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亿!中国开出反垄断“第一单” 背后布局绝不简单!

越大的事情,似乎越是会选在周末。

不知道从何时起,这似乎已经成了中国一个新的约定俗成。

2021年4月10日,中国反垄断有史以来最大罚单落地。182.28亿元人民币,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这一单可能超过了其它所有罚单的累计总额。

人民日报评论文章内含奥义

这一天,比想象中平静。

什么都是淡淡的。

阿里的回应淡淡的。正文不含标点符号71字,惜墨如金。

《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也淡淡的。

不过,平淡之中,文章的定调——“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别有意味。

这个标题蕴含的意思足够丰富,没有点名特定的公司,没有渲染处罚金额,所有的强调都在用心和大方向上,是为了保护中国互联网经济在全球初步建立的领先的平台优势。

谆谆之情,溢于言表。

坦率地说,中国互联网平台的领先优势正在全球范围内面临挑战:

一是疫情之下,国外平台经济的快速崛起;

二是保护主义泛滥,国家间的鸿沟与壁垒的蔓延;

三是保护竞争名义之下,类似数字税这样的手段落地。

官方似乎是想通过这一次处罚,给已经进入存量争夺的中国互联网平台竞争立规矩,从今天开始,平台治理与监管可能会上一个台阶。

如果一切顺利,这也许会成为中国互联网经济书写新篇章的开始。

罚款,不是目的

“监管部门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对其处以2019年销售额4%的罚款……”

这是行政处罚书的原文表述。

中国反垄断史上有好几次开出的罚单都曾被称为是“天价罚单”。

2012年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日本12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出12亿罚单。

2014年9月1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开出罚单,罚金为30亿人民币。(这原本是指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调查的一次判决)

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行政处罚书,对高通处2013年度中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从天价罚单史可以简单梳理出一个中国反垄断不同时期的不同考量。

1,它是保护国内企业能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利器。早先的反垄断调查针对的大多数有强大外资背景的企业,否决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属于此例。

2,中国语境中,反垄断首要目标时而侧重公平,时而侧重效率,和中国经济不同领域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

3,在大多数时候,反垄断是一柄被刻意淡化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主要原因是,当时的中国民营企业还不够强大。

而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从针对阿里巴巴集团的反垄断调查开始,中国反垄断逐渐倾向于公平竞争,形成良性的市场秩序。

有一系列的迹象可以证明这一点。

12月11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

进入2021年,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更是再次强调“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此次对阿里垄断的处罚,人民日报评论几乎全篇都围绕着这么一个核心点展开,“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尤其离不开公平竞争的环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阻碍了创新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如果从这个认识高度来解读此次反垄断案例,那就更有意思了。

保护创新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仅仅对这两点的强调,就让中国反垄断和世界同步。当代欧美国家反垄断思路只有一个——激发更大的创新。

而更重要的是,当下全球主要国家不约而同地针对互联网企业发起了反垄断调查,从更深层次的国家竞争来说,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数字经济的定义权和监管权之争。

所以,不要把处罚阿里巴巴看作一次普通的反垄断调查,这张罚单很可能意味着中国在数字经济监管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科技巨头监管是世界级难题

邓小平曾经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技巨头们无疑就是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这是全球市值十大公司的变迁图,这张图里,充分展示了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究竟是什么。

显然,最近十年是属于互联网科技,这一引领技术革命的因素往往能够带给企业、生产经营模式、社会关系最深刻的变迁。

新财富曾有一篇文章说,国内的两大互联网巨头构筑的生态圈达到10万亿市值的规模,而且扩张速度极快,5年10倍。相比之下,上海市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总市值为2.8万亿元;深圳300余家上市公司总市值11万亿元;A股总市值10万亿美元。

腾讯与阿里的资本能量,甚至已能与一座一线城市比肩。

事实上,如果放在全球视野中,这个世界上可以被冠以“帝国“抬头的科技公司不是阿里、腾讯,而是微软、苹果、亚马逊。

当然,面对这些聪明、富有、意识超前的科技巨头,即使是强大如美国在监管时也会觉得头痛,因为任何法律、规范、文件总是落后于生产力的突破的。

对于科技巨头们,这个世界总是在它们成长茁壮期尽可能给予其更宽松的环境。

当然,社会对这些企业曾经的期望、包容有多大,等它们长大后,期待它们在履行其义务和社会责任时就会有多严格。

在中国开始对互联网科技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的同时,在大洋彼岸,美国也对几大互联网科技巨头动了真刀真枪。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46州总检察长对Facebook进行了反垄断诉讼,指认其在过去十年中通过限制竞争的方式维持对个人社交网络的垄断。

如果这项诉讼通过,Facebook极可能面临被强制拆分剥离Instagram和WhatsApp业务的局面。

除了被摆上“全民公敌”的Facebook,美国司法部针对谷歌的调查也被称为“世纪大案”。

在大洋另一边,欧洲国家对于美国几大科技巨头也毫不手软。

要知道在2017-2018年,谷歌因为反垄断调查被罚了超80亿欧元。

世界前三大经济体几乎同步针对科技巨头展开反垄断调查,绝对是偶然中的必然事件。

创新机制和公平市场,当然是其应有之义。但更深层次的则是,随着新经济模式在部分领域的日趋成熟和完善,各主要国家必须在新领域中掌握未来方向的主导权,国家间竞争对新事物的定义权和标准的制定权。

这么看来,中国这一次抢了个先手。

科技竞争已经白热化

新经济初期,监管、创新和民众利益之间常常会出现“不可能三角”。

很少有监管者能够在这三者之间达成平衡,既保护创新,让企业能够完成第一桶金的原始积累,又能在各方利益之间达成协调,同时还能建立一套面向未来的监管机制。

很多的平衡都在不断试错、不断妥协、反复权衡中取得的。

相比较而言,中国在处理阿里巴巴一案中似乎更为高效,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

高效在全球科技竞争白热化的今天,对于企业、国家、民众无疑是三赢。

首先,市场的公平得到维护,不同的利益关系得以规范,让竞争更加有序,消费者可以收益而不会成为危机转嫁的“韭菜”;其次,企业可以快速转向核心业务,继续把主要精力放在创新与市场上,面对来自全球精英的竞争;最后,从国家层面而言,中国的优势得以巩固,不会因此而被削弱,而把机会留给竞争者。

科技壁垒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竖起,不仅仅是国家,也包括众多科技公司,大家都在加快研发步伐,抢夺数字革命的领导权。

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凭借的是终端和应用场景的创新进一步做大做强,横向的新场景、新赛道、新风口还在继续,但纵向的转向硬科技、中间/底层科技、全链路的自主创新变得更加重要。

中国有14亿人,美国有3.3亿人,日本有1.3亿人,但是决定国家未来三十年命运的不是这么大的一个群体,而是中美日三国各个行业最头部的那2万家企业及其掌门人,还有几十万科研工作者。

当规则清晰的时候,也许国内的竞争也会逐渐白热化。

国内市场的壁垒被拆除,很可能意味着大洗牌的提前到来。从科技进步的角度来看,没有核心科技、脱离实体经济的公司,可能将会以更快的速度被淘汰。

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年代,科技是能制造确定性的力量。

站在时代的浪潮中,理解了高层的“创新焦虑”,也就更能理解了为什么现在“反垄断”不断发酵。

一切都是为了国家命运未来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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