赛完全不一样了,规则也是。80年代和80年代的激烈对抗基本全消失了。那时候,打架很常见。这让比赛更激烈了。我跟随报道子弹队五年时间,见过主帅韦斯-昂赛尔德撂倒步行者主帅迪克-范思哲的样子,除此之外,他还曾经把比尔-兰比尔掀翻在技术台底下。
现在的比赛也很好。传球、投篮都更好看了,出色的得分手越来越多。而且,自由市场让旧时代的恩怨几乎不可能再重演。没有谁还连续13年为一支球队效力了,只有球员年复一年待在同一支球队的时候才会累积恩怨。比如魔术师一直是个湖人,伯德一直是个凯尔特人,乔丹一直在公牛,托马斯一直在活塞,好像永远都在。
而今天,强大的球员都会换队,不仅要去更能挣钱的地方(毕竟在哪里钱都多),更要去他们想去的地方。大部分时候,这是好的转变。球员自主了,可以决定自己去哪队效力,和谁做队友,这生意理应如此。他们是秀的主角,他们才是明星。
史蒂夫-科尔执教、水花兄弟领衔的勇士已经证明,在保持超强竞争力的同时,你也可以做到不去羞辱对手。他们投无数三分球,还保持着微笑。他们真的很友好,我这不是反讽。
但也别搞错一件事。如果迈克尔-乔丹在今天的规则下打球,没有手部防守、没有从后袭来的暗肘、没有禁区里的围剿,你们觉得会没有对手恨他入骨吗?
天了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