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大模型技术负责人被挖,竞业官司败诉要赔多少钱

根据媒体报道,阿里通义已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将起诉前员工周畅违反竞业协议。不过,阿里能不能打赢劳动仲裁和后续可能的官司,打赢官司之后,周畅要赔多少钱,现在还是个未知数,不过,我们可以参考下之前互联网大厂竞业官司的案例,来做一个分析和预测。

笔者查阅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多个互联网大厂员工跳槽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选出了几件有代表意义的案件,来做个简单分析。


1、阿里起诉盖坤违反竞业协议加入快手一案



盖坤,中国最好的搜广推算法大神之一,清华大学本硕博,2011年以第一批“阿里星”的身份加入阿里,一直在阿里妈妈做广告算法。2020年,盖坤从阿里妈妈离职后,化名于越加入快手,担任快手社区科学线负责人。目前是快手高级副总裁、经管委成员,社区科学线和主站业务负责人。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2022年的一审判决书,2017年7月18日,原告阿里与被告盖坤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7月18日至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认可的终止情形时止,工作岗位为资深算法专家(P9),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被告离职后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020年9月2日,盖坤以个人原因辞职。阿里向盖坤出具《离职报告》和《离职后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告知函》,约定竞业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百度、腾讯、京东、拼多多、美团、字节跳动、快手、华为、旷视、商汤、依图、云从;约定竞业限制期限自2020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2日止, 竞业补偿金为每月人民币47500元(月薪base50%);如被告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则应当全额退还原告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并支付离职前12个月年度总收入的两倍的违约金(判决书显示为税前2076816.87元,但阿里P10的年薪应该远不止这个数字,可能不包含股票,更何况2020年是阿里股票的高点,因为阿里员工离职后,股票可以选择带走而不是出售)。同日,被告签收该文件,同意并承诺严格遵守竞业限制义务各项约定。

此后,阿里向盖坤支付了2020年9月到2021年3月之间每月47500元的竞业补偿金。在庭审中,阿里提交了多份盖坤本人和车辆在出入或者停放在快手办公区的证据。据此,阿里提出申请:1、被告向原告返还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竞业限制补偿金3325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4207832元。

被告认为,原告出具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对被告没有约束力:原告公司利用劳动者对其的依附及弱势地位,向其出示格式文本,要求其签订竞业限制,这并不是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无效;原告阿里和快手公司一个是电商,一个是短视频,两者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显著过高,应当降低;被告没给原告造成任何损失等理由。

不过,由于被告不能证明原告提出的证据是虚假的,且未提交反证,法院对原告提交证据真实性予以采信。

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此前劳动仲裁的结果,法院最终判定: 盖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阿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2076816.87元,驳回原告阿里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中,盖坤除了退回6个月的竞业补偿金332500元外,还赔偿了相当于离职前12个月收入的违约金,共计2409316.87元。当然,这点违约金对一个大厂的高级副总裁级别的高管来说,确实是毛毛雨了。


2、百度起诉康泽宇违法竞业协议加入字节一案



康泽宇,出生于1985年,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曾任百度网页搜索部核心技术研发工程师(根据百度早期员工的晋升速度,离职前的职级可能是T8)。2017年,康泽宇加入字节跳动,曾带领团队从0到1,在印度推出了领先的社交媒体平台Helo。2020年6月,任抖音电商总裁。







根据2019年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康泽宇于2010年7月14日入职百度,2016年12月31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2月28日,康泽宇因个人原因与百度解除劳动合同,百度于当日向康泽宇送达《保密、竞业限制义务告知书》,约定竞业期限为一年,即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2月27日。此期间百度按月支付32090元/每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期间不得加入与百度和/或其关联公司从事竞争业务的经营组织,包含今日头条、字节跳动及其附属和关联公司。

此后,百度通过快递单号及公证书、工商信息、今日头条官网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微信朋友圈记录及其他视频文字资料证明康泽宇加入今日头条。

此前,双方曾在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京劳人仲字[2018]第60号裁决书,裁决:1、康泽宇向百度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56219.58元;2、康泽宇向百度在线公司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赔偿金778425元;3、康泽宇继续履行对百度在线公司之竞业限制义务至竞业限制期满;4、驳回百度在线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百度在线公司与康泽宇均不服,于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百度在线公司起诉在先。

百度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康泽宇向百度在线公司返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85080元(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2月27日,32090元/月×12个月);2、康泽宇向百度在线公司支付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人民币1155240元(32090元/月×12个月×300%);3、本案诉讼费用由康泽宇负担。

法院一审认为:对百度所持的2017年5月5日之后康泽宇仍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主张不予采信,对违约金数额约定确存在过高现象,应予以酌减。据此判决:一、康泽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百度返还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5日期间竞业限制补偿金57859.94元;二、康泽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百度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770160元(相当于24个月的竞业补偿金);三、康泽宇无需继续履行对百度的竞业限制义务;四、驳回百度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康泽宇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合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除了这两个最有名的案件之外,根据2019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京01民终4177号】,百度起诉李成刚(清华机械工程本硕,豆包大语言模型预训练方向负责人,职级可能是4-1或者4-2,前百度网页搜索部资深研发工程师)违反竞业协议一案,李成刚应当向百度返还业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195660元,并向百度在线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635520元,共计831180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京01民终2860号】,百度起诉王巍巍(南京大学本硕,曾任阿里达摩院首席架构师、百度智能客服总经理,目前已从阿里离职创业)违法竞业协议加入阿里一案,由于百度提交的王巍巍曾刷卡进入阿里办公区的视频证据不足以证明他在阿里工作,并且王巍巍社保缴纳公司为第三方社保平台,并非阿里或关联公司,最终,法院认定:对百度公司依据劳动合同约定,要求王巍巍返还补偿金、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的主张,不予支持。

根据此前的几个案例,我们可以大致判断:阿里起诉周畅违反竞业协议加入字节一案,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如果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会走正式起诉程序,如果双方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甚至可能需要二审。

阿里方的诉求一般是:1、返还从周畅离职到仲裁前这几个月的竞业补偿金;2、相当于周畅离职前12个月年收入2倍的违约金。

但就算法庭采纳了阿里提交的证据,也会根据情况酌情判决,一般的判决是:1、返还竞业补偿金;2、赔偿为离职前年收入一倍的违约金。

所以,根据周畅的职级(2023年新晋升P9)和收入(总包200万+,但现金估计是150万左右),如果周畅被认定加入字节跳动,输掉了官司,他要赔偿的金额可能是20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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