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代自主品牌“一哥”,和现如今新能源汽车王者,终于打起来了。
2023年5月25日上午10点40分,长城汽车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份《声明》,称其在4月11日就比亚迪秦PLUS DM-i、宋PLUS DM-i上由于采用了常压油箱,有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嫌疑,向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
对于为何在举报一个多月后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长城汽车没有进行具体说明,只是表示“在密切关注该案的立案及处理进展”。
而在两个小时后,比亚迪汽车在其微博官方账号针锋相对地发布了一篇《声明》,称长城汽车向中汽中心送检比亚迪汽车的行为,无论是操作流程还是车辆状态,都不符合国标要求,不能作为依据。同时比亚迪汽车还表示,该公司的插混技术“积累深厚,不像同行看上去那么简单。”
尽管双方已然剑拔弩张,但很多旁观者依旧一头雾水:双方争议的核心——高压油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何长城汽车要在这个时间点,和比亚迪彻底“翻脸”?
高压油箱,插混车的标配?
应该说,比亚迪和长城争论的问题,首先是个技术问题。准确来说,是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国六b排放标准下,涉及整车蒸发排放污染物的问题。
一般来说,汽车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尾气排放、加油排放和蒸发排放。
其中尾气排放我们最熟悉,各国政府也对此约束最为严格。这指的是发动机做功后产生的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PM等有害气体。
加油排放和蒸发排放,则是聚焦于汽油这一极易挥发的燃料暴露在空气中产生的燃油蒸汽问题。由于汽油蒸汽不仅会引发环境污染,更会对人体的神经、呼吸系统产生危害,引发中毒,因此我国主管部门在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法规(也就是国6标准)中对此进行了严格限制。
不过在过去,汽油在整车范围中的蒸发相比较尾气排放并不是啥突出问题,传统燃油车对于油箱中燃油的蒸发问题早就有了成熟的解决方案。油箱上装配有燃油蒸汽阀,蒸汽阀到发动机的油路之间设置有炭罐。当车辆因为长期静置导致燃油蒸发为气态后,燃油蒸汽就会从阀口释放出来,吸附到炭罐内。当车辆发动机启动时,油箱向发动机供油的同时,燃油自然会将炭罐中的燃油蒸汽残余一齐输入到发动机中,驱动车辆行驶。
但在可以充电,且可以长期依靠电力行驶而不怎么需要启动发动机的PHEV车型上,事情显然发生了变化。由于在行驶过程中发动机运行时间短,油箱冲洗炭罐的机会相对少的多。这会造成炭罐内的油气无法得到及时充分的冲洗,进而增加油气从炭罐大气口溢出的风险,最终导致车辆蒸发以及加油排放问题的恶化。
因此为了应对严格的国六蒸发及加油排放要求,PHEV车型目前普遍设计为整体仅控制加油排放炭罐系统。也就是说,通向发动机的炭罐就不放了,只放置加油管道的炭罐。这就要求,其他工况产生的油气需要储存到油箱或者排放到发动机里。
炭罐少了,为了收集行驶过程中油箱内挥发的油气,这就需要PHEV车型采用更耐压的高压油箱。这类油箱一般可以承受35~40kPa的蒸汽压力,比普通常压油箱的4~7kPa要高得多,这就要求整车厂采用更轻材质的金属或合成材料取代现有的油箱。与此同时,高压油箱系统也对其周围的部件,例如加油盖、加油管路、蒸发管路等等提出了更高的耐压要求。
在新的高压油箱系统中,油箱隔离阀(Fuel Tank Isolation Valve,简称“FTIV阀”)就成为了关键零部件。通常情况下,FTIV阀处于关闭状态,以便让高压油箱处于密闭空间状态。但当车辆遇到加油时,处于高压状态下的车辆油箱如果不经过泄压处理,有发生燃油反喷四溅造成险情的风险。因此在这类工况下,供应商们就设置了FTIV阀的打开流程,以便保证车辆能够安全加油。
当前,例如宝马5系PHEV、理想全系车型都采用了高压油箱系统。在这些车打开加油盖前,车主大多需要持续按压或等待1.5~3秒的时间,等车辆油箱恢复常压。当然,这个过程很短,除了车主之外的人对此基本没有感知。
显然在长城汽车眼中,稳坐新能源汽车销冠宝座的比亚迪,并没有在其最畅销秦和宋插混车型上采用高压油箱,其整车蒸发排放水平显然会违反国六法规要求。一旦该举报属实,那么中国汽车市场今年以来最畅销的轿车和SUV,将存在召回的可能,比亚迪也将面临巨额罚款。
但是,比亚迪对此好像也没那么慌。
比亚迪的专利,和着急的长城
在比亚迪的《声明》中,该公司提到:“该公司的插混技术“积累深厚,不像同行看上去那么简单。”而在具体到本次风波中的油箱层面,该公司确实有积累。
根据一份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中,该公司提出了一项由油箱、供液装置和储液袋构成的油箱系统。根据介绍,这套系统能够将高温挥发后的燃油蒸汽冷却为液态,最终掉落回油箱内。在这其中,车辆无需使用高压油箱,系统得到了简化。
在发明专利的”技术背景“部分,比亚迪明确提出,该项专利的目的就是避免设置高压油箱而带来的成本增加。
坦率来说,这也符合笔者和外界对于比亚迪热衷于”垂直整合“的印象。毕竟新能源汽车上的新型零部件太多,如果车企选择向传统汽车研发和生产模式那样,直接向供应商采购现成方案,势必需要为后者高昂的研发成本买单。相比之下,自研不仅有利于降低成本,还能够基于自身需求量身定制方案,并保障自己的优先供应权。
当然,比亚迪的这套尤其管理系统专利是否已经在其现有车型上搭载,具体的使用效果,以及其是否满足了国六排放标准,当然还需要相关机构和部门的认定。但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长城汽车需要更明确、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比亚迪确实违反了主管部门对于汽车排放的要求。
不过,目前双方的争议还处于法律框架内,长城汽车在自家的《声明》最后也明确,“在密切关注该案的立案及处理进展”。因此,主管部门是否会基于长城方面提供的证据正式对比亚迪进行立案调查,我们还需耐心等待。但在笔者看来,长城汽车选择今天进行此番做法实在值得玩味,尤其是这次风波发生的时间节点。
在5月25日下午3点,长城汽车发布《声明》的四个多小时后,比亚迪发布了宋Pro DM-i的冠军版。这款车在定位和配置上,基本上算是和长城日前发布的哈弗枭龙、枭龙MAX撞了个满怀。
相比较售价区间更低(13.97~15.67万元)的枭龙,宋Pro DM-i冠军版的尺寸更大,纯电续航更长;和更高配的枭龙MAX(指导价15.97~17.97万元)相比,宋Pro尽管尺寸稍逊且没有四驱系统,但纯电续航稍长且整体售价更低。更不用说在在新能源汽车这个赛道上,销冠比亚迪和长城相比,拥有更强的消费者认同感。
显然,比亚迪的新车,让长城寄予厚望的枭龙系列车型,相当难受。而更有意思的,是长城汽车近期来的一系列对外表态。在5月15日的哈弗品牌之夜活动上,长城汽车的高管在产品发布前花费了不少时间,阐述了他们对当前中国汽车市场的看法。该公司表示,”一些品牌在竞争中,赢了销量,输了底线,毁了行业品牌,我们绝不答应。“
图注:放在一个较长的时间维度来看,一家企业很难同时实现这三点。
而在今年3月10日的长城汽车新能源干货大会上,该公司又一次不是因为产品,而是因为演讲PPT再次出圈。在活动中,长城方面宣布悬赏1000万元打击水军。相比之下,应当作为这次发布会主角的Hi4混动系统,反而在社交网络上没有这1000万元的通缉令传播得广。
显然,相比较在营销和对主管部门举报竞争对手,长城汽车还是得在产品、服务等层面,做更多的工作。
比如,起码把自己的新能源汽车销量,超过蔚来。
相关报道:长城汽车为啥对比亚迪急眼了?
“车企之间相互举报,还是第一次听说,挺罕见的。”一位资深汽车从业人员对记者发出感叹。
5月25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601633. SH)发布声明称,4月11日,其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举报材料,就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01211.HK,002594.SZ)旗下“秦PLUS DM-i、宋PLUS DM-i”两款车型采用常压油箱,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举报。
随后,比亚迪紧急发布了一则声明,表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保留法务诉讼的权力。比亚迪认为上述检测报告无效,强调其产品及相关检测符合国家标准。欢迎有关部门随时过来调查、取证和检测。文中,比亚迪采用了多个感叹句,同时提到公司“在插混技术上有二十多年的积累和迭代,不像有些同行想得那么简单!”
对此,《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联系长城汽车和比亚迪方面。
长城汽车回应称:“以声明信息为准,公司正在密切关注立案及处理进展。”
比亚迪方面表示,以官方声明为准。
受举报事件影响,5月25日截至收盘,长城汽车股价下跌6.17%,比亚迪A股下跌2.41%。
举报背后的销量压力
5月23日,“比亚迪汽车”微信公号发布了“宋Pro DM-i冠军版”上市倒计时2天的宣传资料。
广告中,比亚迪称该款车型为“宋家族新青年”。没想到,“新青年”上市首日,迎来的却是同行的一则举报。
实际上,长城汽车对于同行的点名也并非首次。
记者通过查阅公开资料发现,长城汽车曾因“黑公关”等问题点名过吉利、长安等汽车制造商,但涉及到产品问题的举报,尚属首次。
“这次举报内容在行业内确实罕见,这或许与双方的汽车销量有关?”上述汽车从业人员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全年销量为186.35万辆,同比大增208.64%,超越特斯拉,卫冕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冠。
同期,长城汽车全年销量为106.17万辆,同比减少17.12%。
今年前4个月,长城汽车累计销量31.31万辆,同比下降7.18%,其中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4.27万辆。同期,比亚迪销量约为76.24万辆,同比增长94.30%。
专家:是否存在问题应由有关部门检测
此次,长城汽车举报内容是否可靠,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根据长城汽车声明中对比亚迪两款车型的举报内容,汽车分析师贾新光从技术角度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表示,油箱应当使用负压,“打开油箱盖的时候经常会有进气声”。油箱在工作时和停止时,都会有燃油蒸发,造成空气污染,一般使用碳罐吸收,回收罐上有一个真空软管,确保汽油蒸汽不会挥发到空气。
贾新光进一步表示,而所谓常压油箱,可能是指装置故障导致的真空破坏,常压的油箱蒸汽容易溢出。如果有碳罐,就说明比亚迪的车是通过检测的,没有负压是装置故障,需要修理。如果装置故障发生率很高,需要召回,或改进设计。如果没有碳罐,就是没有吸收污染物的装置,也拿不到生产许可证。
贾新光补充道,插电混动车型如果长时间只用插座充电,不用发动机充电,发动机不常用,油箱内长时间会积压一定量的燃油蒸汽,这样的话,即使没有故障,打开油箱盖的瞬间也会有很多燃料蒸汽释放,但这并不能判定这种情况就存在问题。而是应严谨按照检测办法,在发动机工作一段时间后,或是静置一天后,测定油箱里的蒸汽浓度。
贾星光强调,燃油的蒸发检测要按国家有关标准,由指定机构进行,长城的检测只能作为参考信息,最终还要由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来确定。
律师:如情况不实或涉嫌不正当竞争
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景峰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表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规定,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
排放危害具体包括三种情形:1. 由于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2. 由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3. 由于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
如果长城汽车声明中的两款车型存在上述情形,将可能面临召回的后果。
按魏景峰分析,如果长城汽车举报情况属实,比亚迪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也未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知要求实施召回,或者经认定确认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书面责令机动车生产者实施召回。
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或者收到责令召回通知书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存在排放危害的机动车。机动车生产者依照上述规定实施机动车排放召回的,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但魏景峰同时指出,由于长城汽车和比亚迪汽车同属于汽车行业,如果举报不属实,长城汽车可能涉及到不正当竞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如果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营者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民法典》也对上述侵权有具体的类似规定。
延伸阅读:长城汽车为何举报比亚迪?谁来认定常压油箱是否合规?
长城汽车一纸声明举报比亚迪(601633.SH),比亚迪(002594.SZ)两小时后光速回应,让“常压油箱”“蒸发污染排放”等这些日常难接触的词汇不断刷屏,孰是孰非仍未有定论。
5月25日上午,长城汽车发布声明称已于4月11日,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举报材料,就比亚迪秦 PLUS DM-i、宋 PLUS DM-i采用常压油箱,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举报。长城汽车的诉求是予以立案。
午间,比亚迪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回应声明。主要表明了三点:一是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质疑长城汽车检测程序不规范,“应由第三方抽样、保管及送检,并要求完成3000公里磨合后测试”。根据双方声明,检测车辆由长城汽车自行购买,随后送去第三方机构检测。
长城汽车和比亚迪的各自声明
长城汽车在声明中提到的车型秦 PLUS DM-i、宋 PLUS DM-i,涉及两个背景。
一是比亚迪秦和宋系列车型一直是新能源轿车和SUV市场的热销车型。乘联会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4月,比亚迪秦的零售销量为13.06万辆,比亚迪宋为17.44万辆,分别为新能源轿车和SUV榜单的销量冠军。而在燃油车时代,长城汽车的哈弗H6曾长期在SUV榜单前列。
二是声明发布这天(5月25日)下午3时,是比亚迪宋Pro DM-i冠军版的发布会。此前,比亚迪已经发布了汉、秦等多个车型的冠军版,冠军版的起售价格相对更低。
双方声明发出后,不少网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行业内卷,这样斗一斗未必不是好事。在长城汽车发布声明的微博下,评论区点赞数第一的评论是:”正面硬刚,整顿行业乱象!”。
而在一个近五百人的比亚迪车主群,《财经》发现,有车主表示“长城举报比亚迪,从一个侧面说明了长城现在的日子真不好过,所以才近乎疯狂,拼死一搏。”比亚迪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则在微博表示,“吹灭别人的灯,并不会让自己更加光明。阻挡别人的路,也不会让自己行得更远。”
结合双方的声明看,我们有许多问题要追问:常压油箱是什么?污染是怎么发生的?插混车型一般都用什么油箱?长城汽车此举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
常压油箱是什么?污染是怎么发生的?
“燃油车一般会装载常压油箱,高压油箱只会用在插混(PHEV)车型上。”某车企人士向《财经》解释道。
常压油箱和高压油箱主要有几方面不同,一是字面意思的,油箱承压范围不同;二是成本不同,“高压油箱是特殊树脂材料一次成型而来,工艺复杂成本高。”另一位合资车企人士向《财经》表示,由于每家车企使用的产品不同,高压油箱和常压油箱价格差在百元至千元之间。
普通油箱和高压油箱对比
插混车型用高压油箱,和其工作原理有关。“因为插混车型很多时候用电驱动,油箱可能长时间都用不到,会导致碳罐的冲洗机会要比常规的燃油车少很多。这个时候如果用常压油箱的话,可能会产生蒸发物泄漏,就造成了污染。但如果用高压油箱,密封性更好,会把这些蒸发物全部封在里面,这就不会造成污染。”
长城汽车在声明中提到的“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和我们常说的尾气排放不同。尾气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蒸发排放是指存储在燃油系统的燃油,工作后通过渗透和蒸发的方式排放到大气中;以及汽车其他塑料件、橡胶件等材料的碳氢排放。
“如果是为了节省成本,使用了常压油箱,从而造成排放不合规,那真是抠门抠到家了。”上述车企人士表示,一般情况下,插混车型都使用高压油箱。
在比亚迪的回应声明中,并未对“常压油箱”这一问题回应,仅对检测结果予以否认。《财经》就此向比亚迪方面求证,截至目前未获回复。
昔日互换商标的友商,现在“不正当竞争”?
比亚迪声明在声明中提到,“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那么长城汽车此举是否算不正当竞争呢?
“举报是没有门槛的,同行之间发现有违法行为,可以举报,跟竞争行为无关。”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长久向《财经》表示。
如果举报不实,最终结果的处理也分善意和恶意。“如果是善意举报,出于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就算举报不实,也不会有责任。如果是恶意举报(比如用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的方式),不仅是不正当竞争,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刘长久说道。
“我不理解,之前这两家企业还在相赠商标,怎么今天看起来火药味十足了?”一位业内人士感慨道。这说的是比亚迪“魏”和长城汽车的“登陆舰”商标相互转让的事。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公告显示,2021年9月,比亚迪将商标“魏”转让给长城汽车。这和长城汽车的“WEY”(魏牌)品牌有关。WEY是长城汽车的高端品牌,诞生于2016年。商标转让事件发生两个月后的2021年11月,时任长城汽车魏牌负责人的李瑞峰(现为长城汽车首席增长官)在魏牌的一场发布会后表示,“魏”牌商标是无偿的永久转让,商标转让事件说明“天下车企一家亲。”
2022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发布商标转让/转移公告显示,长城汽车将此前注册的“登陆舰”商标无偿转让予比亚迪。
目前,长城与比亚迪之间的是非曲直还有待理清。但今天的资本市场却似乎并不看好这两大自主品牌之间的纷争。截至今日收盘,长城汽车和比亚迪股价分别报收24.8元和255.6元人民币,下跌6.17%和2.41%。
相关评论:长城举报比亚迪,不是小好是大好
今天出了一个商业举报,立华我要讲一句,这很好。好得很。
这样的举报,要越来越多。越多,就越好。
立华我有一次跟着老领导,出了一趟公差。
接待我个人的,是一个外国商务系统的同事,言语之间,说起两国的商务。那个同事颇有话说。刚好我是个爱听话的,于是每天下了班,我们都早早找个咖啡馆,点起两根烟,他说,我听。
据他的观察,在我们这里去甲方有一个特征,就是自己一般带背景,如果不带背景,说明都是硬需求。没有什么背景的甲方,项目都是一分钱一分货,能请人做,唯一的原因是自己不会。
这里面没有油水。
带背景的甲方,项目标的往往就留出来了一部分的回扣空间,心知肚明,心照不宣,里面几成尾款不给,几成回扣要留,大体都在没人的地方说和了一个明白。
但是,这里面油水也不大。
地方的钱自己下场,当然要控制一下回扣的数量,哪来的油水?
真有油水的地方,是地方保护。也就是说,是一个地方的民营或者国营企业,赚全国的钱,但是有一点地方不达标。
这就给了地方的相关监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外包的监管公司以油水。
举个例子,一家地方的民营企业A公司,因为产业链的问题,做产品有成本优势。可以把一个集成产品的部分子系统,阿尔法系统的成本压低到一万元。
毕竟,自己公司采购自己公司的东西,只有一个物料的价格。
但是,这家公司的同行B公司,甚至是C公司D公司E公司,因为不是做这个细分产业的,做阿尔法系统就没有这个优势。于是,到了最后的集成产品的总成本环节,便也没有价格优势。
这个集成产品很复杂,由非常多的部分组成,不管是供应链级别、材料选择、防锈工艺、有害物质使用控制等等,都需要投入钱。
但是A公司并没有在这些上面投钱,A公司的竞争策略和美国的一家同行公司一样,能省钱就省钱,先靠着成本把市场打下来,后面再说后面的。
但是A公司的同行们,已经在这些看不见的东西上面花了钱。有的企业,全体系对标合资企业甚至按照欧盟标准已经可以大量出口海外的,被说成只要价格高,就是在骗人。就是在割韭菜,这就导致大部分的同行,都对这两家中美企业心里有气。
这两家中美的企业,产品到底有没有问题,只能说有问题,而且遍地都是问题。但是,好就好在一个,他们都属于某些地方保护下的产业。
这两个企业的税收和就业,是实打实给到地方的,而且地方相关部门帮助这两个企业平事,有实打实的油水。
这个油水,才是大油水。
也因此,不管企业怎么作妖,怎么违反相关标准,都有人会出来给平事,在当地,被保护起来的企业是无敌的。
所以,这个国际友人对这种地方保护,颇有微词。
也因此,除非拿到了真正的把柄,向上级单位越级举报,并且搞出大舆论,否则不能撼动这些企业分毫。
但是一旦越级举报,还造成了很大的舆论,事情就不好解决了。
这件事情首先打的不是企业的脸,而是监管的脸。首先暴露的问题就是严格立法,选择执法的问题。
拿到了证据,暴露了监管,下一步就是找贪官。
所以,到了这个份上,就是你死我活的问题,不仅仅是你死我活,还是一个直接拿着一国法律的脸面来说事的问题。
直接把桌子掀了,谁都不要吃饭了,天天说环保,结果产品不环保,欧洲美国的制裁立马跟着就要来。
所以,监管部门只能查,查出来有问题,被举报的A企业,解决方案一定是召回产品。
政府相关部门的动作只能是抓贪官,当时是怎么过的测试?
这必须要有一个交代。
一个商业举报,掀起千重浪。你问我好不好,我只能说好,不仅仅是小好,还是大好。
要构建全国一盘棋,要构建全国大市场,就不应该有这样的地方保护主义,不管是环保还是有毒物质检测,不能允许有一点点的徇私枉法。
只有掀了桌子,才能促进法制,促进真的落实严格的标准,促进地方真的走向全国的一盘棋。
只有掀了桌子,才能把不合格的产品淘汰,才能真正给消费者一个放心安全的产品。
谈环保,要真谈环保,谈能源安全,也要真谈能源安全,谈什么,就必须是什么。这样的举报,有利于市场,有利于法制。
不光是环保,谁能知道地方主义在有害物质监管上面有没有保护一把?
不仅要严查这次举报,还要鼓励更多类似的举报。
要腥风血雨,要一地鸡毛。
毕竟,只有企业和企业卷的不可开交,消费者才能真正得利。
谁也别说谁不容易,你说自己不容易,消费者容易过吗?消费者辛辛苦苦赚钱,买你一个产品,要对得起人家。
你说自己不容易,就要原谅,消费者也不用一,你怎么不把产品送给消费者?
你说品牌不容易,国家取信于世界,容易吗?就这么被你毁了,还好意思说品牌故事?脸呢?
法律问题,谁也不要讲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