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据媒体报道,郑爽遭影视公司索要赔偿8050万元,此公司正是电视剧《翡翠恋人》的出品方。
根据曝光的裁判文书,此案已于日前审理终结,也就是说,此次公开的判决结果为终审裁定结果。
此前郑爽上诉称,因其已居住于上海市黄浦区超过一年,结合“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本案应当移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此前她和张恒的案子是于上海市二中院审理,最后终审判决郑爽胜诉,张恒需归还郑爽两千万借款。
此次,她试图钻法律空子,想将案件移交二中院审理,不得不说,郑爽此举相当耐人寻味。
然而,法院经审查认为:郑爽工作室的注册地在上海市松江区,属原审法院辖区范围内,故原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同时,本案诉讼标的额为8050万余元,也就是说郑爽仍面临8050万余元的赔偿。
看到这个结果,不少网友联想到郑爽在拍摄《翡翠恋人》时的片酬,并直言:“(片方)当初给那么高的片酬,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据悉,电视剧《翡翠恋人》拍摄于2016年,由韩国明星李钟硕和郑爽主演,男女主角在当时均为高人气流量明星,一度备受期待,曾被不少人预定为“爆款”。
可想而知,出品方开出的片酬也很丰厚。
在郑爽出事之初,就有知情人爆料称:郑爽近五年的电视剧均在一亿以上,其中就包括《翡翠恋人》。
值得一提的是,男主李钟硕的片酬也不少。
据韩媒报道,李钟硕出演这部30集电视剧的时候,不仅片酬高达60亿韩元(约人民币3300万元),而且还享受到了史无前例的优待。
如此算来,仅在男女主片酬这方面,该剧出品方就至少耗资了1.33亿元。
然而,因为郑爽的丑闻,此剧基本播出无望,巨额的投资只能是“打了水漂”。
不得不感叹一句:所有命运的馈赠,早在暗中标好了价格。尤其是像郑爽这样,明显“物超所值”——拙劣的演技实在配不上高片酬,正是应了那句老话“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对此,大家还有什么想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