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员工甲: “公司董事长、董秘等高管一大早就出去了,下午原本的会议也不确定能否赶回来,行程也保密。”
中源家居员工乙:“我在抖音上刷到视频,还以为公司要退市了。”
知情人士:“董秘他们去了杭州某律师事务所,应该是就这个事情去紧急咨询了。”
叶 飞: “从现在起,媒体采访我要收费,每小时16666元!”
昨夜,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决定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行为立案调查。
5月17日,中证君来到漩涡中的中源家居进行实探。
中国证券报记者 高佳晨拍摄
中源家居管控严格
周一上午,中源家居大门紧闭,进门需人脸识别,管控严格。
中证君了解到,当天公司董事长、董秘等高管一大早就出去了,下午原本的会议也不确定能否赶回来。“这次特殊时期,高管的行程是完全保密的,没有告知我们。”据另一位知情人士称,高管去了杭州某律师事务所。
正值中午饭点,公司不少员工出来吃饭或散步。一位车间年轻员工告诉记者,虽然自己不会炒股,但最近也常刷到叶飞爆料公司的短视频,“我也不清楚什么情况,还以为公司要退市了。”
记者在公司园区的一小时内,发货区并无车辆出入,员工表示,目前集装箱紧缺。
公司发货区
中国证券报记者 高佳晨摄
而对于叶飞的持续“喊话”,公司尚无新回应。
安吉县政府相关人士表示,事发后,政府部门第一时间联系到了中源家居相关负责人,公司表示跟叶飞和他爆料的所谓中间人完全没有任何来往和联系。“据我们从公司处了解,叶飞可能也是想通过舆论来提高知名度,或者取得一些牟利的方式。公司上周报案,案件正在处理。”
该人士表示,中源家居的不回应,可能因为舆论已对上市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也有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管要求。
“我们了解到,目前公司董事长和董秘明确表态,公司跟叶飞没有任何的私下联系,也没有通过第三方跟他们有联系,已经跟公安局报案。企业也会通过合法渠道。保留对叶飞追溯其侵权、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这桩案子处理相对比较麻烦,需要公安跟证监会同步进行,我们一旦有最新进展,也会向社会公开。”
中证君从安吉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中源家居目前已向公安局报案,该案件已受理,正在调查中。据悉,报案案由并非此前媒体报道的诽谤。
中国证券报记者 高佳晨摄
叶飞:采访请付出场费
17日下午,叶飞在置顶微博中表示,从现在起“凡是要采访我的新的媒体,请支付出场费和采访费,顾问费16666元每小时!”
来源:叶飞微博
5月9日晚,叶飞在其实名认证微博喊话中源家居董事长董秘,称其市值管理找的盘方赖账不付尾款,同时,上市公司股价下跌导致其下家的一些公募基金经理和券商资管出现了较大损失。
上交所5月13日向中源家居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对媒体报道相关事项予以核实。
当晚,中源家居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均未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委托有关盘方购买公司股票,开展“市值管理”,上述主体也未接触或与蒲菲迪、微博大V“叶飞私募冠军直说”相识。此外,公司否认向叶飞等相关人士提供股东名册,亦未与上述个人或任何投资机构有资金往来情况。
此后,叶飞在微博和朋友圈密集爆料,除了不认同中源家居的回应,还提及多家上市公司及券商大佬,包括恒泰证券、申万宏源、但斌、维信诺、凯盛科技、城地香江等。
专家:“市值管理”乱象应严加整治
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姚铮教授表示,上市公司真像叶飞爆料这样做的话,涉嫌操纵股价。叶飞作为中介,与上市公司、资金方、盘方之间存在事先约定的利益关系,涉嫌合谋操纵股价,都是违法的。合谋操纵股价也就是联手坐庄,散户投资者肯定被割韭菜,散户没法跟他们竞争,因为他们有非常明显的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联手坐庄应该坚决打击,这并不是正儿八经的市值管理。
“这种所谓的市值管理主要针对小市值的股票,小市值股票流动性比较低,公司质地相对较差,机构一般不太参与。上市公司希望提升市值,以有利于增发融资、质押融资和减持套现。这种市值管理实际上是人为抬高股价,没有业绩增长支持的股价上涨是不可持续的,迟早会回归正常价位。同时,股价有可能出现大幅度的波动,散户投资者有可能反复被割韭菜。真正意义上的市值管理是从公司出发的,通过业绩的增长来推动公司股票市值的上升,关注的是怎么样把公司做好,而不是找钱把股价做上去。”姚铮表示。
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黄江东告诉中证君,不当市值管理,对上市公司而言,这本身是一个违法行为,现在在新规下处罚很重,大约是违法所得一到十倍的罚款,对于上市公司来讲也是得不偿失。而且这种行为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生态,上市公司不专心聚焦主业,而是去动这些歪门邪道的脑子,用非法手段拉股价,这也是一条非法利益链,过程中导致很多腐败行为、违法行为滋生,对整个市场生态也是很有危害的。
黄江东建议,对中小股民来讲,首先要在投资观念上侧重价值投资,A股市场上近两年价值投资的风格比较明显,很多价值投资的股票收益较为可观,是有溢价的,而那些小盘股、投机性比较强股票,现在是有折价的。股民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要去投机、盲目跟风炒那种垃圾票。其次,股民要树立专业投资的理念,尽量少当散户,而是通过专业机构投资者去做投资,不要自己亲自下场投股票。
浙江某咨询管理公司合伙人陈建富表示,该事件爆出来后,个人觉得会推动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投资者保护。随着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证券市场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自主开展相关活动。
谁在偷看底牌?叶飞“爆料门”中股东名册有玄机
在监管层连续做出“零容忍”、“严肃查处”表态,并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立案调查之后,私募人士叶飞的“爆料门”事件仍在持续发酵。
爆料所指向的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接连发声自称清白,但最终结果如何仍待监管层调查之后做出评判。
不过,第一财经采访多位上市公司董秘、高管及熟悉“市值管理”的业内人士后发现,叶飞爆料中提到的一个细节值得高度关注。他称,自己帮上市公司找接盘下家的一个前提是,拿到相关方提供的上市公司“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有何玄妙之处?一位投资者在看到叶飞爆料后是这样评价的:“拿到股东名册就相当于在打牌时看到底牌了。”
对谁保密,又向谁公开
叶飞所称股东名册,是指上市公司前200名股东名册。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证登”)2018年7月2日发布实施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业务实施细则》(下称《细则》),中证登提供的股东名册包括证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一码通账户号码、证券账户号码、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证券数量、证券持有人通讯地址等信息。
这份名册并非对所有人公开。
第一财经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证登服务热线获悉,股东名册不向个人投资者提供,只向上市公司提供。
而根据《细则》,中证登每月向上市公司提供截至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本月10日和本月20日(该日为非交易日的,应为该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按证券总规模统计的前200名持有人名册、按流通证券规模统计的前100名持有人名册。
第一财经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中证登较早之前是一个月打印一次给到上市公司。除此之外,当上市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价异动时,可以向中证登申请拿到股东名册。
记者从多家上市公司董秘处了解到,大约于2016年开始,中证登每10天更新一次股东名册并向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公司用电脑登录到相应的软件,就能以10天一次的频率下载到更新的股东名册。
“中证登会给一个Key(秘钥),上市公司只有用密码登录才能下载,一般这个密码掌握在董事会办公室指定的人员那里。”一名A股上市公司董秘告诉第一财经。
另有多家上市公司高管向记者表示,一家上市公司为了得到股东名册,以及登记和结算的一些服务,需要向中证登缴纳会员费,每年6000元。
而相对照的是,A股投资者只有在上市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公布时,才能看到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单,以及股东户数这些概要信息。而季报一般较实际时点要晚一个多月;公布年报较晚的公司,最晚可能到次年的4月30日,才能看到上一年年末的股东数据。
一名长期跟踪A股上市公司的资深投资者郭某对记者表示,“延迟了四个月的股东信息,这些信息对交易而言已经几乎是无用信息了”。
根据《细则》,投资者出于正当理由,向上市公司申请查阅股东名册,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其提供。
但是,事实如何呢?
“我之前是上市公司CFO,我都不知道去哪查。”一位前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对记者表示,投资者获取股东名册并不容易。
除信息严重滞后外,投资者向上市公司索要股东信息,还可能会被给予选择性披露,甚至错误披露。
事实上,A股此前也不乏上市公司篡改股东户数数据,以致普通投资者即使看到了滞后的数据,也可能是错的。事后上市公司发布一纸致歉公告就完事。
“依据错误信息做出决策,那普通投资者亏大了。如果我能看到中证登,或授权的其他机构每10天的数据,我也愿意每年付费6000元。”郭某说。
有资深市场人士对记者称,与上市公司及其利益相关方相比,普通投资者在股东数据获取的及时性、密度、完整度方面存在明显的信息劣势。
而这正是所谓“市值管理”及操纵得以横行数年的重要因素之一。
股东名册的“底牌”效果
叶飞和他的下家,为什么需要股东名册才能“做事”呢?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了多位操盘手和上市公司,他们告诉记者,“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掌握股东名册,是这个行业的“必点菜”。
首先,配合拉升股价的一方(在叶飞爆料中,指的是叶飞找的下家),可以通过最近时点的股东名册,判断自己可能掌握的控盘度有多少。
比如,上市公司既然要下家配合拉升股价,一定会告诉下家,股东名册中哪些是“自己人”,也就是说,从中计算属于“自己人”的控盘度有多大。
到了股价拉升后期,这个集中度更需要掌握,以判断集中度到了什么阶段,是否可以不需要再收集筹码了。
除静态股东结构外,更新频度很高的股东名册,能够提供流动的信息价值。
对于操盘方来说,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能够及时向其反映,这10天内有谁买进,有谁在卖出;是否存在某机构或个人卖出很多,把货砸给他,出现协议方违反之前协定的情况;又或者10天以后,股东名册出现某某机构或个人买进很多,以及与操盘方是否按协议配合买进。
另外,股东名册也能提供对手盘的信息。操盘方可以通过股东名册大致判断出,里面有没有其他玩家,如果有其他玩家,一般操盘方是不会碰的。
“这个圈子很小,扫一眼股东名册,谁在里面基本就八九不离十了。”一位资深操盘玩家告诉记者。
而且,“一山不容二虎”,一只票如果有两个大的玩票主体就可能引发相互砸盘等情形。“如果股东里有一些游资,股价一拉他们可能会着急出货。”前述前财务总监告诉记者。
还有一种情况,即上市公司不愿意看到不“听话”的、资金体量又比较大的股东进入,当看到有此类股东进入,上市公司也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操控优势,发布各种利空消息,或延迟发布利好消息,以逼这些股东“出局”。
“信息不对称和知情权的不对称,造成普通投资者很难赚到钱。”郭某说。
谁来监管股东名册被非法使用?
“对一些操盘手、资金掮客而言,他不是公司股东,又不是上市公司,理论上讲,是没有渠道可以看到股东名册的。但是如果他能看到,那肯定是上市公司方面有人透露了。”前述前财务总监对记者说。
上市公司拿到股东名册之后的管理、保密和防止泄露方面,中证登也有明确的规定。
“股东名册”,在官方正式的口径中,称为“证券持有人名册”。
中证登规定,上市公司需建立相应保密制度,防止持有人名册资料泄露。上市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持有人名册包含的任何信息。
中证登还表示,有权对违规使用持有人名册的相关主体提请监管部门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因不当保管、使用持有人名册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相关主体自行承担,中证登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证登发布的最新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也强调,上市公司要确保做好密钥的管理和使用,从源头上杜绝证券持有人名册数据资料的泄露。
中证登还要求,证券发行人应妥善保管证券持有人名册,加强对复制、下载股东名册数据的管理;证券发行人应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名册数据、书面凭证和其他数据,不得用作他途。
尽管有如此多禁止性规定,但股东名册在“坐庄”圈的传播却并不低调。
而在此次“爆料门”事件中,拿到股东名册的叶飞,更是将纸质版的华钰矿业的部分股东名册发在了微博上。
“它们的股东名册,每十天都是纸打的给我的上家。”叶飞公开称。
叶飞暴露的上市公司泄露股东名册情形,再次揭开A股长期以来存在的信息知情权“有失公平”的制度漏洞。
制度如何体现公平?上市公司行为如何监管?最终造成普通投资者损失的,又如何维权?第一财经记者还将继续跟踪。
叶飞爆料算自首吗?还有谁需担责?股民是否可以索赔?律师解读来了
5月17日早上,利通电子、中源家居、隆基机械等公司的股票以及多只ST股票都在开盘后大跌,有的甚至一度跌停。而这些股票之所以批量跌停,是因为他们都属于“叶飞概念股”。
事情要从5月9日说起。前私募冠军叶飞突然在微博高调喊话中源家居的董事长和董秘,声称自己曾通过中间人参与该公司的市值管理,然而由于盘方的推卸赖账,最终蒙受了数百万元的损失。
而通过叶飞陆续发布的微博,此事大致的脉络为:上市公司中源家居想做市值管理,通过找到了叶飞,叶飞又联系了一些公募基金经理和券商资管买入该公司股票。其中,盘方的代表人员是蒲菲迪,而叶飞的上家是申万证券青岛营业部的刘鹏。没成想盘方赖账,中源家居又遭股价暴跌,以为自己受人之托帮人“杀猪”的叶飞自己却成了待宰的“猪”。
这件事经媒体报道后持续发酵,除了中源家居外,城地香江、东方时尚以及天风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民生证券等多家公司和券商也牵扯其中。
5月16日,证监会曾表示,针对近期媒体报道有相关方涉嫌合谋实施不法行为等问题,根据交易所核查情况,证监会决定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立案调查。
而针对叶飞所说的利用“市值管理”操纵股价一事,中源家居、东方时尚以及天风证券、民生证券等均已发布公告予以否认。
截止发稿前,此事仍在调查中,真相究竟如何,还需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那么,如果叶飞的举报属实的话,牵涉其中的上市公司、券商和叶飞自己分别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凤凰网财经咨询了几位律师的观点。
丁伟律师:上市公司本身是受害方,承担责任的风险较低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席合伙人、青岛市律师协会证券委员会委员丁伟律师对凤凰网财经表示:“如果叶飞公布的事情属实,那么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券商、叶飞以及上市公司中参与指使、联络的高管等均可能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丁伟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五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方式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所谓“市值管理”实际上就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一旦查明确有其事,监管机关将对责任主体进行行政处罚,投资者可要求责任主体赔偿其因市场操纵行为而导致的损失,严重的可能被司法机关按照《刑法修正案》(六)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券商、叶飞以及上市公司中参与指使、联络的高管等均可能面临上述责任。上市公司本身只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受害方,承担责任的风险较低。
另外,针对“叶飞爆料是不是自首”的问题,丁伟律师认为:“自首是向公安机关主动交代问题,承认违法犯罪。叶飞只是在自媒体是曝光,而且不一定真实,我认为不构成自首。”
许峰律师:叶飞提供的材料可能会影响判罚,股民可依法索赔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律师对凤凰网财经表示:“爆料并不等于自首,但叶飞如果如实提供了材料,确实有助于查处案件的话,他自己如果涉及违法,在判定处罚时也有可能酌情从轻的。”
许峰律师认为,无论最后调查结果如何,叶飞或许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事情属实,那么根据《基金法》的相关规定,叶飞“拉皮条”也有责任,可能会被禁入,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如果叶飞的举报是假的,那么根据《证券法》中“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的法律责任”相关规定,叶飞可能也需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许峰律师指出,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会面临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基金从业资格。
而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许峰律师表示,根据目前的信息来看,如果确有其事,处罚到相应责任人的可能性比较大,当然如果证据证明是董事会等决议的,那么处罚上市公司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许峰律师还向凤凰网财经表示:“如果调查后确实存在操纵股价的事,那么操纵期间受损的投资者存在向操纵违法者索赔可能性的,但要以操纵定性作为前提。我们已做了大量的操纵索赔案件,但具体的索赔条件要根据调查结论确定,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目前只能保持关注。”
王营律师:叶飞也许会成为证券市场“卓伟”“王海”一样的特殊存在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营律师对凤凰网财经表示:“若消息属实,则本案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或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控人及其他负责人员、防火墙、盘方、中间人、融资方、接盘方(公募机构、券商自营盘)、引流方及正常投资者、融券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具体而言:
1、对上市公司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不是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人,也无权成为被规制的对象,但是从长远来看,上市公司通常是最大的受害者,一旦操纵行为被识破,公司股价大概率长期低迷,无法回弹,甚至引发退市风险。
2、对上市公司实控人及其他负责人员来说,根据我国证券监管实践统计,实控人及法定代表人、董秘、财务总监等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例并不少见,通过与第三人合谋操纵股价、配合套现,在相当一段时间成为典型的违法手段。例如徐翔等人配合王永红操纵“中弘股份”案,由于他们对于信息披露具有掌控力,因此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更为常见。根据现有法律体系,可从刑事、行政及民事全领域进行规制,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证券法规定,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倍以内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不足100万的,可处1000万以内罚款;同时证券法规定,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3、盘方。盘方长期活跃于资本市场,通过中间人,调动配资方、引流方、接盘方的能力,通过加杠杆、非法荐股、拖拉机账户组及利益驱动,让多方形成操纵市场的结果。盘方是操纵市场的直接实施人,但盘方往往具有强大的隐蔽性和反侦察能力,以往的案例中,发现受规制的对象往往是操盘手和基础交易人。但是本案中蒲菲迪如被指控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属实,是集团犯罪中的主犯,或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责任同上市公司实控人。
4、中间人。叶飞在本案中即为中间人,明知相对人操纵证券市场而提供帮助,应以从犯处理,同时鉴于其有举报行为或导致资本市场乱象得以整治,众多人员被追究责任,因此叶飞在本次事件中,或承担相对很轻的责任,甚至免除处罚。
5、接盘方。公募机构、券商自营盘在本案中为明知他人操纵因谋非法利益而提供帮助,相互接盘,如盘方操纵市场是真,接盘方同样涉嫌操纵证券市场,鉴于一方接盘数量不多,或减轻处罚,另一方未买进,应视为中止,或被免于处罚。
6、正常投资者。基于股价被操纵,导致经济损失的投资者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同时如果被引流方以微信群、大师荐股形式引流导致损失的,可同时报警处理。
7、融券投机者。叶飞爆料导致多只股票股价异动,多股出现跌停,这些上市公司中有属于融资标的,如叶飞爆料前和部分投资者进行联系,并以融券方式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或涉嫌内幕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政,10倍以下罚款;民事同样承担投资者赔偿责任。
8、防火墙。防火墙是指上市公司实控人及其他负责人员为了操纵证券市场而设置的防火墙措施,通常以市值管理名义或其他财务顾问服务外包给某些咨询机构,签订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市值管理协议。当防火墙存在时,操纵证券市场这一指控对于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就存在很大的法律障碍。
另外,王营律师还表示:“假如叶飞所爆料的操纵证券市场的事为真,叶飞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证券市场一定时期内,交易更规范、市场更健康,基于证券违规交易的超级收益回报,或出现新的秩序。叶飞也许会成为娱乐圈“卓伟”,打假圈“王海”一样的特殊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