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李洪元,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
华为离职员工,因30万元的离职补偿款换来251天的牢狱之灾。
一笔30万元的离职赔偿款最后反成“敲诈勒索金”,42岁的李洪元在被关押251天后,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
近日,华为"251事件"当事人@leedeson发微博称,“某民族之光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在哺乳期给孕妇补发2万绩效工资,把孕妇告上了法庭。”
历史重演?又一次把华为推上风口浪尖……
我们先来盘点一下案情经过——
八年员工生了孩子回来变前员工
该事件要从6月份说起。
“华为工作八年多,哺乳期刚过被赶,6月5日周五下午4点通知6月8日不用来了,合同结束。” 2020年6月5日,工作日周五下午4点,在华为工作了八年多的当事人@赵文婵_Eva突然接到通知,说6月8日起她不用来公司了,合同结束。
此时,当事人刚过哺乳期,孩子还不满一岁。
在之前,当事人@赵文婵_Eva已经与华为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二次合同于今年2月底到期。
因为二月的合同顺延到了哺乳期结束,合同期结束前,当事人@赵文婵_Eva多次通过邮件和函件申请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没有任何回复。
员工休产假和哺乳假期间,合同到期,根据规定,合同自动顺延至哺乳假结束。
当事人从产假结束后,自2月到6月,哺乳期内都在上班。
2020年6月,当事人@赵文婵_Eva发现直接被取消公司所有权限,并没有提前做任何通知。
据公司规定,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的解除和终止合同都得去上班,否则视为旷工,旷工三天以上,开除。
华为采取的措施是突然间停了所有账号,强制终止合同。
2020年6月8日,当事人@赵文婵_Eva希望HR出不续签通知书以办理失业保险。
华为方面,HR只出具一封通知书: “双方未能就新的岗位工作达成一致,请即日按公司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图源当事人微博)
这个说法,当事人@赵文婵_Eva并不认可:
“(华为)安排的软件开发和测试岗位我无此工作背景,面试未通过,也没有培训,怎么叫未达成一致?何况我的岗位还在招人。”
不难猜想,华为HR实行调岗只是裁员的一种手段,将当事人调到干不了没法干的职位让其知难而退,自动离职。
安排的两个岗位,均是技术岗位,需要软件开发和测试经验,和当事人的经历完全不匹配,面试自然就无法通过。
(图源当事人微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
华为请6个法务抢占旁听席
2020年6月22日,当事人@赵文婵_Eva向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首要诉求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仲裁时间最终定在7月17日,地点是龙岗。
(图源当事人微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在十五日内改正。
2020年7月16日,当事人@赵文婵_Eva发博称: “已经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明天仲裁无固定期限合同,首战龙岗必胜客。”
正常两个固定期限合同后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主动申请续约第三次合同,按照深圳的法律实践,公司必须续约无固定劳动合同。
按劳动法规定,第四十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第四十四条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是满足支付经济赔偿条件的。
合同到期,公司单方面不续签也需提前一个月知会,赔偿N,不然可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2N赔偿。
如果没有申请,合同自动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即便不再续约,公司也要给N倍补偿金。
据说,华为一般情况下,不管什么原因都有N+1,包括主动离职,公司辞退,合同到期,合同不到期都有。
从6月初被终止合同,至庭审当天,这位当事人@赵文婵_Eva表示没有收到任何经济补偿,包括传言的N+1。
2020年7月18日,当事人@赵文婵_Eva在微博称: “庭审当场未出结果,华为要求非公开开庭,仲裁院没有同意。”
一个简单的劳动仲裁,华为不仅要求非公开庭审,而且安排六名法务去占座。
重点是,疫情期间,每间仲裁庭只允许6人进入。
接着,华为HR在社保停保原因中选择了个人意愿离职,令当事人拿不到失业保险金。
(图源当事人微博)
作为华为HR,大部分人离开公司,按自动离职处理,原因上好看点,以避免裁员的后续麻烦。
毕竟员工主动离职,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侵害你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曾有百度HR单独与员工谈话, 目的是想让对方自己主动离职。
员工想要协商,HR却说不同意就要进PIP小组,还向员工委婉表达了裁员的流程太过繁琐,要跟公司报备太麻烦,希望员工识相的话自己退出。
该HR的做法是想通过员工自己离职的方法免除公司对被裁员工的赔偿,这是职场的潜规则之一,但显然是不对的,该名百度员工的经历确实让人十分同情。
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经济组织,所以单位不开除你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怕赔钱。
如果能够想到其他让员工主动辞职的办法,肯定是不愿意支付这笔钱的。
另一方面,也有HR透露,如果单位有员工领取了失业金,会影响单位的裁员率,导致单位不能申请社保局的稳岗补贴。
有关注的网友表示:华为HR给到的通知本身就是个坑!签了开庭时公司会说你认可协商离职,不签公司会说你不服从工作安排,这就是HR对外宣称“从不裁员”的真相!
2020年8月14日,当事人@赵文婵_Eva发微博称, 裁决书中最重要的第一条诉求被改了。
第一条诉求本来是申请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仲裁院只需回答支持续签或者不支持续签即可。
但当事人提供的申请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证据和法律引用,裁决书中提都没提。
华为拒补两万余工资
把女员工告上法庭
2020年9月3日,当事人@赵文婵_Eva表示龙岗仲裁院判定其赢了一条。
仲裁委员会关于当事人2019年6月6日至2020年5月31日产假哺乳期间的工资差额,华为需要向她支付效益工资部分的赔偿,合计金额为23195元。
按照广东省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效益工资也应该算在赔偿的部分,但华为之前直接把这部分扣掉了。
(图源当事人微博)
这下子捅了马蜂窝,可能有损“龙岗必胜客”华为的威名。
所以,华为依法上述,把当事人@赵文婵_Eva告了!
仲裁支持员工,华为只好去起诉,请求判令无需支付。
(图源当事人微博)
随着事情进展,吸引了大批互联网从业者的关注。
网友用孕妇的身份进行散播,恶意猜测、诽谤、攻击已严重影响了当事人@赵文婵_Eva本人的日常生活以及外界舆论,对当事人及华为公司的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由于网络上散布的文章已歪解当事人@赵文婵_Eva意愿,对此,华为前员工赵文婵委托声明里澄清,主要是以下三点:
一,我不是孕妇。
当事人在微博中曾再三声明,自己是哺乳期结束的妈妈,不是孕妇。
二、华为N+1赔偿,HR回复是有的。
关于离职经济补偿,是因为当事人与华为还在仲裁官司中,未归还公司电脑,交接手续没有办妥,所以没有启动N+1结算,华为HR在回复中也说得很清楚,如果尽快将电脑归还,公司将会正常结算N+1。
三、申请无固定期限合同。
当事人除了多次申请无固定期限合同,也给部门发邮件说过如果不续签,请发不续签通知书。
目前事情的进展大概就是这样。
写在最后
从目前的判决结果看,华为显然侵犯了一个哺乳期妈妈的合法劳动权益。
其中采用的一些做法,是用人单位非法辞退员工,乃至长期剥削员工的惯用手段,也是老套路了。
离职最关键的还是离职赔偿的问题。
因为员工工龄满十年,或已签署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签署永久合同,这时再离职,补偿就是2N。
但是如果重签合同换工号,理论上是从法律上规避了永久合同问题,离职只给N+1。
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双方都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
客观来说,结婚怀孕生子这是大多数人会经历的一个事情。
如华为前员工赵文婵一样遭遇的职场女性,她们的生育困境到底应该怎么解决?
有数据显示,在生育前后近1/3的女性更换了工作或没有回归职场成为自由职业者;46%的女性由于生育主动或被动地错过了职业机会,该比例是男性的两倍。
人工简化到极致,出现员工怀孕的就想办法挪人调岗了,故意调去不同性质的岗位或者改变工作地点。
一般刚生完孩子还在哺乳期的职场妈妈,不论心理还是身体,肯定不愿意接受长距离奔波的,拖到后面就等她们自己离职了。
在用人单位的角度,怀孕期和哺乳期就等同于没有什么劳动价值。
主要是产假期间工作任务的安排,产后育儿精力的牵扯,这个都是生理原理或客观现实决定的。
大龄已育女性这一类特殊的人群,她们承担了更多的育儿任务,却在职场竞争中首先成为被优化掉的对象,能够毫不费力的被他人取而代之。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处处充满了竞争。
作为弱势群体,希望各位职场妈妈,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