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直播带货,退货近80%!更有网红100%退货(组图)

刚刚过去的双十一创下了4982亿的新高,薇娅、李佳琦的直播间超3亿人次在买买买……

在这疯狂的背后,却曝出直播数据造假,退货率高达70%等问题。最近,继李雪琴、杨天真等直播中刷流量被曝光之后,“汪涵直播带货退货率超70%”成为周末的热门话题。

对于此事,汪涵签约方银河众星回应称“这是假的”,公司没有任何虚构数据或购买流量的行为,只是帮该电商平台账号做一次直播执行,没有必要去刷单,这次刷单后退单具有恶意攻击特征。目前平台方正在介入调查,具体攻击源头还未查清。







花10万请汪涵直播

退货率76.4%?

据网友爆料,11月6日,某公司请汪涵直播带货,开播费10万,当天成交1323台,退款1012台,退款率高达76.4%。而且其他商家也有类似遭遇,导致店铺收到了平台虚假交易警告。







据红星新闻报道,参与直播活动的一位商家表示,很多客户订货后又联系撤销了,第二天就退货了,根本就没有发货。

这位客服称,当天退了50台洗碗机,退货率已经超过了70%,具体发货情况不方便透露。

对于平台处理情况,客服称,淘宝对本次订单异常没有处罚,但10万元的开播费是不会退还的。


311万粉丝

仅11万真实观众

“双十一”刚过,许多电商平台与网络直播的头部主播纷纷晒出亮眼数据。

有数据显示,11月10号,薇娅直播间观看人次8200万,当场直播(包含0点后数据)销售额超过11亿。“双十一”期间,淘宝直播诞生了28个成交额1亿元的直播间。

根据阿里巴巴公布的数据,直播商家数量较去年增长了220%,今年超过300位明星、400位总裁参与到了直播间卖货中。

但是根据腾讯深网报道,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期间,当红脱口秀演员李雪琴等被邀嘉宾在京东平台上参与了一场直播活动,这场针对科技产品的带货直播,数据显示这场直播活动有311万人围观和互动,但实际只有11万的真实观众。

工作人员向媒体透露,此次直播由平台发起,承接的主办方把直播效果维护交给了某传媒公司,传媒公司再把直播人气和互动等需求,外包给一家刷单机构。






事实上在双十一之前就有人质疑直播带货的数据造假。今年的“618”,中消协还曾点名罗永浩直播数据造假。

直播数据造假似乎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双十一成了这些黑产“冲业绩的最佳时候”。一位经营直播刷量软件的商家表示,他公司开发的“云控”刷量软件在双十一期间需求非常大,每天有几百万的流水,相当于大半年的业务量,而购买者既有中小主播,也有知名带货网红。

在商家展示的一段视频中,云控系统连接好试验的手机之后,完成系统设定,商家面前的十几台手机自动打开平台、关注指定主播、开始批量互动。


抖音网红直播全部退货



“都说甲方是爸爸,在网红直播带货领域,乙方(MCN)才是说一不二的爸爸。”某护肤品品牌创始人武术哥在社交平台上的感慨。

武术哥告诉深燃,他们本想双11期间找网红带货冲一波销量,结果包括他在内的三十多个商家,被集体刷单了,赔了夫人又折兵,花掉的坑位费和20%分佣全部打了水漂。

这场直播定在10月31日晚的黄金时间段,主办方宣称,主播是1600万粉丝、自称曾创下6000万带货记录的抖音网红“爆笑三江锅”,直播账号是有2300万粉丝的某国字头抖音账号。

武术哥表示,直播过程中,本该是主角的“三江锅”一共在直播间待了不过5分钟,带货效果更是荒谬——“一过凌晨12点,在直播间购买我们商品的用户纷纷发起了退单。”

事后武术哥一算,退单率高达97%,直播间成交额超过5万,退单退到只剩了16单,实际成交额只有千元左右。但是开播前,包括他在内的数十个品牌方已经一并将坑位费100%全款打入了主办方账户。也就是说,武术哥为这场直播投入的十多万元几乎全部打了水漂。

而同一场直播的其他品牌,退货率更是高到不可想象的99.99%,甚至部分商家所有订单被发起了退款申请,一单都没有发出去。商家们核对后台才发现,订单地址“都是瞎编乱造”,买家名字也很奇怪,比如“图片”。


部分订单地址






一场直播后,一单都没发出去的商家后台


针对直播乱象

国家监管已出手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3日消息,为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并征求意见,其中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郑杨摄



《规定》分为总则、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附则共5个部分,对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做出多项规定。

《规定》第二章第十一条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予以提示。

此外,《规定》指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时,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不得为其推广、引流;

不得侮辱、诽谤、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有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不得涉嫌传销、诈骗、赌博、贩卖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对于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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