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8月18日预告,禁止台湾个人或公司代理大陆OTT业者的商业服务,预计在9月3日公告实施,抢在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公布《OTT专法》上路前封杀透过代理商在台湾落地的爱奇艺、腾讯We TV,至少有200万用户的权益受到影响。
NCC发言人翁柏宗对此表示,台湾消费者还是可以绕道境外服务器收看,只是中国大陆OTT不能落地台湾。但因为缺少在台湾的服务器,也可能影响收视速度与质量,台湾用户只能透过跨境消费的方式观看,对消费者而言更为麻烦。
目前影响的代理商是代理爱奇艺的“欧锑锑娱乐”,以及代理腾讯的“任风媒体”。违反的业者 NCC可以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 86 条第 4 项》,处新台币 5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罚款,并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届期不停止或改正者,得连续处罚。
爱奇艺在台湾有许多观众为主。(翻摄自itunes)
而受到影响的用户光是爱奇艺单一一个平台的平均日活跃用户就高达200万,欧锑锑娱乐对此表示,草案公告仅14天,就要进入行政院,只能密切关注但确实没想到政府连商业行为也禁止。
《OTT专法》目的何在
NCC在7月公布网际网路视听服务法(称OTT专法)在草案公开公告阶段,预计将在9月3日举办公听会,当时业界声音对专法的看法不一,有业者提出应该优先管制盗版,有些业者则提到与期针对陆资平台,更该健全整个台湾关于在线串流平台的规范,当时有声音忧心比起完善数位汇流相关法规,《OTT专法》的针对性太过明显。
也因为声音庞杂,仍需要经过立法才能禁止爱奇艺、腾讯入台,此次由经济部先修订禁止商业行为项目管制代理行为,是更快让爱奇艺、腾讯不在台湾落地的粗暴方法。
但事实上,比起批评爱奇艺是“非法”绕道登台,其实是台湾在“数位汇流”这块无法可管,台湾政府以健全台湾OTT产业为名催生出的《OTT专法》政治目的强烈,缺乏对数位汇流时代平台和新技术的认识,在公听会时也引起诸多反弹,不少业者质疑政府立专法的目的。
日前热播的陆剧《清平乐》在港台也有许多粉丝。(微博@腾讯视频)
例如,NMEA(新媒体暨影视音发展协会)理事长蔡嘉骏在公听会就点出,现在许多在定义上不属于OTT的UGC 平台(User Generated Content)都开始自己拍电影,专法管不管呢?蔡嘉骏重申,把这些新技术一个一个立法,不能解决台湾影视业的问题;何况全世界各国都没有管制,台湾市场已经很小,管制后外商投资却步,对台湾真的好吗?
若以爱奇艺为例,截至目前已投入新台币10亿元(1新台币约合0.03美金)在台湾内容产产制上, 爱奇艺代理商欧娣娣董事长范立达则引用文化部的统计强调2019年爱奇艺是买最多台湾节目的OTT平台(9部);爱奇艺台湾版就算没有全部都播台湾节目,但也比很多平台高。
他也质疑,现在大陆中央电视台、5个省的电视台都在youtube上架了,政府要管吗?陆剧也能在电视台播出,没有人觉得统战、觉得“入岛、入户、入脑”,为什么爱奇艺不行。
互联网时代难以阻挡的文化入侵
将爱奇艺与统战和文化入侵挂勾的舆论高潮在今年3月,民进党立委范云在质询时提到,来自中国大陆影音串流平台的爱奇艺在台湾有超过600万人下载,行政院院长苏贞昌则回应,中国大陆要并吞台湾无所不用其极,飞机绕台是看得见的,但“入岛、入户、入脑”的统战手段却看不见,一定要防止若法不够就修法处理爱奇艺问题,他表示“一定不能让中国达到它并吞台湾目的。”
其实从这段对话就可以预知后续从《OTT专法》的仓促、立法目的的不明确引起业界反弹,到最后由经济部以禁止商业行为封杀爱奇艺达到“处理”爱奇艺问题的目的,只是封杀已成,台湾数位汇流法律的滞后是否仍旧无解?
讽刺地是,禁掉爱奇艺跟腾讯WeTV真的能阻挡文化入侵吗? 回看整个8月,台湾最流行的词“像极了爱情”、哆啦AV梦,以及火红的陆剧《三十而已》都来自中国大陆,“像极了爱情”被各大台湾政治人物玩梗,民进党立委林楚茵日前在立法院被拍到正在用爱奇艺追剧,台湾人滑开脸书、IG时常可以看到抖音短视频的踪迹…..等。
费玉清为华人乐坛知名歌手于2019年举行告别演唱会后宣布“封麦”。未料招牌歌曲《一剪梅》竟意外在欧美爆红,还登上国际音乐平台热播排行榜前三名。(百度百科)
日前《一剪梅》从快手到Youtube到海外版抖音再到spotify登上榜首或许就是最好的例子。即便有墙、互联网时代好的内容可以快速的破壁、在不同平台间转换搬运,穿越语言、地域感染无数观众。
此次经济部、NCC合作封杀爱奇艺、腾讯平台,对防止文化入侵有多少功效?是否因此损害台湾影视产业的投资机会?《OTT专法》能否健全台湾OTT产业?在政治意识型态先行的讨论之中,这些本该更重要的议题讨论却反而因此被牺牲了。